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执业医师在业余时间行医致人死亡的行为如何定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1:52:02 429 人看过

王某某,男,46岁,汉族,中专文化,重庆市某县中心卫生院中医师,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005年8月28日晚,居民李某某被不明毒蛇咬伤右足背,伤后自行在家用中草药外敷。次日,李发现该右足背红肿,当晚,李-妻请王到家为李治疗。经王诊断为“病毒性感染”,在未作青霉素皮试的情况下,为李输入青霉素,当液体输入2/3时,王离开李家。其后不久,李出现畏寒,王前往用盐酸丙嗪25mg予以肌注,李症状缓解。

8月30日下午14时许,李到王-家治疗,测得体温39.6。王-即为其输入甲硝唑流向液100ml,碳酸氢钠注射液100ml加葡萄糖液100ml.当液体只剩约30ml时,李*情加重,出现呕吐,高热42.C。王-即以盐酸异丙嗪25mg为其肌注,症状仍得不到缓解。李-妻要求急送附近的医院治疗,且找了一辆三轮车准备送李,王以观察病情为由拒绝。约十分钟后,王*李*情仍未缓解,才拨打“120”急救电话。一小时后,“120”急救车到达,由于李*情危重,遂送附近中心卫生院抢救,终因抢救无效,李于当晚22时35分死亡。经鉴定,李系全身感染,继发左侧中脑,桥脑出血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王某某对李的诊治,未正确认识疾病,丧失了有效的抢救时间,存在医疗过失行为,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分歧意见

对本案王某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分歧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王-应构成非法行医罪。理由是:

根据我国刑法第336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王某某虽然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但违反了一九九九年五月一日起施行的《执业医师法》的规定。该法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第十七条规定:“医师变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第三十七条又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不负责的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赞成严重后果的。”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给患者赞成损害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为人王某某,违反了执业医师法的上述规定,执业范围是中医,而从事的是西医,注册的执业地点是某中心卫生院,但实际诊治患者是在自己的家里,且变更了执业地点、执业范围未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应视为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在行医过程中,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者的抢救和诊治,导致患者死亡,应构成非法行医罪。

第二种观点是王某某的行为,应构成医疗责任事故罪。理由是:

根据我国刑法第335条的规定,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指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在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活动,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过失赞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死亡或者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行为。王某某系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诊治过程中,先后均在患者家里和自己家中,由于无检查疾病的设备和条件,无法对患者的病情得出正确认识,即使用了青霉素,且又不皮试,当患者病情出现危急的情况下,其家属要求急送附近医院就诊时,又阻止,延误了患者有效抢救时间,导致患者死亡。因此,应构成医疗责任事故罪。

第三种观点是:王某某的行为既不构成非法行医罪,又不构成医疗责任事故罪,应不以犯罪论。

评析意见

笔者等同第三种观点。理由如下:

我国《刑法》第336条明确规定,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非法行医的,而行为人王取得了医生执业资格,且是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合法医生。因此,不构成非法行医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335条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的行为。从犯罪构成上分析该罪:首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就诊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权。其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即在对就诊人员进行医疗护理或者体检过程中,粗心大意,玩忽职守,不履行或不正确、不及时履行医疗护理职责,因而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第三,主观方面是过失。第四,本罪的主体特殊主体。即除了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以外,还必须是在国有、集体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救治、担任护理工作的医师、药师和护士以及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开业的个体诊所的行医人。这里要求医疗责任事故罪的行为是指合法的医务人员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中从业、所导致的医疗责任事故。而本案行为人执业的地点不是在合法的医疗机构内,而是在自己的家中或患者家里其诊治。根据我国罪刑法定原则,且取消了类推制度,因此,行为人王某某的行为与医疗事故罪的犯罪构成不符,不宜定罪处罚。

本案留下的思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有的原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退休后,或还在合法的医疗机构内从业的合法医生,不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为了个人私利,私自挂牌行医或私设论诊所,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而导致就诊才死亡或人身健康遭受重大损害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立法机关就现行刑法第336条的规定进行修改,使之与《执业医师法》相衔接。或对类似行为以司法解释或立法解释的形式加以解决,从而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业医师相关文章
  •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如何判刑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是指:(一)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
    2023-02-15
    427人看过
  • 无证行医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依据我国最高院的相关解释规定,无证行医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可以要求无证行医者进行相关医疗费的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
    2023-05-01
    111人看过
  • 无证行医致人死亡如何查处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死亡的,可以按非法行医罪对行医者进行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行医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
    2023-04-17
    461人看过
  • 无证行医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依据我国最高院的相关解释规定,无证行医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可以要求无证行医者进行相关医疗费的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
    2023-04-17
    488人看过
  • 非法行医案件执业医师法
    为了惩治非法行医行为,1997年修订的刑法增设了非法行医罪,即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但新《刑法》实施以后,在非法行医罪的主体认定方面,学术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存有争议,影响非法行医案件的定性处理,有必要对这一问题做一探讨。目前对非法行医主体认定存在的争议主要有:第一,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是仅指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还是包括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而未取得医师执业执照的人。第二,已取得医师执业资格,但不按注册的执业地点、类型、范围行医的人,是否成为本罪的主体。第三,医生以外的人员,如护理、检验、药剂人员行医,能否认定为本罪的主体。对此,笔者认为,认定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应结合医学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首先,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既包括未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也包括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但未取得医
    2023-04-26
    320人看过
  • 医师执业中哪些违法行为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如何处理:(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
    2023-05-01
    43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共卫生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业医师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 更多>

    #执业医师
    相关咨询
    • 执业医师业余时间行医致患者身亡是罪还是过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一般来说是过,不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医院非法行医致死如何定性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7
      请教一个问题:什么是非法行医?医院在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实习医生作患者的住院主管经治医生,让其独立给患者写病历、开处方且无上级医师指导。导致患者因小病而逝。此行为是否是非法行医?是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36条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 执业助理医师A死亡算非法行医罪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看你在哪里吧,有些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是可以单独行医的,但是一般的二级以上的医院执业助理无单独行医资格,如若单独行医则算非法
    • 医师在执业地点执业属于非法行医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严格意义上不属于非法行医,但是不符合《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规定。一旦出了医疗纠纷,很容易被判有责。最好还是变更执业地点。现在国家有新政策,变更执业地点可以不经原执业机构同意。详情请查阅《卫生部关于促进人才流动的通知》
    • 如何认定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在医疗活动中违规行为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8
      刑法336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明确地指出了“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从事医疗活动即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非法行医的行为只要达到情节严重这一标准即可构成犯罪,不以造成危害后果为构成犯罪要件。危害后果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