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正不作为犯的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8:26:27 105 人看过

对于不作为犯认定中不作为行为价值的判断,德日刑法理论一般称其为不作为犯的等价性。

违反的作为义务类型

它违反的作为义务,是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

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其成立的必要条件。

由于不真正不作为犯违反的是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作为义务,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取决于行为人的不防止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危害结果的发生上。国外刑法理论上,称不真正不作为犯为不作为的结果犯。有些国家的刑法典在规定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处罚时,明确地把危害结果的发生当成构成要件。这都证明把危害结果的发生当成不真正不作为犯的特征之一。它对于划清与违法的不真正不作为行为的界限具有重要意义。有了这个标准,就可以限定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处罚范围,以防止刑事责任的扩大化。

实质特征

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实质特征,是可以由不作为形式构成,也可以由作为形式构成的犯罪。它包含两层含义:

其一,行为的性质是不作为,这种不作为是指违反作为义务的行为;

其二,行为的方式虽然是不作为,但就其能犯的罪名而言,也可以由作为形式构成。如杀人罪,可以由刀砍、枪击等积极的作为形式构成,也可以由不给吃穿,致使被害人冻饿而死等消极的不作为形式构成。

其中以不作为形式构成杀人罪的,即为不真正的不作为犯。

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含义指的是什么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犯罪形式。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履行特定的应尽义务的行为。有的犯罪只能由不作为构成,如遗弃罪,这种犯罪称为纯正不作为犯罪;还有的犯罪虽然通常情况下由作为形式实施,但也可以由不作为形式实施,这种情况下构成的犯罪被称为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也称为不纯粹不作为犯罪。

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在认定不作为犯罪时具有重要意义,依据刑法学界的通说,不作为犯罪的特定义务依据来源之不同可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义务——由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殊义务,包括法律(狭义的)和各种法规所规定的,且经过《刑法》认可或要求的义务,但宪法所规定的义务具有抽象性,故其一般不适合直接作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前提。

第二,职务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即担任某种职务和从事某种业务的人,其职务的本身和业务的性质,就决定他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职责,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法律行为(合同行为、自愿接受行为)引起的义务——即行为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自愿担负某种特定义务后,有责任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该义务,如果不履行自愿承担的义务,由此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致使《刑法》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受到损害,应视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

第四,行为人的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即由于自己的行为而引起刑法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处于危险状态,行为人负有采取有效措施来排除这种危险或避免危害后果发生的特定义务,如果不履行这种义务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是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

