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出资不到位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08:33:51 236 人看过

一、公司法规定出资不到位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发起人协议自然对所有发起人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协议而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在公司成立后,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抑或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关系和活动方式的总规则,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共同约定且签署,故而公司章程具有契约性质。公司章程对所有股东和公司都有约束力,公司章程上所记载的股东出资额必须充足,否则构成违反股东承诺。修订后的公司法第28条第2款、第84条第2款分别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违反公司章程或发起人协议而未缴足出资的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当属严格责任,无论瑕疵出资股东主观上是否有过错,皆应对公司和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新公司法列举的出资方式

新《公司法》将出资方式分为货币出资和非货币(现物)出资两种方式。

(一)货币出资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注册资本中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将其认缴的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立公司所在地银行的“专用帐户”。公司成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专用帐户”内的资金。

“专用帐户”的开立、撤销及该帐户资金的划转,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非货币(现物)出资

对于非货币(现物)出资的比例,我国新《公司法》未作明确规定,但从《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可推出非货币(现物)出资的比例可以不超过百分之七十。

1)实物

对于实物出资,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注册资本中以实物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实物转移的方式、期限等做出规定。实物中须办理过户手续的,公司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过户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可见,我国对于实物出资要求一次全部付清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

2)知识产权

按照《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规定的知识产权内容包括:“

1、版权及相关权利

2、商标

3、地理标志

4、工业设计

5、专利

6、集成电路的外观设计(布图)

7、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护

8、在契约性许可中对反竞争行为的控制。”

可见,知识产权涉及的内容极为广泛,而且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涵盖范围必将日益扩大。对于股东出资的知识产权应当依法评估作价。

3)土地使用权

我国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就现行的法律环境下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应注意以下四点:

①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

②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③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使用权;

