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一句“员工家属免费乘地铁是为了‘反恐’”,引来无数板砖的原广州地铁老总、现执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的卢光霖,再出惊人之语——“现在政府扶持中小企业,但一些法规使中小企业压力很大,所以最低工资标准就别再搞了,更多人有份工才最重要。
”(见2月15日《新快报》)
又有人意图拿最低工资标准开刀了!
最低工资标准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修补,也是劳动者的护身符。众所周知,我们的劳动力成本相对低廉,一些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多年没有调整。既然如此,为何仍有人视其为眼中钉、肉中刺呢?
身为广东省人大代表,卢光霖可以在庙堂之上建言献策,也可以面对媒体侃侃而谈。但让人不安的是,谁来与其针锋相对?谁能代表劳动者说几句话?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救命稻草,也不是拯救劳动者权益困境的不二法门,但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因为无须讳言的是,一些血汗工厂的老板对农民工盘剥甚深,支付的薪水却很少。有了最低工资标准,客观上,企业主的头上就悬了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农民工也算有了护身符——起码在法律上他们有拿到最低工资的权利。
但事实上,在不少地方,这些占多数的打工者却沉默着。尽管他们有利益诉求,也有发声的欲望,但他们无法和卢代表进行平等博弈。当卢代表兴奋地建议别再搞最低工资标准时,大多数打工者并不在场,无法与其分庭抗礼,而在场的屈指可数的打工者代表有没有意愿、勇气和能力去反驳,也很难说。
进一步而言,在一些地方,能够使双方坐下来协商的机制还不健全。一些强势人物凭借话语权,为所在利益集团代言,以影响政府决策,而那些缺少话语权的弱势群体没有机会与之平等博弈,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
有学者称,为了应对经济危机,社会各阶层都要付出一定的成本。政府要损失一部分税收,企业要损失利润,个人可能也要受一些经济损失,甚至失去工作岗位。但这种成本怎么分担、以什么方式分担?
共克时艰需要和衷共济,共同承担,而不是只想着取消最低工资标准,无视普通劳动者的诉求和权利。让沉默的大多数发出声来,建立双方能够坐下来协商的机制,这是应对金融危机的有效方式,也是打破各利益群体隔阂的有效方式。
(王石川)
-
被告人的沉默权
88人看过
-
浅谈米兰达规则与沉默权
192人看过
-
沉默权之与刑事诉讼研究
487人看过
-
别对“取消最低工资”太当真
435人看过
-
中国有沉默权吗
457人看过
-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沉默权的区别
199人看过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 更多>
-
什么是沉默权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2沉默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接受警察讯问或出庭受审时,有保持沉默而拒不回答的权利。广义上,沉默权是公民言论自由的具体表现,即任何人有权决定他愿意说什么或不说什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因此,面对其他人或机构的提问,均有权拒绝回答,更有权拒绝回答可能使他自陷于罪的问题。狭义上,沉默权则是专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来自警察和法庭的讯问,有拒绝回答和保持沉默的权利。根据这种狭义的理解,沉
-
对沉默权的法律适用探讨与我国对于沉默权的法律保障的规定是怎样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6第一,沉默权的产生和确立是人民长期斗争的结果。沉默权的发展从12世纪一直延续到20世纪。从16世纪开始,英国普通法院随着国王的纠问机构的黯淡而控制了英国的刑事司法系统。在普通法传统的基础上,其司法系统朝着控告式模式转变。这一演进是非常缓慢的,而且其中一些臭名昭著的例外规则亦延续了几百年。例如,法律在1696年以前并不保证被告人有权获得一份书面的告发书,也不保证他们能有获得律师帮助的机会;而且,直到
-
在法律中沉默等于默认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1在民商事案件庭审过程中,对于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另一方当事人经过人民法院法官的释明和询问而不明确否认并继续保持沉默的,有可能被法律认定为对纠纷事实或者对方主张的自认;因此,在法庭上当事人应当积极收集出示有利于己方的证据,积极主张己方的合法权益,不可一味保持沉默,避免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
沉默权有什么内容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4沉默权包含两项内容: 1、被告人有权拒绝回答追诉人员或法官的讯问,有权在讯问中始终保持沉默,司法警察; 检察官或法官应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此项权利,法官不得因被追诉人沉默而使其处于不利境地或作出对其不利的裁判。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就案件事实作出有利于或不利于自己的陈述,但这种陈述须出于真实的意愿; 禁止采用暴力、威胁等强制性手段致使被指控人违背意志作出有罪供述,法院不得把此情形下
-
沉默权的内容包括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8沉默权包含两项内容:被告人有权拒绝回答追诉官员或法官的讯问,有权在讯问中始终保持沉默,司法警察、检察官或法官应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此项权利,法官不得因被追诉人沉默而使其处于不利境地或作出对其不利的裁判;、被告人有权就案件事实作出有利于或不利于自己的陈述,但这种陈述须出于真实的意愿,禁止官员采用暴力、威胁等强制性手段致使被指控人违背意志作出有罪供述,不得把此情形下的供述作为定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