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含义指的是行为人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犯罪行为,也可以称为不纯粹不作为犯罪。不作为指的是当事不履行相关的义务,比如法律当中所明确的相关义务、或者在职务上所要求承担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2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不作为犯罪的教唆犯的特征有什么?
    一、不作为犯罪的教唆犯的特征有什么?(一)违反法律直接规定。是指《刑法》有直接规定的罪名,才构成犯罪,即罪刑法定原则:“法无规定不为罪”,严禁“类推”。以《刑法》确定罪名为准。(二)负有法定义务。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具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例如;母亲拒绝婴儿喂奶,造成婴儿死亡的。属于不作为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拒绝履行的行为。是指能够有条件作为,而拒绝履行作为的行为。《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条【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四)要达到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二、刑事责任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
    2023-04-28
    237人看过
  • 什么是不真正连带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特征有哪些
    不真正连带债务基本含义是当多个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之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各债务人之间的债即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是与真正连带债务相对应的,因债务的实际履行导致所有债务人的债务得以消灭,这一点与连带债务相同,但因各个债务发生的基础事实即原因事实各不相同,因而它又是不真正的连带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的特征是什么不真正连带债务具有如下本质特征:1、债务原因各不相同,债务可因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不当得利等引起,即债务因不同的法律事实关系而产生,而连带债务一般基于共同的原因产生。2、各债务系偶然间发生联系,债务人主观上并无关联,若债务相互间必然联系,则债务人具有共同的意思联络,形成共同侵权、共同违约等,各债务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债务而不存在不真正连带债务一说。3、给付内容相同,但各债务人给付的数额往往不同,而连
    2023-06-13
    113人看过
  • 解读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四大特征
    不真正连带责任也称为不真正连带债务,是民法理论中的一种重要的债务形式或者责任形态。在侵权行为法领域,就叫作不真正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的特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数个行为人基于不同的行为造成一个损害。例如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第三人的行为是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原因,但是,雇主由于与雇员之间的雇佣关系,雇主对雇员造成的损害也是存在责任,雇员可以基于劳动关系请求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又如,销售者销售缺陷产品,是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原因,同时该产品的缺陷又是生产者的生产造成的,两个行为都是损害发生的原因。但是损害又是一个损害,并不是两个损害结果。第二,数个行为人的行为产生不同的侵权责任,这个责任就救济受害人损害而言,具有同一的目的。这就是,雇主的工伤事故赔偿和第三人的侵权赔偿,都是救济受害人损害的赔偿,都是一个目的,因此分别产生的不同的侵权责任,责任的目的都是救济该同一损害,而不是救济各
    2023-06-07
    473人看过
  • 不真正连带责任有什么法律特征
    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法律特征如下:1.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数人违反对同一个民事主体负有的法定义务因而构成数个侵权行为。2.不真正连带责任是基于同一个损害事实而发生的侵权责任。3.不同的侵权行为人对同一损害事实发生的侵权责任相互重合。4.在相互重合的侵权责任中只须履行一个侵权责任即可保护受害人的权利。《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2024-04-26
    274人看过
  • 不作为犯罪的行为行所产生的特征有哪些
    (一)违反法律直接规定。是指《刑法》有直接规定的罪名,才构成犯罪,即罪刑法定原则:“法无规定不为罪”,严禁“类推”。以《刑法》确定罪名为准。(二)负有法定义务。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具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例如;母亲拒绝婴儿喂奶,造成婴儿死亡的。属于不作为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拒绝履行的行为。是指能够有条件作为,而拒绝履行作为的行为。《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条【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四)要达到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一、不作为犯罪的犯罪分类1、纯正不作为犯纯正不作为犯是指由刑法明文规定的只能由
    2023-03-26
    177人看过
  • 真正不作为犯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判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综上,如果简单的来理解真正不作为犯,意思就是当事人因为不履行应尽义务而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在日常生活中,公民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也需要履行应尽义务,不履行应尽义务自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假冒注册商标罪能有缓刑吗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
    2023-04-12
    145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不作为的行为特征
    (一)违法性违法性是行政不作为的本质特征。由于行政主体没有在法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履行其行政义务,所以,行政主体一旦被认定构成行政不作为,就意味着这种行政不作为必然违法,从理论上讲根本不存在合法的行政不作为,合法的行政行为必然不构成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在本质上是对其应该保护的法益的一种放弃,必然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因此,行政不作为只能是一种违法行为。(二)消极性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对其职权职责的放弃,客观上表现为怠于履行职责的消极性。行政不作为的消极性在主观上表现为行政主体对其行政职权的放弃,在客观上表现为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所承担的行政义务。(三)程序性判断行政主体的行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最基本的是要看其是否启动并完成了行政程序。只要行政主体启动并完成了行政程序,行政主体的行为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积极作为行为,不构成行政不作为。(四)非强制性行政作为一经作出就产生法律上的公定力、确定力、拘束
    2023-08-05
    170人看过
  • 不真正身份犯和真正身份犯的区别是什么?
    一、不真正身份犯和真正身份犯的区别是什么?在刑法理论上,通常将以特殊身份作为主体构成要件或刑罚加减依据的犯罪称为身份犯。身份犯可分为真正身份犯和不真正身份犯。不要求行为人有特殊身份的是非身份犯。在不真正身份犯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为人不具有特殊身份,犯罪也成立;如果具有这种身份,则从重处罚或者从轻处罚。真正身份犯,是指以特殊身份作为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换言之,如果行为主体不具有该特殊身份,犯罪就不能成立。因此,这里的身份又可以称为“定罪身份”。二、犯罪中止的特征包括哪些?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
    2023-04-13
    398人看过
  • 真正不作为是否应该被定罪为未遂罪
    不真正不作为犯没有未遂。不真正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犯罪形式。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形态,因此,在不作为犯罪中,不存在犯罪未遂。在刑事案件中帮助犯有既遂未遂吗帮助犯有既遂未遂,认定犯罪未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帮助犯在刑事案件中起到主要作用的属于犯罪既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
    2023-07-05
    309人看过
  • 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含义以及特征都有哪些
