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落实补偿安置不得强行使用征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9:11:12 489 人看过

9月16日,记者从省国土厅获悉,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意见》,要求加大土地利用率,对考核年前三年批而未用土地占已批土地比例排名前三位的设区市,将分别扣减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违法用地严重的市县主要领导将被警示约谈。同时要求规范征地管理,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批而未用比例靠前设区市将扣减用地指标

我省将强化全省重大项目调度会议调度项目用地计划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土地利用率挂钩,逐年增加土地利用率权重因素。对考核年前三年批而未用土地占已批土地比例排名前三位的设区市,分别扣减该市当年度10%、8%和6%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考核年前三年批而未用土地占已批土地比例排名前五位的县(市、区),除民生工程和国家重点工程用地外,暂停受理该县(市、区)新增建设用地审核审批。

我省还将建立健全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对已供土地实施全程监管。对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情况严重的地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没有国土资源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或者检查核验意见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工业用地可弹性确定出让年限

我省要求不得在规划范围以外设立工业园区。对用地需求面积较大或分期建设的工业项目,可预留发展用地,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额和建设投产进度分期供地。

工业用地可结合产业类型和产业生命周期弹性确定土地出让年限。积极引导一般工业项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租赁或购买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支持各类投资开发主体参与工业园区多层标准厂房建设、运营管理。

我省还要求进一步规范征地管理。各类建设项目拟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必须认真履行征地报批前的告知、确认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协商程序,当事人申请听证的要按规定组织听证。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要认真做好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登记等相关工作。

同时,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合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2016年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按照国家的部署和要求,围绕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依据、统一登记簿册、统一登记信息平台,有序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2016年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我省还将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把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或改变用途。

