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哪些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09:31:53 458 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的基本权利。

1、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2、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各项权利为法定权利,不得随意变更。而合同权利依双方当事人约定,难以避免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等行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造成侵害。

3、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期限较长.比较稳定。而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也容易发生变化。

4、承包人作为用益物权人,可以对抗发包人的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被任意剥夺,承包地被违法收回后,可以要求返还。而合同有可能随意解除,承包地被违法收回的,承包人虽有可能获得金钱赔偿,但返还承包地并不必然。

5、承包人可以以用益物权人的地位直接对抗第三人的侵害,包括政府的违法干预。比如,承包人可以据此抵制“一乡一品”等干预经营自主权的政府决定。

6、承包人依用益物权享有自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基础,任何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而依合同关系难以形成流转的基础,而且往往受到对方的限制。

7、在征地补偿时,承包人可以作为独立的权利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独立的财产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而不是仅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被忽视。

一、土地经营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1、土地经营权人享有的权利是: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经营权人享有流转、互换、转让土地经营权的权利,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享有承包地被征收征用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

2、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什么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内容如下:1、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3、承包地被征收的,有权获得相应补偿;4、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也是一种不动产权力。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六十三条在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
    2023-08-08
    457人看过
  • 侵犯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害如何你好,你要咨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害如何的问题,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包括对承包土地的管理、占有、使用、收益。其主要特点为有期限性和可流转性。本案李×奎抢种诉争的1.3公顷土地,侵犯了李×洪合法承包经营权,因此李×奎抢种土地的行为给李×洪造成损失李×奎应当赔偿。李×奎应当按市场价格赔偿李×洪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是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的形式体现的,因此,李×洪应按当年相同地理位置、相同土地肥沃程度、相同面积的土地流转费要求李×奎赔偿其经济损失。故本院认定李×洪要求土地收益损失,应以2014年1月16日李×玲与李×洪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书中约定的每公顷土地的承包费4,000.00元价格计算为宜,1.3公顷的土地承包费为5,200.00元,李×奎应赔偿李×洪的土地收益损失为5,20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
    2023-03-07
    367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探究承包人的权益
    承包人在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下列权利:1、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获得一定数量、质量和位置的土地、森林、山脉、草原、荒地、滩涂和水面,这是承包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2、利用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3、收取承包土地或者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按照约定金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剩余收益的所有权;4、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当归承包人所有;5、承包人承包土地后,仍有权按照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的所有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等;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能否中止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终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承包人对于土地等生产资料有权独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排除包括集体组织在内的任何组
    2023-07-02
    311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及方式有哪些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承包方将自承包的村集体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条件转移给第三方经营,原承包方或第三方向村集体履行原承包合同的行为。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什么必要性?在我国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具有以下必要性: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促进农村种植业结构调整的需要。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业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需要。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需要。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1、转包。转包主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
    2023-05-05
    79人看过
  • 在哪查封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在哪查封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查封的。只要被执行人拥有土地的土地证或使用权证明,那么土地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同样能对其进行查封。《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二、荒地承包经营权能否强制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荒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因荒地承包问题向法院起诉后,一方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经申请人申请就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
    2023-05-06
    48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经营权的差异
    区别在于权利归属不同:土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承包权,归属农户;经营权,归属经营者。1、首先,关于土地的所有权是由我国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坚持不变。2、其次,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在权利内容上,多数观点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系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双重属性混合。其中,承包权属于成员权,只有集体成员才有资格拥有,具有身份依附性和不可对外转让性;经营权属于财产权,在权利属性上具有可交易性。3、由此,在“两权分置”下,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实并不具备自由流转的物权属性。但“三权分置”体制实现了集体、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权利的共享,从法律制度的角度看,其本质就是确定在不改变土地公有制的基本经济制度前提下,在土地上分离出一个更加符合
    2023-07-04
    210人看过
  • 未成年人有权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有。土地承包未成年人有权利继承,但是由于未成年人没有行为能力,所以未成年人继承的财产就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一、未成年人能卖房子吗未成年孩子可以办理房屋产权。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提供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证明及身份证,未成年人提供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被监护人年满十八周岁即可以自主买卖、抵押房产。二、未成年人能办房产证吗?可以,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提供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证明及身份证,未成年人提供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有照片的户籍证明,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被监护人年满十八周岁即可以自主买卖、抵押房产。三、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应该怎样去行使未成年人继承权的行使:1、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2、八周岁以上的限制行为能力
    2023-02-24
    345人看过
