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城管执行什么法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20:01:44 250 人看过

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是:

1、城管其实是一个专门用来集中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部门,他的权力来源于其他部门的授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结合本地方实际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一、法院强制执行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1、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法院会采取多种方法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2、在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都可申请强制执行,一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没有期限!法院会用很多办法,如查封帐户,查封不动产等手段来完成执行。

3、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二、城管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1、发现需要强制执行的情形

2、制作《行政强制执行审批表》

3、审核并审批

4、制作并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告知书》

(1)当事人在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或执行的情形消失,可以借出执行或终止执行

(2)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记录和复核,事实与证据成立的,给予采纳。

5、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强制执行告知书》载明义务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书》,直接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执行完毕,《行政强制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代履行人签名。

7、制作结案报告,记录调查,决定和实施情况。

8、有关文书、材料以及结案报告立卷归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8: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城管相关文章
  •  城管执法遵守哪些法律法规?
    该段内容讲述了城管部门的职权来源于其他部门的委托,并且国务院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同时,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结合本地方实际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城管部门是一个负责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专门机构,其职权来源于其他部门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结合本地方实际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意见,报国务院
    2023-09-11
    323人看过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包括什么,城管的职责范围有哪些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包括什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范围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等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第九条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二、城管的职责范围有哪些各级城管部门的职责是有区别的,省、市级侧重于宏观管理,县(区)级及以下则侧重于具体执行。以下以县级城管部门为例,说明一下城管部门的主要职责:1、根据国家和省、地关于城市管理、市容
    2023-06-15
    263人看过
  • 城管开罚单法庭来执行
    过去,西安的城管执法与其他地方一样,老百姓只要一提城管,就会想起野蛮、不讲理。而我们的一线队员却很委屈,自己的工作明明是为了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却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理解。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张建政说:近一年的探索实践,让我们觉得,标准化执法可能是破解这种困境的钥匙。所谓标准化执法,张建政解释说,就是用程序法规范执法行为,用细化的自由裁量权压缩实体法的弹性空间,用司法的最终强制力和违法成本的付出实现长效管理,从而带动执法理念、执法手段、执法方式等整个工作体系,由普通的行政管理模式,向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化模式转变。厘清权力界限,全国首家城管执法巡回法庭成立一个城管队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公园门口一个违章设摊卖棉花糖的小贩,按每天卖100份计算,每月收入能达到2000至3000元。你暂扣他一套不值几十块钱的工具,他很快就赚回来了。与小贩们打游击,队员们也一肚子苦水。更严重的是,小贩
    2023-06-06
    318人看过
  • 城管行政执法程序规范
    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的规定,城管在执法的时候,要遵守的规范包括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相关法律规定《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一)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二)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三)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四)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2023-06-13
    229人看过
  • 现在吊销营业执照有什么法律条文
    我国吊销营业执照的条件可以概括为以下主要方面:(1)虚假注册。也就是说,以各种虚假文件骗取注册。(2)无故不开业或停业。公司成立后没有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3)不申请注销。也就是说,已经破产或者解散清算后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存实亡的企业可以吊销营业执照。(4)逃避年检。企业年检制度旨在年度审查企业经营状况并备案公示,这是国家管理和维护企业经营秩序的必要手段。大多数国家的企业法律都有类似的规定。(5)执照滥用。许可证发放的对象是特定的,许可证上的内容也是经过特定审和特别记录的。原则上,许可证本身不得作为盈利手段。任何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都会实质上破坏许可证发放的秩序,可能导致营业执照的吊销。(6)非法经营。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超出经营范围的越权经营,;二是违反各种法律法规的经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2023-08-08
    375人看过
  • 城管执法条例
    一般程序:查看现场,调查(制作相关笔录),立案,下达违法通知、整改通知,向上级报案件审批,同意后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履行的依法申请法院执行。简易程序:查看现场,调查(制作相关笔录),立案,下达违法通知、整改通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嫌违法违规的按一般程序或简易程序处理。现场检查、立案、下达调查通知、扣押相应物品的还需下达物品登记保存通知、制作询问笔录、下达处罚事先告知、调查终结报告、听证通知、处罚决定、结案报告。城管执法可以没收东西吗可以的。城管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如果不合法,城管是可以没收的。城管执法范围:1、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3、工商管理方
    2023-07-06
    364人看过
  • 欠工程款法院现在执行了什么办
    一、欠工程款法院现在执行了什么办拖欠工程款,可以收集证据,及时到工程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人民诉讼解决,对工程款有争议的可以按照实际工作量同评估出工程造价数额。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到人民法院诉讼的步骤: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个各一份;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3、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