我省将充分利用国土资源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和工作网络,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执法监管。对违法用地情况严重的市、县(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对违法占用耕地严重的地区,依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问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0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征地安置费用标准补偿
    征地补偿安置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的对象包括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而补偿费的标准有二:1、按照耕地土地补偿费=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系数,此处的补偿系数是在法律、法规的限定范围内,综合考虑被征地的具体条件,并结合以往征地费用标准,予以确定的;2、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目前各省级人民政府陆续制定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该标准是从2009年起逐步公布实施的。具体适用哪项标准则是可以选择的。二、青苗补偿费这一补偿费的罗列旨在对正处于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的农作物,因征收土地需要使农民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实际使用者以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一般根据农作物的生长期按一季的产值或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偿。具体的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三、附着物补偿费这一补偿费包括地上和地下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和重置费用等,这些附着物不少都是价值不菲的,因此应当对所有
    2023-07-05
    280人看过
  • 被征地农民能否得到安置补偿
    安置补偿金能否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家庭承包人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金应当支付给家庭承包人或者用于支付家庭承包人的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但拒不支付安置补助的,侵害了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承包人作为被侵权人向用人单位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已领取的安置补助的,应当给予支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指被征收土地上房屋、水井、道路、管道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恢复费用,以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费或者采伐费。青苗补偿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种植的水稻、小麦、玉米等农作物造成损失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国家征用土地时,必然给承包经营者的财产造成损失。为了弥补被征地农民在农田基本建设中的损失,应当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用人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收到上述费用时,有义务向有关农民支付。如果他们拒绝付
    2023-05-31
    163人看过
  • 落实征收补偿费用
    房屋产权调换
    补偿是对拆迁户最为重要的利益点。在拆迁中,补偿款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这也是规避行政官员贪腐的关键点,资金的流动必须有透明的支出、入账明细,充分保障拆迁户的赔偿款足额到位。一、突泉县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为防止拖欠征地补偿款,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通知要求各地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在市县组织用地报批时,根据征地规模与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补偿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提前缴纳预存征地补偿款;对于城市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预存征地补偿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根据批准情况对预存的征地补偿款及时核算,多退少补。各地还应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还应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落实,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
    2023-04-12
    104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后多久实施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一、乡镇政府有权利征收吗?乡镇政府没有权利出征地补偿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乡镇政府是没有权制定征地补偿标准的,征地补偿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
    2023-04-04
    69人看过
  • 征地安置费补偿标准,征地安置费补偿计算方式
    一、征地安置费补偿标准征地安置费补偿标准如下: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2.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二、征地安置费补偿计算方式征地安置费补偿计算方式如下:被拆迁人
    2023-03-23
    279人看过
  • 征地安置将改货币补偿,抢种抢建不补偿
    下月起,凡是于征地告知后,在拟征土地上开挖的鱼塘、抢种的青苗、栽插的花草、果树、林木及搭建的建(构)筑物、各类附属设施和铺设的管线等,昆明市政府将不予土地征收补偿。昨日,记者从昆明市政府了解到,《昆明市土地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征地前要告知用途《办法》规定,土地征收方案依法报批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部门要将拟征收土地的用途、补偿标准等,告知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等现状进行调查,并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土地征收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则由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在土地征收方案批准文件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土地征收的拟征土地用途等,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县(市)区国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在土地征收公告之日起45日内拟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
    2023-06-10
    170人看过
  • 改善征地安置补偿不满意的情况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包括什么1、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2、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3、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内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
    2023-07-02
    339人看过
  • 什么叫征地安置补偿标准,征地拆迁安置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各地不一,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
    2023-03-01
    52人看过
  • 宅基地的征用补偿安置地使用权应否作价分割
    被告钟某风与刘某财(于都县饮食服务公司职工,城镇户口)是夫妻,两人共生育了二男三女,即刘某辉、刘某明、刘某兰、刘某华、刘某珍。1978年11月,因老屋陈旧,被告钟某风提出宅基地用地申请获得批准,被告钟某风夫妇俩遂建造了一栋占地面积240平方米,建筑面积434.55平方米的房屋。1993年10月,原告刘某晓之父刘某辉病故,原告一直由其母黄某红、外祖母抚养。2002年4月18日,刘某财因病逝世。2003年5月,因城市规划需要,被告钟某风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5月23日,县拆迁办与刘某明就房屋拆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县拆迁办除补偿被告钟某风房屋拆迁款外,还按照11的原则补偿了一宗240平方米的安置地。经评估,该宗地价格为114243元。2004年,被告刘某明在安置地上建起一栋6层楼房,与其母一同居住。2005年7月,原告考取学校,其母找到两被告,要求给付一部分教育费,遭到拒绝,遂引发继承纠纷。本案
    2023-06-05
    113人看过
  • 征地补偿费不可混淆使用
    为防止挤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办法》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设立征地补偿费专户,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应当将征地补偿费依法进行分配使用。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补偿费属于集体资产,应纳入公积公益金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不得用于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不得用于清偿债务。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使用方案应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收支情况应当及时公布,并接受群众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及时公布征地补偿费到位情况及分配使用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经部门应当依法对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本《办法》公布之日,土地补偿费尚未分配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分配使用;尚未全部分配的,应当先保证被征地农户依法所得
    2023-07-02
    184人看过
  • 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不等于征地补偿安置费
    近日,一些企业、群众致电本报,询问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是否等同于征地补偿安置费。为此,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特别解释,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不等于征地补偿安置费。据介绍,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是国土资源部为了加强工业用地的调控和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统一规定发布实施的市、县人民政府出让工业用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时必须执行的最低控制价格。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全国分为15等,最高一等为840元/平方米(56万/亩)。根据该标准,我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分别列入十一等至十五等级之内。其中我市最高为蕉城区十一等,144元/平方米(9.6万/亩),屏南等县最低为十五等,60元/平方米(4万/亩)。对于少数地区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且土地前期开发自行完成的,可按相应等别最低价标准的60%执行。其中,对于使用未列入耕地后备资源且
    2023-04-23
    230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是否适用行政诉讼法
    征地补偿安置行为是否适用行政诉讼法?目前,我国尚无行政诉讼法。因征地补偿安置行为发生争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有关法律、法规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原因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物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扣留、冻结财产和行政强制执行;(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拒不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定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
    2023-05-31
    390人看过
  • 林地征收安置补偿费用查询
    下面就举几个地方今年最新的林地的安置补偿标准,供大家做个参考,心里有个大致的数额,但具体的你的所在地的还得依据你们当地当年的征收政策来看。1、浙江湖州安吉县:土地补偿费为17500元/亩,安置补助费为14000元/亩。林木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则大体为自然生长的成片杉木林补偿标准为4000元/亩,成片松木等用材林补偿标准为3000元/亩(不含竹类),另外,原则上按照征地中林木最多的品种进行补偿(注意是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是按照其坡面面积。)2、贵州省:林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林木补偿费根据林木种类不同进行补偿,因此各县市的补偿标准不一样。另外,如果要采伐林木,征收者需有林木采伐许可证,然后凭证采伐,采伐之后的林木归被征收人所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是多少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
    2023-07-05
    403人看过
  •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不服可以起诉吗
    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通知书的内容通知书一般包括基本情况、被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复核结果以及补偿情况、房屋拆迁安置方式及告知事项四部分。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被列入征地范围的土地及房屋情况、当事人补偿登记或签约选房情况、补偿依据等。被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复核结果及补偿情况。如被征收房屋的四至、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房屋评估补偿等。房屋拆迁安置方式。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时包括:被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拟安置的房屋户型、建筑面积及价款、各款项的结算办法等。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时包括:被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搬迁补助费、货币安置作价补助金等。告知事项。包括在规定的日期内选择安置方式的权利、逾期未选的法律后果等等。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通知书的性质通知书是国土资源部门对相对人作出的一种行政行为,但其究竟是行政法律行为还是行政事实行为一直
    2023-03-15
    388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八、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0
      (一)安置资金市、县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二、)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九、依法交出土地
    • 何时落实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政府征地拆迁需要有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就是违法的。在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的文件的情形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征地补偿是否及时、足额的发放到失地失房农民手中,是否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进行征地拆迁活动,如若没有,都是违法的。建议您咨询律师,欢迎随时来电免费咨询。
    • 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12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得到保障。 征地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征用农业用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贴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域的综合地价确定。区域综合地价应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位置、土地供需关系、人口、经济社会
    • 征用土地安置补偿法征用土地补偿的安置地是什么性质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26
      国家征收土地后补偿的配置土地是拨号。属于国有土地。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免费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品没有消失,国家不征用,就存在土地使用权。但是,划拔土地的房屋转让时,需要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查手续,重新交付土地转让金。目前,这种情况都是
    • 插队落户是不是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3
      一般都是有资格的,如果在这个地方已经有了户口,那么就可以得到补偿。《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贴使用情况的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