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转让家庭承包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7:26:40 124 人看过

如何转让家庭承包地不难区分承包地经营权的转让。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人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接收方应根据分包时商定的条件向分包方负责。但承包人委托他人耕种未满一年的除外。转让是指承包人在合同期内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人申请,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农民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动终止,原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部分或全部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可以通过转包、出租、转让等方式转让。转让是指承包人发生变更,原合同内容不变,但原承包人退出合同,第三人继续向发包人履行合同。分包是指承包人将承包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承包给第三人,第三人根据分包合同对承揽人承担权利和义务,而货代承包商仍作为原合同的承包商向原业主履行合同。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判断原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应当继续由原承包人承担还是实际由第三人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转让存在较大差异。转让是指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自行寻找标的物,第三人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转包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在一定条件下将土地承包给第三人,由承包人向第一人履行第二合同,再由承包人向原承包人履行第一合同的行为。农村土地流转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区别。土地承包权或转让,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土地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与村经济组织订立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实质上是出卖承包经营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0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家庭承包相关文章
  • 如何保护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认定:(一)含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林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以土地为标的物的用益物权。(二)双层经营体制。农村土地包括两个部分:1.集体所有的土地。2.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三)承包期土地承包期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续的期间。1.家庭承包。1.其他方式承包(如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四)设立1.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2.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五)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流转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
    2024-05-03
    236人看过
  • 离异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划分
    离异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划分离异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划分有以下几种方式:1。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仍然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各自具有承包经营土地的能力,双方要求夫妻原承包经营的土地继续承包经营,夫妻共同承包的土地,在不影响生产、方便经营管理的前提下,应当分成股份,由双方共同管理。承包人基于亲友、邻里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在不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将承包土地在短时间内交给他人耕种。离婚案件中,一方因生存原因不愿放弃承包地经营权,短时间内无法耕种承包地的,可以考虑另一方代为耕种。代耕人在扣除应支付的契税、劳务投入等费用后,按照当地当年(或季节)土地平均产量向对方支付应支付的土地收益。三。折扣补偿法。一方不能或者不愿继续承包经营的,按照有利生产经营管理的原则,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有生产经营管理能力的另一方,责令继续经营的经营者停止经营放弃承包人相当价值的经济补偿。在实践中,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
    2023-05-08
    90人看过
  • 家庭承包土地发包程序
    最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全文家庭土地承包是指以家庭为承包土地经营单位,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均承包耕地面积,家庭人口获得耕地承包权。是一种法定权利的具体体现,全部集体成员在公开、公正、公平、民主、自愿的原则下享有的集体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用、分配、处置的权利。因此,发包土地应在民主原则基础上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依据土地承包法规定村委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村委会召集准备发包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在会议中经过民主推荐、选举产生土地发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现状,拟订并公布承包土地方案,向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征求意见;3,召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拟定的承包方案,提交会议表决,须由参加会议过半数通过;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将通过的方案细化具有可操作性,有小组负责具体实施。5,签订承包合同,全部发包土地落实到农民手中后,依据
    2023-06-05
    262人看过
  • 家庭土地承包能否继承
    一、家庭土地承包能否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因此,承包地一般是家庭承包的方式。某个家庭成员去世了,家庭其他成员也是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如果子女已经不是本村户口,这种情况就不能继续承包经营。但是,土地承包的收益仍然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二、承包地可以被收回吗承包地是可以被收回的,但是如果是被国家征收,是可以获得补偿的。我国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023-04-21
    98人看过
  • 土地转包纠纷,土地出让转让费,土地转让费如何计算
    2009年6月27日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这极有利于今后此类案件的妥善解决。司法解释第26条对相关纠纷案件处理中,应当着重对调解的问题作出了规定,因为对这类案件的简单处理有可能会造成一定的负面效果,不利于生产的稳定、农村社会的稳定,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调解以合法为原则,但并不是说在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况下绝对不能调解。我认为,在不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利益的情况下,通过否定相关民事行为的效力,并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社会效果还是显著的。在处理纠纷过程中,一定要坚持调解主导诉讼,要充分发挥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教化引导作用,利用当地政府及民调组织和老长辈、老党员、老干部的力量参与支持调解,以灵活有效的措施解决此类纠纷。随着政府免收农业税并给补贴的政策出台、粮食价格的上涨和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目前的土地承
    2023-08-04
    103人看过
  • 什么是承包地转让
    什么是承包地转让?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保留承包权,以合法形式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民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农村土地流转实际上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土地外流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应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表,包括名称、村名、面积、地名、土地类型、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报送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2土地流入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名称、单位、所需面积、土地类型要求、拟流转年限、拟从事的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二是审核登记。根据“属地核查”原则,外流方土地情况审计,须经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登记。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应当对入驻方的经营能力和项目进行审核后登记。出让价格评估出让地价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出让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对土地出让价格进行评估,