    不真正连带债务:当多个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之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各债务人之间的债即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不真正连带债务具有如下本质特征:(1)债务原因各不相同,债务可因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不当得利等引起,即债务因不同的法律事实关系而产生,而连带债务一般基于共同的原因产生;(2)各债务系偶然间发生联系,债务人主观上并无关联,若债务相互间必然联系,则债务人具有共同的意思联络,形成共同侵权、共同违约等,各债务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债务而不存在不真正连带债务一说;(3)给付内容相同,但各债务人给付的数额往往不同,而连带债务给付的内容和数额都是相同的,如共同侵权人所负的侵权责任。(4)债务人各自负独立的清偿义务,这种独立清偿的结果是所有债务人的债务得以消灭,债务人内部之间因无连带关系,不存在份额的分担,而连带债务在连带债务人
    2023-06-13
    95人看过
  • 通常纯正的不作为和不纯正的不作为的区别在哪里
    一、通常纯正的不作为和不纯正的不作为的区别在哪里很简单,纯正的不作为是基于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纯正的不作为是基于当事人的先前行为而引发的义务。纯正的不作为因为是法律规定的。譬如:法律规定警察在工作时间内有保护公民安全义务,路上遇有人求助,就必须管,否则就是不作为。二、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含义指的是什么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犯罪形式。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履行特定的应尽义务的行为。有的犯罪只能由不作为构成,如遗弃罪,这种犯罪称为纯正不作为犯罪;还有的犯罪虽然通常情况下由作为形式实施,但也可以由不作为形式实施,这种情况下构成的犯罪被称为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也称为不纯粹不作为犯罪。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在认定不作为犯罪时具有重要意义,依据刑法学界的通说,不作为犯罪的特定义务依据来源之不同可分为以下四类:第一,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义务—
    2023-04-13
    226人看过
  • 债权债务中不真正连带债务有哪些特征
    与连带债务相对比,不真正连带债务具有如下本质特征:1、债务原因各不相同,债务可因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不当得利等引起,即债务因不同的法律事实关系而产生,而连带债务一般基于共同的原因产生;2、各债务系偶然间发生联系,债务人主观上并无关联,若债务相互间必然联系,则债务人具有共同的意思联络,形成共同侵权、共同违约等,各债务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债务而不存在不真正连带债务一说;3、给付内容相同,但各债务人给付的数额往往不同,而连带债务给付的内容和数额都是相同的,如共同侵权人所负的侵权责任。4、债务人各自负独立的清偿义务,这种独立清偿的结果是所有债务人的债务得以消灭,债务人内部之间因无连带关系,不存在份额的分担,而连带债务在连带债务人内部仍是按份责任。
    2023-06-01
    212人看过
  • 不属于犯罪行为主要的特征是
    违法性。即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禁令,是犯罪行为必不可少的一个特征。行为如果缺乏违法性,即不能构成犯罪。犯罪行为是犯罪人所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学中犯罪构成的基础和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一、非法持有枪支罪怎样认定罪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要件如下:第一个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第二个要件为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行为;第三个要件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第四个要件为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藏不交的。如果不知道自己收藏的物品中,有枪支、弹药,因而没有交出,便不构成犯罪。二、违法要坐牢吗违法
    2023-02-22
    391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有什么本质特征
    很多学者都将行政不作为的客观方面定义为“不履行法定职责”。事实上,用“不履行法定职责”来描述行政不作为的客观方面是不科学、不准确、也是不周延的。如果在界定行政不作为这一法律概念时,一定要表达类似于“法定职责”的意思,笔者认为使用“行政作为义务”为宜。在界定行政不作为时,使用“行政作为义务”的提法之所以比“法定职责”更为准确相关法律知识:第一、“行政义务”之中不仅应包括行政主体的“法定职责”,亦应包括行政主体的“法定职权”在内。“行政法治原则”要求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依法设定并依法行使,而行政主体的“职权从另一角度说,就是职责。职权与职责是统一的,是一件事情的二面”,都是法律赋予行政主体维护和分配公共利益的必要手段,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也是其履行行政职责的过程,行政职责随着行政职权而产生、变更和消灭,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是统一的,它们都暗含着行政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只是行政
    2023-06-13
    39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不作为犯罪与真正不作为刑事区别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5
      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不作为犯罪分为纯正的不作为犯与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纯正不作为犯是指由刑法明文规定的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它是以不履行特定义务为构成要件的犯罪。也就是说,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行为人的行为但凡符合法律明文规定的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都可根据法律的规定定罪量刑,因此,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成立必须以构成要件齐备
    • 遗弃罪是真正不作为犯罪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04
      1、遗弃罪是纯正不作为犯罪。遗弃本身是犯罪人对自己应尽义务的推诿、不履行,是一种放任遗弃对象处于生活无助状态的犯罪心里,其没有主动实施特定加害行为(或者刑法上的加害行为)的意思,故不是作为。如老人瘫痪而独自在家,子女明知而不去履行赡养义务。 2、如果行为人故意抛弃不能独立生活的抚养义务人,导致其身体、生命遭受损害的,可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例如:父母将尚在襁褓中的婴儿扔在荒山上,致其死亡。
    • 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这两者的区别是什么啊?如何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
      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不作为犯罪分为纯正的不作为犯与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纯正不作为犯是指由刑法明文规定的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它是以不履行特定义务为构成要件的犯罪。也就是说,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行为人的行为但凡符合法律明文规定的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都可根据法律的规定定罪量刑,因此,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成立必须以构成要件齐备
    • 不作为犯罪如何量刑不作为犯罪有什么特征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01
      (一)违反法律直接规定。是指《刑法》有直接规定的罪名,才构成犯罪,即罪刑法定原则:“法无规定不为罪”,严禁“类推”。以《刑法》确定罪名为准。 (二)负有法定义务。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具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 例如;母亲拒绝婴儿喂奶,造成婴儿死亡的。属于不作为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 2024年刑法中规定的真正不作为犯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4-08-23
      纯正不作为犯是刑法规定只能由不作为的形式实现的犯罪,这种情形叫做纯正(真正)不作为犯,如我国刑法规定的遗弃罪即属此类。纯正不作为:刑法罪名分类方式,又名真正不作为犯,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相对的,只能以不作为的行为形式构成的犯罪。含义: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犯罪的形式和手段不断出现,而非纯正不作为犯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非纯正不作为犯是不作为犯分类中对于纯正(真正)不作为犯(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