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09:04:10 191 人看过

一、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别

1、目的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2、前提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

3、动因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起因只能是义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而作为或负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可以是危害社会的某种事件的发生,甚或是某种状态的出现。

4、实施主体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

5、结果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结果是以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而结束;行政强制措施在情况调查清楚后,经认定不需要继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该解除强制、恢复原状,经认定需要继续实施强制措施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决定。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三、行政强制措施的含义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4: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档案行政强制措施和档案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
    1.1《行政强制法》有关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规定。2011年6月《行政强制法》颁布,并已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第二条对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作出了明确规定。其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其第二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其第三款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法》既将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合二为一(合称为行政强制),又在同一法中将它们一分为二(分别规定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之所以将它们合一,是基于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
    2023-06-06
    498人看过
  •  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处罚的实施与执行方法
    行政处罚决定的有效执行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保障。当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罚、拍卖或划拨抵缴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甚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些措施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权益的维护,也是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的关键手段。强制执行措施是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的关键手段,这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行政处罚法规定,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强制执行措施:加罚;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每日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可以责令当事人加强管理,避免再次出现违法行为;二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2023-11-11
    130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与强制戒毒的关系
    强制戒毒是行政强制措施。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等。强制戒毒是行政处罚吗根据《强制戒毒办法》第三条规定,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公安机关做好强制戒毒工作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没有行政强制措施,只有罚款、拘留、吊销营业执照等五种行政处罚。所以,正确的说法是:强制戒毒是属于公安管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因而不能以此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2023-07-03
    192人看过
  • 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的区别的意义
    第一、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手段,往往属于为迅速查处违法行为而作出的临时性处置。而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之后,为执行该行政决定所采取的强制手段。第二、行政强制措施都是暂时性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而行政强制执行则是终局性的。一、行政强制措施解除由谁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解除由行政机关执行。有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二、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包括哪几种?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2023-03-06
    15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如何计算,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
    一、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如何计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依据强制措施的不同而有区别的,例如现场执行的,要立即执行,如果是查封、扣押的不超过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
    2023-04-18
    209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违法规定是什么?
    一、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违法规定是什么?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违法规定是前者指的是行政机关采取一定的方式强迫公民履行一定的义务,后者指的是由行政机关自己或者委托他人进行具体的执行。因此必须要对两种行为加以区别。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第三条行政强制的设定
    2023-04-13
    430人看过
  • 浅谈民事强制措施与民事强制执行的区别
    民事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有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所采取的一种司法强制手段。而民事强制执行则是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依照法定的程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履行所负义务的诉讼活动。二者的共同点都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所采取的带有强制性的措施,都起着维护正常诉讼秩序,维护法制的权威和尊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教育公民遵纪守法的作用。然而,它们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其适用范围也不相同。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一是适用的时间不同。强制措施适用于整个民事诉讼的全过程,既包括审理阶段,也包括执行阶段。而强制执行则适用于法律文书生效以后的民事诉讼的最后阶段,即执行阶段。二是适用的条件不同。适用强制措施,必须是诉讼参与人与其他人实施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妨害民事诉讼程序的行为。适用强制执行则必须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
    2023-06-06
    403人看过
  • 红头文件能否授权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
    一、红头文件能否授权行政强制措施红头文件不能授权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会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重大影响,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而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二、行政强制措施能否诉讼行政强制措施可以提起诉讼。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
    2023-06-15
    198人看过
  • 劳动教养是行政强制措施吗,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劳动教养是行政强制措施吗劳动教养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但是劳动教养的惩罚性是非常明显的。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规定了劳动教养制度。当时劳动教养的性质是“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也是“安置就业的一种办法”。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公布实行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对劳动教养问题作了进一步规定。现行的劳动教养制度是对大中城市有违法行为但又不够刑事处分的人员实行强制性教育的改造措施。从性质上说,劳动教养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但也应当认识到,劳动教养的惩罚性是非常明显的,其中存在的问题也需要全面研究,需要以法律加以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
    2023-04-18
    66人看过
  • 治安行政强制措施与治安处罚的区别
    一、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有什么区别行政强制措施是指为了防止、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依法采取的对有关对象的人身、财产和行为自由加以暂时限制,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手段。它与行政处罚的区别在于:(1)行为性质不同。行政处罚的性质是制裁,它包括一种惩罚性在内,目的在于纠正违法行为,警戒世人;强制措施实际上是一种处置,它不具有制裁性质,其目的在于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的行为产生。(2)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违法行为,针对的对象是违法者;而行政强制措施则不一定,它有可能针对违法行为,但这个行为仅仅是被怀疑违法,尚未确定其违法性,其行为者类似于刑罚中的犯罪嫌疑人。还有一些强制措施针对的根本不是违法行为。(3)目的不同。行政处罚的目的是制止违法行为,制裁违法是为了制止违法,即制裁是手段,制止是目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危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公共健康的情形发生。二、行政强制
    2023-06-06
    341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与执行程序
    该摘要主要介绍了行政强制措施的分类和特点。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预防性和制止性措施、临时性和中间性措施。其中,预防性和制止性措施旨在防止或限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或扩大,而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不是最终行为。行政强制措施通常是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前奏和准备,而不是最终处分,财产仅影响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最后,该措施的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和经授权的组织。预防性和制止性措施旨在防止或限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或扩大。2.临时性和中间性。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而不是最终行为。通常是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前奏和准备;而不是最终处分,财产仅影响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3.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和经授权的组织。 行 政 强 制 措 施 的 实 施 程 序 与 影 响 范 围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采取的强制手段,以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权威和尊严。根据相
    2023-10-01
    500人看过
  • 哪些单位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
    一、哪些单位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可以是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措施实施人员。《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是关于行政强制措施实施主体和实施人员的规定。其中,第一款是对一般实施主体的规定,第二款是关于行政强制措施权集中行使的特别规定,第三款是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人员的规定。二、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一)行政强制措施只能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过程中实施;(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形(四类情形: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三)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
    2023-06-20
    111人看过
  • 暂扣车辆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行政强制措施
    一、暂扣车辆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什么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
    2023-06-15
    111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规定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
    一、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是内部审批程序:实施前应当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是两人执法程序: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便于相互监督,降低和防止执法侵权情况,同时防止当事人诬告、陷害、贿赂执法人员;三是表明身份程序:执法人员必须向当事人出示其合法的执法证件,表明身份,防止假冒、诈骗,提升行政执法形象;四是保障当事人权利的程序: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采取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五是制作现场笔录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条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二)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
    2023-06-17
    425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暂扣许可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5
      行政机关作出暂扣许可证的决定,这一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
    • 能否先予执行行政强制措施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13
      可以。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单位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单位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 行政措施是否包含强制执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6
      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包含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包括的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而行政强制执行包括的是加处罚款、划拨存款、汇款、拍卖等。
    • 一名交警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法合法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7
      不符合法律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 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具有可诉性,如何区分行政强制措施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7
      行政强制措施具有可诉性,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