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害人有哪些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9:32:08 217 人看过

我国犯罪学界较为通常的分类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基于犯罪的成因和罪责,将被害人分为5类,这种分类方法与上述国际上的分类较为相近。

1、无辜被害人,即在犯罪的形成上完全处于没有任何差错和闪失的被害人。

2、有错被害人,即由于自己的言行举止、思想作风的错误而为犯罪分子所利用的被害人。

3、错责相当的被害人,即在促成犯罪上与犯罪人有相同责任的被害人。

4、有责任的被害人,即在犯罪中起着引发或促成作用的被害人。

5、有罪被害人,即对犯罪起着决定作用的被害人。

另一种是基于被害人权益的分类,,将被害人分为3类,这种分类方法有助于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1、人身权利被害人,包括生命权利、健康权力、人格权利、名誉权利以及性权利的被害人。

2、财产权利被害人,包括财产所有权、增值权、收益权以及使用权、管理权的被害人。

3、民主权利被害人,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申诉、控告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权的被害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7: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身权相关文章
  • 刑事违法行为类型有哪些
    刑事违法行为是指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触犯刑法,达到或必须接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1.具有社会危害性。2.具有刑事违法性。3.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一、西电副校长违纪犯罪了吗?严重违纪行为如果具有社会危害性,且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的,才会构成犯罪;如果不应受刑事处罚的,仅仅是违反纪律规章的行为。犯罪行为是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政权和推翻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财产、人身等权利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依法应当受刑罚处罚的。二、行政违法行为的特征1、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的违法。与民事违法和刑事违法不同,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在行政法上的违法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只有当他们以行政主体身份或以行政主体名义出现时,他们的违法才能构成行政违法。2、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首先,行政违法具有违法性,它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侵害了受行政法保护的行政关
    2023-06-22
    152人看过
  • 刑事案件民事索赔有哪些类型?
    一、刑事案件民事索赔范围包括哪些?刑事案件民事索赔也就是刑事赔偿,分为两类,一是侵犯人身权的刑事赔偿,二是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包括:1、无罪羁押赔偿,又称冤狱赔偿或错案赔偿,有错拘、错捕、错判三种情况。2、以下情况下发生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是: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根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还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2023-06-04
    64人看过
  • 刑事被害人有哪些,如何界定被害人陈述
    一、刑事被害人有哪些种类(一)无辜型被害人。无辜型被害人完全是犯罪行为的牺牲品,他们对于犯罪行为的发生不具有任何责任或可责性。他们之所以成为被害人,一般出于纯粹偶然的原因或身处被动、无力抵抗的状态。(二)诱发型被害人。被害人在一定情况下由于自己的某种过错或不良心理,会诱发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这种类型的被害人自身对于被害事实的形成存在着程度不一的过错,有的甚至还有思想、品质、道德等方面的责任。(三)参与型被害人。被害人自身也参与到相关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之中,只是由于种种原因后来又被其他犯罪人侵害,成为被害人。这样的被害人就是参与型被害人。此种类型的被害人在许多情况下,自己同时也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处在被害和侵害的竞合状态中,具有双重身份。(四)转化型被害人。转化型被害人一般发生在防卫过当的案件中。在这种案件中,作为原来单纯的犯罪行为实施者的犯罪嫌疑人,后来由于被害人奋起反抗,拼力防卫,
    2023-03-15
    273人看过
  • 管道运输损害有哪些类型
    管道运输不仅运输量大、连续、迅速、经济、安全、可靠、平稳以及投资少、占地少、费用低,并可实现自动控制。除广泛用于石油、天然气的长距离运输外,还可运输矿石、煤炭、建材、化学品和粮食等。管道运输可省去水运或陆运的中转坏节,缩短运输周期,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当前管道运输的发展趋势是:管道的口径不断增大,运输能力大幅度提高;管道的运距迅速增加;运输物资由石油、天然气、化工产品等流体逐渐扩展到煤炭、矿石等非流体。中国已建成大庆至秦皇岛、胜利油田至南京等多条原油管道运输线。就液体与气体而言,凡是在化学上稳定的物质都可以用管道运送。故此,废水、泥浆、水等用管道传送。另外,管道对于运送石油与天然气十分重要——有关公司多数会定期检查其管道,并用管道检测仪做清洁工作。一、管道运输损害的类型和现状目前我国的管道运输类型包括原油管道,成品油管道,天然气管道,固体料浆管道。输送管道所处地理环境复杂,自然因素
    2023-04-29
    260人看过
  • 刑事处罚分为哪些类型
    刑事处罚可分为两类,分别是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主要是对犯罪分子一定期限人身自由权利或者生命权的剥夺,一次犯罪中只能适用一个主刑;而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以及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另外驱逐出境属于特殊的附加刑,仅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适用。一、附加刑到底能不能独立适用附加刑是可以独立适用的,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罚金以及没收财产等。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二、教育释放算不算刑事处分教育释放不算刑事处分。不仅不是刑事处分就连行政处分也谈不上,只能说是被教育释放的人曾经犯过错误,可以作为一种情节。刑事处罚指的是违反刑法应该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按照我国刑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刑事处罚包含主刑和附加刑两个部分。主
    2023-02-25
    107人看过
  • 有期徒刑的刑罚有哪些类型?
    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包含无期徒刑和死刑,其中死刑可以细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可以减为有期徒刑。而死刑则是最严厉的、剥夺他人生命的一种刑罚。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指什么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是指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2023-08-12
    167人看过
  • 工伤的类型有哪些工伤有哪些类型
    一、工伤的类型有哪些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
    2023-03-23
    392人看过
  • 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有哪些类型
    就目前保险市场的状况而言,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主要分为两类,分别是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家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便是关于这两种类型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详细介绍。首先,向大家介绍的是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中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情况下,个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有一年期的综合意外保险和短期综合意外保险,而这些保险的保障项目主要有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意外伤害医疗、住院误工津贴、住院护理津贴以及紧急医疗救援等。因此,如果人们投保了个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那么便能够获得上述的保障。当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伤害而死亡,被保险人的保单受益人将会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金;当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伤害而住院治疗的时候,保险公司将会为被保险人报销医疗费用,同时还会为被保险人提供住院津贴。在介绍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中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之后,现在要向大家介绍的是家庭性质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此种类型的人身意外保