④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负担的土地使用权。

简单来说,出资不到位肯定就意味着公司无法注册成功,出资不到位的原因无非也就是其中有些股东在认缴了自己的出资额以后却没有实际的出资能力,这样的话,该股东承担的违约责任可能还要比没有补交的资金还要多。具体的违约责任也都体现在公司章程中,而且其他股东都还会被其所连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05: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公司法》所规定的出资瑕疵情形是什么?
    《公司法》并未规范前述所有类型的出资瑕疵,也未采纳某种单独标准规范出资瑕疵,而是常见的出资瑕疵行为进行了规范。具体而言,该法所调整的出资瑕疵主要有以下二种:其一,虚假出资。即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在出资过程中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的情形;其二,抽逃出资。即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且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的出资数额的情形。可见,我国《公司法》侧重于对出资行为瑕疵的调整,而对因出资标的本身存在瑕疵而导致的出资瑕疵未予规范。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是指股东不履行其出资义务对公司和其他出资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所谓出资义务是指,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它是股东应为的一项法定的给付义务。如果股东未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即构成了对其出资义务的违反。在当代的社会,可能很多人对于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在公司的股东投入资金的时候,是
    2023-08-18
    314人看过
  • 2022中外合资公司法人出资规定是什么
    中外合资公司法人出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二)实物作价出资方式。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验证。(三)工业产权出资方式。工业产权出资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
    2022-06-19
    293人看过
  • 公司出资人出资不实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司注册资本指公司开办人依法律规定而交纳的作为公司承担责任的保证的资本,拥有注册资本是法人成立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然而经济生活中,并非所有的出资义务人都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不规范的操作随处可见,引发了诸多法律问题。公司出资人出资瑕疵,分一般瑕疵与重大瑕疵,一般性的出资瑕疵,指出资额未达到营业执照所载明的数额,但已达到了公司作为法人的最低出资额。重大瑕疵则是指出资义务人未实际出资,或出资严重不足,使公司设立时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未达到法人应有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由于法人制度的实质是法人以自己的资产承担有限责任,无须出资人承担责任,而注册资金未达到法人最低限额时,则引起法人资格否认问题,故一般出资瑕疵与重大出资瑕疵引起的法律后果大有不同,下面笔者就此谈几点粗浅认识。一、一般性出资瑕疵引发的法律责任。1、一般性出资瑕疵问题,产生的法律责任有两个方面:出资人的责任和验资人的责任。出资人的法定义务是应补足
    2023-06-13
    359人看过
  • 公司法人可以不发工资是什么法律规定的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发放工资是因为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公司法人代表和公司并没有这具体的劳动关系的话,并且也经过了本人的同意,那么公司法人可以不发工资。公司法人的工资发放方式是,如果该公司法人代表在公司里有具体的工作和职位,工资可以按照当时约定的工资进行发放,一般工资是在税前扣除。一、深圳急辞工扣多少工资劳动法没有辞工扣除工资的规定,公司克扣工资违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离职了绩效工资不发合理吗公司规定本年度绩效要
    2023-03-25
    232人看过
  • 公司投资过程中出现不到位怎么办
    (1)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5)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6)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2023-02-13
    340人看过
  • 处理非法集资办是什么单位?
    一、处理非法集资办是什么单位省级人民政府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第一责任人。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有效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和维护稳定等工作,确保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到位、体系完善、机制健全、保障有力。建立目标责任制,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明确责任,表彰奖励先进,对工作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规范约束地方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民间经济金融活动。处非办属于临时机构,大多数处非办设立在当地政府的金融办公室。处非办由经信、公安、工商、人行等单位抽派人员组成。《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2024-01-05
    231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是公司的固定资产
    1、房屋和建筑物2、一般办公设备如办公桌、椅、凳、橱、架、沙发、取暖和降温设备、会议室设备、家具用具等。一般设备属于通用的,被服装具、饮具炊具、装饰品等也列为一般设备类之内。3、专用设备包括:文体活动设备,录音录像设备、放映摄像设备、打字电传设备、电话电报通信设备、舞台与灯光设备、档案馆的专用设备,以及办公现代化微电脑设备等。凡是有专用于某一项工作的工具器械等,均应列为专用设备。4、文物和陈列品5、图书6、运输设备7、机械设备8、其他固定资产一、固定资产的特征有哪些?1、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2、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
    2023-04-11
    125人看过
  • 母公司对子公司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母公司破产时应如何处理
    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以及对企业监管的漏洞,实践中出现很多母公司对子公司出资不实或者未按工商登记资料严格履行出资义务现象的发生。对此,我国曾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规范,若母公司对子公司出资不到位,则母公司需在出资不到位的范围内承担出资不实的责任。在子公司清算或破产时,母公司应当将未投入的资金按实际数额投入子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一、股东承担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况1、虚假出资《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
    2023-06-26
    212人看过
  • 非法集资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集资处理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诈骗手段非法集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以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以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集资的处理办法案件受理实行属地管理,由行业主(监)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行业主(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受理登记制度,确定部门及人员负责案件的受理工作,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非法集资案件一般处置程序为:1、成立专案组。2、制定处置方案。3、公告取缔。4、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和确认。5、资产负债审计和资产评估。6、资产清收、保全和实物资产的变现。7、集资款项清退。案件调查取证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
    2023-07-02
    208人看过
  • 新公司法规定的可以怎么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转让根据股东会决议,***(转让方)与***(受让方)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心)达成出资转让协议:1、***(转让方)愿意将北京市***有限公司(中心)的X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受让方);2、***(受让方)愿意接收***(转让方)在北京市***有限公司(中心
    2023-06-12
    303人看过
  • 单位拖欠工资如何处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一、单位拖欠工资如何处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单位拖欠工资的处理如下:1、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2、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3、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4、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5、劳动者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
    2024-01-30
    442人看过
  • 非企业法人单位公司法规定是什么
    一、非企业法人单位公司法规定是什么所谓非企业法人,即主要从事非生产性、非营业性的各类法人。此类法人涵盖诸多类型,如政府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以及社会团体法人等。而在非企业法人的设立过程中,存在着多种情形。首先,国家机关法人自其成立之日起便拥有了法人资格。其次,公共机构法人必须满足特定的法人条件并经过依法注册登记,方能取得法人地位。此外,社会团体法人在设立过程中,通常情况下会自动获得法人资格,但仍需向民政部或省级及县级行政区划内的各级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方可正式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七条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二、非企业法人是什么非企业法人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等非盈利机构。非企业法人的设立有以下几种情况:1、国家机关法人从组建完成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2、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程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具备法人
    2024-04-09
    342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是不是能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
    一、民法典规定是不是能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当事人是是不是能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且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是不是能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二、遗嘱一定要到公证处公证才有效不是的,遗嘱有效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
    2024-01-25
    261人看过
  • 公司法中有关知识产权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出资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将能够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专有权或者使用权作价,投入标的公司以获得股东资格的一种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公司法规中规定的出资形式有哪些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的主要形式是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
    2023-08-03
    43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公司法规定资产管理部岗位职责是什么, 公司出台后如何处理资产管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5
      资产管理部岗位职责:一、负责拟定资产经营方式及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营责任制的实施工作。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下达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计划。三、负责企业经济运行的信息搜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四、参与公司产权转让、对外投资、资产重组、资产租赁或承包等资产经营的研究和策划。五、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做好公司房屋建筑物、土地等产权界定与登记工作,办理相关产权证书。六、与公司相关
    •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没到位可以分红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4
      公司在设立时,出资人通过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章程认缴公司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权,同时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出资。如股东没有按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就是出资瑕疵,其形成的股权,称之为瑕疵股权。未足额出资的股权是瑕疵股权的表现形式之一。
    • 被公司给起诉到法院股东出资不到位的风险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0
      其实没有什么太大影响,注册的最低资金是根据你的经营范围而定的,注册资本越大,在企业前期业务开展宣传方面能显示出企业的资本实力,容易增加可信度和业务成交率你可以注册数额大,这样能够显示出你们公司的实力,有些客户就是冲着实力而跟你合作的,比如和另一家公司做一笔50万元的生意,对方公司看到你的注册资金为10万元,就会有所犹豫如果看到注册资金为50万,那就不会犹豫 但是,注册资本过大的话要承受很大风险,注
    • 公司法解释三注册资本未到位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1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
    • 出资人不是公司法人怎么控制公司的,规定是什么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7
      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行使职责。法定代表人对股东(或股东会)承担责任和享有权利。因此,非股东法定代表人应与股东(股东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没有签订聘用合同,则存在很大风险。比如:公司做了违法的事或者在外欠债,执法部门或债主一定到公司找法定代表人处理。另一方面,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