    2023-05-31
    239人看过
  • 家庭承包承包一亩地承包期是多久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一、土地承包经营新规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律规定:一、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采取的是家庭承包的方式,可以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土地承包。二、土地承包经营买卖的土地的使用权,并不是土地的所有权,承包地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三、一般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林地的土地承包期为三十年到七十年不等。二、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哪些法律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农民承包集体所有土地,从事
    2023-06-24
    220人看过
  • 口粮地是家庭承包地吗
    一、口粮地是家庭承包地吗口粮地是属于农村村民生活的根本,但是在我国土地不能归属于个人所有,是属于家庭或者是集体所有的,所有农村的土地是属于家庭的承包地,属于家庭成员集体所有。二、民法典的承包地的收回有什么规定民法典规定,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六条【承包地的调整】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办理。第三百三十七条【承包地的收回】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由哪个部门管事实上,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时,应找哪个部门处理应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各地管辖处理的部门或机构并不一定相同。故一般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措施一般如下:首先,双方当事人可先进行协商解决,争取和平解决纠纷。能够协商
    2023-04-30
    402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继承家庭承包收益
    一、民法典如何继承家庭承包收益(2022年1月1日起生效)依据民法典对如何继承家庭承包收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家庭承包收益是属于被继承人个人部分的可以被继承人,而继承的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
    2023-04-26
    232人看过
  • 农户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转让后征收能享受哪些补偿款
    处理此类问题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二《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三《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必
    2023-06-12
    421人看过
  • 外嫁女继承家庭承包地吗
    一、外嫁女继承家庭承包地吗不可以继承土地,目前农村的土地资源主要分为:宅基地、承包耕地、林地、草地,而这些土地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内部,而不是属于农民,农民只能够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与使用权,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林地承包人死亡之后,其继承人能够在承包期内继续继承承包,承包耕地、草地的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户家庭的人均死亡,这种情况下将不存在继承关系,土地将会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一)出嫁女未迁出户口,这时其还在父母的户口之中,如果父母死亡,则能够继续承包父母承包的土地;(二)出嫁女户口迁,在新居住地获得了土地承包权益,则不能够在原居住地享受到土地承包权益,如果父母死亡,则不能够继承父母的承包地、宅基地等。二、外嫁女要求分割家庭承包土地的规定有哪些(一)承包期内,妇女结婚的,妇女嫁入方所在村应当尽量解决其土地承包问题,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有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2023-04-30
    312人看过
  • 土地承包与土地流转:转包与转让的差异
    1、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三方。2、土地承包权或转让,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让与第三方承包,第三方建立了与村里经济组织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实质就是卖了承包经营权。3、转包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4、转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备案,不备案也不会因此无效;转让必须通过发包方同意,才有可以实现。因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一)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二)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
    2023-07-20
    453人看过
  • 如何惩罚阻碍承包商转让土地的个人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强迫、阻碍承包人交换、转让、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转让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转让土地经营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阻碍依法有偿转让土地经营权;(2)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损害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3)转让期限不超过合同期剩余期限;(4)转让期限受让人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格;(5)在同等条件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坚持以下原则。土地流转必须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这是中央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精神。要充分尊重农民的选择,决不强迫农民离开土地。要防止不顾农民意愿片面追求土地流转速度的倾向,从实际出发科学评价土地流转效率。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与农业劳动力转移过程相适应”的原则。农地流转过程是农业比重下降、
    2023-05-08
    85人看过
  • 农村土地转让承包合同如何签订的呢?
    转让方:(三人)(简称甲方)受让方:(二人)(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一、转让标的物: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敦煌市转渠口镇盐茶村二组的承包地(面积:四址界限:)的承包经营权转让与乙方从事生产经营。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一次性长期。国家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至后如果不进行调整为永久长期,如果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期限顺延。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人民币。包括甲方承包经营该地块时对该地块的改良投入资金。四、转让金的给付方式及给付时间: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乙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给付。甲方收到转让金时须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及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将所
    2023-02-04
    41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 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 更多>

    #家庭承包
    相关咨询
    • 家庭承包经营权在家庭成员间如何转让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31
      如果是家庭成员的转让都要到当地的工商部们就进行修改的
    • 家庭承包地被收回还能转让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3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是农村土地承包立法的关键条款和核心内容。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首要的一点就是,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承包方的承包地,从而使广大农民真正感到他们承包的土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是有保障的,从而使他们在土地上进行长期投入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
    • 农村家庭承包地转让后确给受让方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3
      经发包方同意后,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土地,其土地应当确权给受让方;未经发包方同意的以转让方式的土地流转、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的土地,其土地仍然确权给转让方。
    • 承包方转让承包地如何确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4
      经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有书面协议的,可按协议约定进行确权登记;没有书面协议的,由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据协议进行确权登记;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予确权登记。
    • 张家界土地转让承包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