  • 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过户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1、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2、出租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3、互换互换是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
    2023-07-07
    149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转让合不合法,土地所有权包括哪些
    一、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转让合不合法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转让是不合法的,但是经营权转让是合法的。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因此不能转让,但是承包土地的农户有经营权和使用权,经营权是可以转让的。因此转让所有权是违法的,转让经营权是合法的。中国土地实行公有制,分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两种形式。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土地所有权包括哪些土地所有权包括土地所有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1.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依法对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2023-05-22
    215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 判决书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是由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承包经营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土地承包的权益。一、家庭成员提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前提条件。侵权损害民事责任必须具备的要件为:损害事实存在、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侵权行为有违法性。该四要件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当事人提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前提条件是要有合法有效的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承包土地被侵权的事实存在。即举证证实坐落于什么位置的哪一块承包地
    2023-03-14
    96人看过
  • 林权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林权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么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对耕地、草地、林地等土地的经营权,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者。包括几种权利人,如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使用权人等。林权证是对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不是经营权,而是一种物权性质的权利,是对世权,而承包经营权是一种合同上的权利,是债权性质的权利,是对人权。二、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证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依据土地承包合同而创设的,且不采纳登记生效主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仅仅是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凭证,并非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因此,土地承包合同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情形下,应当以土地承包合同为准。2、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
    2023-05-06
    163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纠纷中涉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抵押吗?
    很高兴回答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纠纷中涉及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抵押这一问题,以下就是最佳答案:当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原则上禁止设立抵押,但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下允许抵押,即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经发包方同意,并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书的,可以设立抵押。目前对是否应允许土地承包权是否可以抵押融资争议较大,但一般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还是会受上述条件限制。新的规定出台尚需时日。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出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置的下列权利才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2023-08-08
    336人看过
  • 农民承包土地使用经营权范围有哪些?
    1、《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2、本条是对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土地范围的规定。3、农村土地承包法所规定的土地与我们平时所说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是一个概念,也可以说不是一个范围。一般所说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所有权归集体的全部土地,其中主要有农业用地、农村建设用地等。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农村土地,既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也包括国家所有依法归农民集体使用的农业用地。用于农业的土地,主要有耕地、林地和草地,还有一些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如养殖水面等。养殖水面主要是指用于养殖水产品的水面,养殖水面属于农村土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用于农业生产的,所以也包括在本条所称的农村土地的范围之中。此外,还有荒山、荒丘、荒沟、荒滩等“四荒地”,“四荒地”依法是要用于农业的,也属于本条所称的农村土
    2023-03-29
    402人看过
  • 哪些人有土地承包权2020
    一、哪些人有土地承包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山东省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常住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2)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3)本村村民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4)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同时,第七条规定,原户口在本村的下列人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1)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服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2)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3)已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回本村的人员。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哪些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
    2023-03-30
    63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土地经营权的转包, 其管辖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8
      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大会决定承包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义务有哪些,经营权人行使权利应注意哪些事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1、发包方的义务⑴、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承包方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方依法享有的一项独立的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包括发包方在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仅如此发包方还有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解除、变更土地承包合同。⑵、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承包方依法享有土
    • 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土地,是否还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3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只要你与村里或组里签订了承包合同,就享有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也是对承包经营权进行确认。对于你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承包经营活动中依法享有什么权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4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
    • 在家庭承包中,哪些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31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山东省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常住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 (2)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3)本村村民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 (4)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接纳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