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案中是否有他人参与,最高刑期是多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8:01:32 103 人看过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定的,一般在五年以上。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根据相关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孙xx抢劫、绑架案

作者:丁祥雄林晓粤来源:广东法院网

一、公诉机关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

二、被告人

孙xx,男,19xx年3月21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湖北省广水市人,农民。

三、案情

2005年5月17日,孙xx和同案人亚威等人商量去抢孙xx女友兰某某的表姐徐某某的钱。两人在惠州市惠环办事处附近小店购买了塑料绳子、两副墨镜、两个防尘面具,并带上匕首、刀,孙xx还带上其女友兰某某住处的钥匙。两人以搬运电视机为名在惠城区陈江镇租乘了郭某某驾驶的一辆人货车,开到惠州市惠城区侨场镇菠萝山富华6街6号兰某某与其表姐徐某某的租住处附近,孙xx用钥匙打开一楼铁门和二楼房门,两人戴上墨镜、防尘面具,手持匕首和刀,进房后用塑料绳子将徐某某双手、双脚捆绑,用透明胶纸将徐某某的嘴封住、将其眼睛蒙住,然后两人在房间内搜劫财物,亚威在徐某某的挂包里搜到现金200元。孙xx见钱少,便提出将徐某某绑架,然后向其丈夫勒索几万元。于是两人将徐某某装进房内一个纸箱里,用棉被盖住,从二楼抬到楼下,装进事先在那里等候的货车内。此时,徐某某踢开纸箱并大喊救命,两人见状下车仓惶逃跑。5月18日晚上7时,孙xx到菠萝山派出所投案自首。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孙xx犯绑架罪、抢劫罪,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四、审判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孙xx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在逃同案人使用暴力手段入户劫取他人钱财,之后为勒索更多的钱财而绑架他人,因被害人反抗而绑架未能得逞,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和绑架罪(未遂)。孙xx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孙xx对被害人的绑架行为属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依照《刑法》第263条第(一)项、第239条、第23条、第67条、第69条、第64条之规定,以孙xx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千元;犯绑架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千元,总和刑期十八年,并处罚金四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孙xx对判决不服,认为其劫取被害人挂包内200元的行为,是其在绑架犯罪的过程中实施的,不应单独以抢劫罪定罪,即使触犯了抢劫罪的罪名,也应按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5]8号)的有关规定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的,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而不应数罪并罚,遂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惠州中院经审理后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评析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在实施绑架犯罪的同时实施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比较多见,由于抢劫罪和勒索型绑架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都采取了暴力手段,而其犯罪形式与手段又多种多样,因而二者容易混淆。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5]8号)第9条第3项明确规定: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该案所争议的焦点就在于该案被告人实施的抢劫、绑架行为是否适用该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一)对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第3项的理解与适用

对于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第3项中规定的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这一犯罪情节应如何把握其法律性质?

第一种观点认为,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应将其法律性质认定为吸收犯,即重行为吸收轻行为,按一罪论处。理由是:1、行为人实施的绑架行为和抢劫行为均是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行为,2、两种行为都是基于一个犯意,为了实现一个具体的犯罪目的,即非法取得被害人的财产。3、两个犯罪行为都侵犯相同的直接客体,并且都指向同一的具体犯罪对象。4、两行为都在同一犯罪的实施过程之中发生,两者紧密结合,彼此形成一种吸收关系。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将其法律性质认定为想像竞合犯,按一重罪论处。理由是:1、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行为人在实质上只实施了一个暴力行为,即绑架行为,其劫取行为不能单独构成抢劫。因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这一行为并非一个独立的危害行为,它必须依赖于前一个暴力行为而产生,脱离了前一个以暴力控制被害人人身的行为,其劫取行为就不能产生,也不能完整地满足抢劫罪的构成要件。2、虽然绑架过程中的劫取行为只是从属行为,但因其表面上满足了绑架罪、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触犯了两个不同的罪名,属于刑法理论上的想象竞合犯,应当择一重罪定罪量刑。

大多数意见同意第二种观点。从刑法理论上分析,所谓吸收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因其所符合的犯罪构成之间具有特定的依附与被依附关系,从而导致其中一个不具有独立性的犯罪,被另一个具有独立性的犯罪所吸收,对行为人仅以吸收之罪论处,而对被吸收之罪置之不论的犯罪形态。而所谓想象竞合犯是指基于一个犯意发动,实施一个犯罪行为,侵犯数个客体,成立数个罪名的犯罪。因此,区分吸收犯和想象竞合犯的关键就在于行为人实施的是一个犯罪行为还是数个犯罪行为。在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中,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可见,行为人实施的实际上是一个暴力行为,即绑架行为,其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行为并非一个单独的暴力行为,而是依赖于绑架这一控制被害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实施的,或者说是基于前一个暴力行为而产生的。因此,劫取财物的行为与行为人向被害人家属发出勒索命令等行为一样,只是绑架过程中的一个从属行为,并非一个单独的、独立的暴力行为,其自身不能单独地构成抢劫罪,但由于它表面上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属于一个犯罪行为触犯两种不同的罪名的情形,属于想象竞合犯。此外,吸收犯的数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吸收关系,即前行为是后行为发展的所经阶段,后行为是前行为发展的当然结果,而绑架行为既非劫取行为的所经阶段,而劫取行为更非绑架行为的当然结果,因此,两行为之间也显然不具有吸收关系,不属于吸收犯。

