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生效的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0:32:40 490 人看过

承诺生效的原则:

一、承诺的主体只能是受要约人。

二、承诺的内容是同意要约,它强调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应当一致。

三、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一、口头要约制定生效时间

口头要约,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二、承诺可以撤回吗

承诺可以撤回。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三、要约和承诺如何区分

要约和承诺的区别是:

1、概念不同。要约是与别人签订合同;承诺意味着要约人同意要约;

2、意思表示不同的要素。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与要约内容一致;承诺对要约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承诺不对要约内容进行任何变更;

3、生效不同。要约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通知,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按照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生效;

4、撤销不同。要约可以撤销;承诺可以撤销,但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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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0日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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