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1 07:48:02 260 人看过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的详细政策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于经过合法审批并进行开山填海整治活动所获得的土地以及对现有废弃土地进行改造等情况,自投入使用之月起可享受长达五年至十年时间的税费豁免优惠。

其次,在确认此类开山填海整治土地及改造废弃地的过程中,将依据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作为核定依据。

更为重要的是,上述事项的免税期限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法律框架下自行制定的具体规定执行。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2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韶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依据是什么
    按照税法规定,2018年土地使用税减免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
    2023-03-03
    458人看过
  • 免缴土地使用税的土地有哪些,减免的政策是什么
    一、免缴土地使用税的土地有哪些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二、减免土地出让金的相关政策土地出让金减免政策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做出明确的规定,因为土地的出让金通常情况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确定的,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包括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
    2023-04-11
    168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
    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是: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2024-05-17
    197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减免2024年规定是多少?
    一、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是什么?1、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2、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3、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
    2024-04-04
    394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是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是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
    2023-06-23
    251人看过
  •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4都是按年计算?
    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都是按年计算?1、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2、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申报纳税期限为半年、季、月。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具体执行上各地不一样,按年、半年、季或月的都有,需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二、房产税申报流程是什么?1、进入系统一般在实际申报的时候要先进入到系统中,现在有了这样专门的系统,相对来说都更为便捷,支持直接进入到申报系统中。系统里有提供相应的税种申报,比如房产税直接就在“本月应申报税种”中选择就可以了,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操作。2、登记信息进入到系统中后就可以直接进行信息的登记,在页面上会有这样的操作介绍,大家在登记的时候可以将相关的房产信息,包括了自有房产、出租房产等情况都数据填写清楚,有任何的信息情况等都要完善好,以免在后期出现问题。3、维护明细
    2024-01-29
    105人看过
  • 如何申请城市土地使用税减免
    回复:根据《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第5号),《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贵州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个别规定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9号)规定:“第九条纳税人属于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即因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可以自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发生后的次月起至年底后三个月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有第五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4)(五)本办法规定,城市土地使用税减征申请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地方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第十条纳税人申请减免城市土地使用税,应当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下列资料:(一)减免城市土地使用税的申请报告,说明减免城市土地使用税的理由、依据、范围、期限、金额等,等(2)减免城市土地使用税申请审批表(见附表1);(3)国
    2023-05-08
    428人看过
  • 盐滩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乘单位适用税额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除12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方式包括上门申报和网上申报的方式。(一)上门申报纳税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到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土地使用权证、发票等有效材料,把材料提交给税务机关之后,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自然就会按照规定依法收取税款的。注意:纳税人使用的土地属于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当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以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由当地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二)网上申报关于网上申报问题,要注意你是哪个地
    2023-07-21
    457人看过
  • 什么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是什么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例如:几个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一方占60%,另两方各占20%,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则分别按60、20、20的数额负担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2023-06-15
    487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包括行政村土地使用税吗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包括行政村土地使用税。因为法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显然,不包括行政村。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包括行政村土地使用税吗的法律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2022-06-16
    336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用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政策分析
    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认为既然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缴纳房产税,所以也无须缴纳土地使用税。有的企业认为只要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就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还有的企业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减免等优惠政策以及征用的集体土地和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也无须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等。上述说法是错误的,那么到底应该怎样处理呢?一、纳税人增加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单位税额进行了调整。《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83号)对原条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条例与原条例相比主要做了以下调整:第一、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二、第四条修改为: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
    2023-06-10
    137人看过
  • 如何理解黑龙江省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一、公告出台背景《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3号,以下简称3号公告)公布实施以来,各级地税机关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符合减免条件的纳税人予以核准,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但从两年多运行的情况看,部分市(地)地税局反映3号公告中有个别规定不易操作,建议修改。主要是对于民营性质的关闭企业,由于其没有上级主管部门,工商部门也不提供关闭证明,因此无法享受优惠,有失公允。针对这一问题,我局经两次征求各地意见,决定对3号公告部分规定进行修改,制订本公告。二、公告主要内容(一)为落实简政放权总体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5年第43号)第四条的规定,将审批类减免税改为核准类减免税,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将3号公告中的“审批”统一修改为“核准”。(二)为明确关闭、停产的时间期限以及生产经营收入的范围,本公告第二条规定:将3号
    2023-03-23
    156人看过
  • 城镇土地出租土地使用税吗
    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
    2023-03-29
    129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是怎样的?
    一、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是怎样的?根据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2、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1.6万元以下,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4、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5、满足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经济适用房能否买卖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
    2024-01-16
    8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怎样申请?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8
      因风、火、洪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发生损失的,可于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发生后次月至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本办法第五条(二)、(三)、(四)、(五)的,应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十条纳税人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金
    • 省有没有关于安置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9
      国有土地出让的定义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三项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8号)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
    • 纳税人可以申请减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
    • 咨询一下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规定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4-09-09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 (2)市政街道、广场、绿化用地等公共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为发展农、林、牧、渔业生产和鼓励整治土地,改造废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
    • 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27
      财政部、国税总局近日已印发《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通知》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均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通知》规定,符合要求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