(二)关于该案是否适用《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第3项之规定的分析

第一,从孙xx入户前准备作案工具和作案具体情形来看,事先并没有绑架的故意。在该案中,孙xx事先准备了塑料绳子、墨镜、防尘面具、匕首、刀等作案工具,并租了一辆货车,犯罪准备工作周密、细致,偏偏绑架被害人时所使用的纸箱则是从被害人家中临时找到的,而不是事先准备好的,这一情节说明事先并没有绑架被害人的打算,再加上孙xx一进入被害人家中立刻就对被害人采取捆绑、蒙眼、封嘴等行为来看,被告人开始就具备抢劫的故意,而不是绑架的故意,因为其作案时间是白天(下午三时),作案地点是在居民区,并有对此毫不知情的货车司机在旁等候,孙xx应该能预见到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直接将被害人绑走。孙xx如果事先就有绑架的故意,很明显会在事先准备匕首、刀等作案工具的同时准备装载被害人的工具,而不会临时从被害人家里找一个牢固程度不高、并不适合绑架所用的纸箱来装载被害人。

第二,孙xx的绑架行为是在案中临时起意所致,属于另起犯意。在抢劫被害人的行为完成后,因孙xx认为抢得的财物太少而临时提意绑架被害人并得到同案人的同意,此时孙xx的犯意已经发生变化,由事先的抢劫犯意临时又产生了绑架犯意。

第三,孙xx抢劫完毕后实施了单独的绑架行为,已经构成两个罪名。在两人合谋产生绑架的共同犯意后,实施了强行将被害人装入纸箱并抬下一楼并将其推上货车的绑架行为,虽然此时孙xx利用了其抢劫犯罪所造成的被害人已被其捆绑的结果,但孙xx所实施的强行将被害人装入纸箱后抬上货车的绑架行为与先前的抢劫行为并非同一暴力行为,而是两个单独的、彼此独立的暴力行为,已经触犯了两个不同罪名,因此不符合想象竞合犯的构成要件。

综上所述,孙xx在整个作案过程中先后存在两个故意、实施了两种行为,不属于想象竞合犯,不符合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在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这一情况,而是在入户抢劫的过程中,另起犯意,抢劫完毕后实施绑架行为,已经构成绑架罪和抢劫罪,因而不能择一重罪定罪处罚,而应该对其实行数罪并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09: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参与绑架是否就定绑架罪
    一、参与绑架是否就定绑架罪1、参与绑架,如果主观上具有绑架的故意,并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就定绑架罪。但行为人如果只是在绑架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则只成立绑架罪共同犯罪中的从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二、绑架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因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他人实施绑架,
    2023-05-19
    417人看过
  • 绑架罪最高量刑多少年
    一、绑架罪最高量刑多少年《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二、绑架罪的既遂标准是怎样的呢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绑架罪的客观方面是单一行为,只要行为人绑架并实际控制他人人身的,就构成本罪既遂。也有论者认为,绑架罪的客观方面宜解释为复合行为,即由绑架和勒索或者提出其他不法要求两个行为组成,其既遂应以实施了复合行为为限度,但不以勒索到他人财物等危害后果为标准。第一,绑架罪的罪质特征在于侵犯人质的人身权利。刑事立法把绑架罪置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根据我国现行犯罪构成理论,绑架罪的犯罪客体
    2023-04-25
    102人看过
  • 绑架罪的最低刑期是多少年?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而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构成绑架罪,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存在情节较轻情形的,将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在参与中属于次要或者辅助作用,以从犯论,将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参与绑架是否就定绑架罪1、参与绑架,如果主观上具有绑架的故意,并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就定绑架罪。但行为人如果只是在绑架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则只成立绑架罪共同犯罪中的从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
    2023-06-30
    365人看过
  • 绑架参与人是什么罪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参与绑架行为的是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形,参与者也会构成绑架罪,但共同犯罪有主犯、从犯等的区别,从犯可以减轻处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23-06-03
    440人看过
  • 绑架案他本人最多能判几年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定的,一般在五年以上。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根据相关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一、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2023-03-08
    454人看过
  • 绑架案他本人最多能判几年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定的,一般在五年以上。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根据相关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2023-06-18
    17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在绑架案中参与策划是否构成绑架未遂?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3
      构成绑架罪的未遂与否,视整个绑架行为的情况而定。该罪法定刑起步5年,建议及时介入维权。
    • 参与与绑架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凡实施了绑架行为的,就需要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而绑架罪的量刑,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
    • 参与绑架最多要判多少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24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绑架罪最高能量刑是多少年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0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绑架参与判多少年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4
      刑法239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