    2023-06-06
    314人看过
  • 投诉城管违法执行该找谁
    城管执法人员如果违规执法,可以向上级部门区大队、市总队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城管执法人员如果暴力执法,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违法行为举报制度,收到举报后及时核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情况告知举报人。城管扣车违法吗城管是有权利扣车的,这并不违法。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全市统一的举报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收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核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情况告知举报人;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并在三个工作日内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城管执法
    2023-07-09
    450人看过
  • 城管执法的法规依据是哪部法律?
    城管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结合本地方实际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当城管执法不公怎样举报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如果有执法不公的情形时,可以向执法机关举报,也可以向执法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行政机关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要投诉城管,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同级或上级纪委监察局,对职务犯罪的,可以找检察机关,当地政府信访办。城管执法人员如果违规执法,可以向上级部门区大队、市总队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城管执法人员如果暴力执法,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地方城市管理执法条例也对举报制度进行了相应规定,参见《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违法行
    2023-07-11
    235人看过
  • 襄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案由被执行人(单位)住址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职务执行时间执行地点被邀参加人单位或住址被邀参加人单位或住址执行人记录人执行项目执行记录被执行单位代表或被执行人签名:执行人签名:被邀参加人签名:《执行笔录》《执行笔录》是依法执行《强制拆除(清除)决定时,在执行现场对执行情况所作的书面记录。制作《执行笔录》注意事项1、案由:应表述为违法人违法行为适用案由案2、被执行人(单位):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是公民的,写明姓名。3、执行时间、执行地点:应准确填写。4、有被邀参加人的:填写其姓名和工作单位全称。5、执行人应填写负责执行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的姓名,记录人同样应为执法人员,可以是执行人之一。6、执行项目:简单明了地填写具体执行项目内容,如拆除违法建设某某(建筑面积多少平方米)7、执行记录:是〈执行笔录〉的主要部分,必须按照执行过程,记录现场情况和有关的处理情况
    2023-06-06
    253人看过
  • 现在摆地摊城管不会管了吗
    既然现在国家鼓励摆地摊,那么城管的态度自然也是支持的,不会再像以前一样驱赶摊贩,但是城管还是会对地摊进行规范化管理,让地摊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不会影响城市的美观。所以大家在摆地摊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允许摆地摊的地方,不要在大马路上随意乱摆,在摆地摊的时候也要注意卫生,不要弄得太脏。总之,现在城管不会反对大家摆地摊,但是城管还是会引导大家如何正确、规范地摆地摊。《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一、地摊经济的启动过程允许流动商贩临时占道经营这项政策的“发源地”,正是成都。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成都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复苏,科学引导城市回归有序。2020年3月15日,成都出台“五允许一坚持”服务措施,在保障安
    2023-04-03
    397人看过
  • 城管有哪些权利?城管执法的行政处罚范围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此次征求意见稿共八章,第二章为“执法范围”,明确了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包括六个方面,分别是: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3、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4、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5、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6、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
    2023-06-13
    73人看过
  • 现在执行案件规定有什么?
    为确保及时、高效、公正办理执行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第三条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第四条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第五条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
    2023-06-20
    350人看过
  • 现在法律上什么时候施行离婚新法
    离婚新规定是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上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新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
    2023-08-13
    4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城管
    词条

    城管是指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 更多>

    #城管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城管局,城管局执行什么法律行为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9
      城管全称“市容城管行政执法局”,在我国,任何行政主体的权力都来自法律法规授权。从本质上来讲,城管的产生,就是把原来各个部门分散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一个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身上。
    • 城管局执行哪些法律行为?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6
      城管全称“市容城管行政执法局”,在我国,任何行政主体的权力都来自法律法规授权。从本质上来讲,城管的产生,就是把原来各个部门分散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一个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身上。
    • 城管执法可以处罚什么行为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8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4、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
    • 以前法院的执行局现在管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9
      1、司法局是行政机关,属于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受本级人民政府领导。 2、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不受人民政府领导,更不会受司法局领导。 3、司法局管不了法院,也不能对法院下达行政命令。相反,从法律上理解,人民法院与人民政府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司法局只是人民政府的一个部门而已。
    • 现在执行原法律政策是执行原法律和新政策?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9
      无论民法还是刑法等,都规定了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