    2023-05-30
    320人看过
  • 刑事辩护是什么以及有哪些类型
    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有权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申辩和辩解,这就是刑事辩护。刑事辩护种类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一、新刑事诉讼法适用哪些证据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了刑事案件证据的八个种类,分别是:(一)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二)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三)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四)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内容主要包括
    2023-02-24
    77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有哪些类型?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1.在死缓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2.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怎么处理刑诉法第五十条(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本条是关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1.在死缓期间如果没有
    2023-07-04
    64人看过
  •  过失肇事罪有哪些类型?
    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的定义及其责任的划分依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通行道路上因过错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是事故各方的行为力和过错程度。以下是对原始文本的改写,保持其意义不变:所有的意外事件都可以归因于过失。如果这些事件是有意造成的,那么它们就属于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通行道路上因过错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是事故各方的行为力和过错程度。 交 通 事 故 的 分 类 : 责 任 归 属交通事故的分类:责任归属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公路、城市道路上发生的,由车辆、行人等交通工具使用不当或道路设施不良等意外因素导致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根据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损失程度以及对交通参与者的影响等因素,可以将交通事故分为多种类型。其中,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是交通事故分类中的重要方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2023-09-10
    411人看过
  • 我国有哪些类型的刑事诉讼方法
    公诉和自诉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则,法院则不予受理。不告不理“不告不理”是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的一条基本原则。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对自诉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宣判前,对于前两类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也可以自行和
    2023-03-08
    43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送达类型具体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送达的类型: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转交送法、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如果能直接送达的,一般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直接交给收件人本人。一、法院传票寄到户籍地还是居住地传票一般会寄到当事人的经常居所地,当事人收到传票后及时寄回送达回证到法院。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送达传票的方式是有区别的。民事案件可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委托及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刑事案件只能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转交送达。二、传票的送达方式有哪些?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
    2023-03-17
    345人看过
  • 被解雇的员工有哪些类型
    解雇员工的类型是什么:1.过失解雇是指当员工有过错时,企业在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情况下立即解雇员工的行为。根据中国劳动法,过失解雇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责任的
    2023-05-07
    51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权
    词条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人身权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证据类型包括哪些,刑事诉讼证据类型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7
      刑事证据是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所有能够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材料。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八种:第一种,物证。指所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比如犯罪工具,赃物,指纹,脚印等等。二是书证。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材料。三是证人证言。四是被害人陈述。第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护。第六,
    • 毒品的类型有哪些?危害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8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等能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医疗、教学和科研的需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可以依法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和运输。毒品进入人体后作用于人体神经系统,使吸毒者有强烈的用药欲望,驱使吸毒者不顾一切地寻求和使用毒品。一旦出现精神依赖,即使经过脱毒治疗,在急性戒断反应基本控制后,往往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完全恢复原有的生理功能。更严重的是,很
    • 交通肇事是哪些类型,有几种类型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交通事故责任鉴定 ?1、追撞前车尾部的。 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5、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
    • 定金有哪些类型定金有哪些类型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30
      一、成约定金,即以定金交付为债务设定要件的定金。这种定金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证约定金,即以交付定金为债务成立证明的定金。3、违约定金的性质和作用与违约定金相同,具有间接保证合同履行的效力。4、解约定金,这是解约的代价。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失去定金所有权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解除合同。5、定金是在订立合同之前交付的定金,其目的或效力在于确保在此之后订立正视合同。
    • 刑事放火罪共犯类型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3
      一般放火行为,是指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的犯罪类型包括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因此,它们的根本区别,不在于是否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而在于前者危害公共安全,后者不危害公共安全。从理论上说,界限不难区分。但在司法实践中,在处理具体放火案件时,对于某种放火行为是一般放火行为,还是构成放火罪,有时发生意见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