金融诈骗犯罪是否都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讨论中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金融诈骗犯罪侵犯的客体不仅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且还侵犯金融管理秩序。因此,不能用普通诈骗犯罪的主观特征来套金融诈骗犯罪的主观特征。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应当以此为要件;没有明确规定的,就不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绝大多数人认为,既然是诈骗,行为人当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论是金融诈骗罪,还是普通诈骗罪,都是目的犯。只是刑法在立法技术上,对一些明显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没有写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是,应当看到,金融诈骗犯罪与普通诈骗犯罪中的主观目的是有所不同的。金融诈骗犯罪客观表现上有别于普通诈骗罪,主要表现为将资金的非法处置和滥用。主观目的既可以是实际占有,也可以是骗用或者获取其他不法经济利益。因此,对具有特定情形的行为,应当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些特定情形可概括为:(1)以支付中间人高额回扣、介绍费、提成的方式非法获取资金,并由此造成大部分资金不能返还的;(2)将资金大部分用于弥补亏空、归还债务的;(3)没有经营、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4)将资金大量用于挥霍、行贿、赠与的;(5)将资金用于高风险营利活动造成亏损的;(6)将资金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7)携资金潜逃的;(8)抽逃、转移、隐匿资金,有条件归还而拒不归还的;(9)隐匿、销毁财务帐目或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10)为继续骗取资金,将资金用于亏损或不营利的生产经营项目的;(11)其他非法占有资金的行为。
金融诈骗犯罪中的诈骗物如何处理
1、行为人实施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给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2、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个人欠款、贷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属于恶意取得,应当一律追缴;如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
3、对多次进行诈骗活动,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财物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照实际为换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其实无论是金融诈骗还是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行为,都属于诈骗犯罪中的一种,只不过诈骗的行为方式以及侵害的客体不一样,这些诈骗犯罪的罪名都具备诈骗罪的行为结果,即犯罪行为人实施了欺骗手段使他人陷入或者是维持错误认识,从而处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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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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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07被告人非法占有的目的认定主要从被告人供述一级被告人所实施的客观行为。如果在实施行为后,拒不返还财物的或者变卖财物,一般可以认定其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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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罪是什么意思,金融诈骗罪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4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金融诈骗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一个犯罪类别。在金融领域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保险金等,或者进行非法集资诈骗、金融票据诈骗和信用证、信用卡诈骗,其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的总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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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表现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2金融 诈骗 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非法占有目的属于人的主观意识范畴,难以被人们直接感知和把握。但是,一个人的主观意识会通过其言行表现出来。 因此,判断 诈骗 案件被告人有无非法占有目的,一是要看被告人供述,二是要看被告人实施的客观行为。 但被告人供述具有易变性,供述是否可信,仍要看供述与客观行为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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