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8:11:18 52 人看过

金阳时讯日前,我省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推进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通知》要求,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性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参加所在地区工伤保险社会统筹。

参保方式

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可根据职工人数(包括农民工)多少选择不同的缴费方式。职工人数在150人以下的,农民工可按照“定额缴费”或“分段费额”的方式缴费。“定额缴费”即按照地方税务部门核定的用人单位纳税定额的1.5%费率缴纳;“分段费额”即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人数,分段确定缴费额度。职工人数在150人以上的,农民工缴费不再另行计算,其费率标准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的行业风险类别费率执行。《通知》下发前用人单位已参保的,原缴费方式在本年度维持不变,从下一年度起可按照新的缴费方式参保。

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性企业费率和费额的调整,由各统筹地区按照《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对使用的农民工选择“定额缴费”或“分段费额”的方式缴费参保的,可按每季或每半年一次的方式趸缴。因人员增减变化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费率和费额重新核定后,从下一趸缴周期起变更。用人单位解散注销的,已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不予退还。

参保手续

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时,应向所在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所有职工名册和基本信息,人员变动情况应按月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报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为用人单位提供网上、电话、传真等便捷的报备传送方式,及时更新用人单位参保信息。用人单位对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应提供参保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备核查。

用人单位对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的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办理。农民工办理工伤救治的相关手续及费用支付办法,按照统筹地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各统筹地区要将工伤医疗协议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方便用人单位农民工工伤救治。

待遇享受

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以农民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农民工月平均工资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其本人工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农民工工资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其本人工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计算。不以农民工工资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工伤保险待遇。

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因工死亡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为1—4级,经本人或亲属自愿提出申请的,可以一次性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关于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规定执行。农民工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未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发生工伤的,或者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统筹地区相关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陕西省加快推进建筑业农民工养老保险
    本报讯(新星海花)近日,全省建设行业和劳保统筹管理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建筑劳保统筹系统督促建筑企业对在本企业从业的农民工建立个人档案,按照企业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时限,多渠道、分类别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通知规定:对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期限较长、收入稳定、在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农民工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6个月以内劳动合同期限较短,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每年发放一定数额的养老补贴,作为其返回原籍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来源。对于流动性较强,且农民工户籍地未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人员,可按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为其建立商业保险。同时还要注意做好农民工流转过程中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省统筹办表示,对于积极为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且农民工参保人数较多的企业,统筹机构可进行一定扶持,不按规定落实的企业,将降低返还级别或暂停劳保费拨付
    2023-04-23
    414人看过
  • 我省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为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加社会保险,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保障更多人群享有社保,2014年人社部启动了全民参保登记试点,我省积极响应,认真落实,选择基础较好,管理规范的攀枝花、德阳、广元三市作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单位。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攀枝花、德阳、广元完成参保信息比对达156万人、263万人、230万人;计划入户调查人数分别为134万人、43万人、83万人,已完成入户调查分别达0.9万人、1.1万人、71万人,已完成核查未参保人员分别达15万人、3万人、8万人。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省上和各试点地区均成立了以分管副厅长和分管市领导为组长,人社部门牵头,社保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领导工作小组,设立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能职责、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为顺利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健全制度,强化保障。各试点单位均制
    2023-05-10
    275人看过
  •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四措并举”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
    今年以来,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社局四措并举扎实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一是调查摸底,摸清情况。对全旗11个乡镇以及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各类企业,重点是私营企业农民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发放用工情况调查表,摸清全旗有关企业农民工用工情况,并根据企业类别及用工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及时了解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及工资待遇支付情况,为推进农民工参保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依据。二是抓好宣传,政策引导。印发《农民工社会保险知识宣传提纲》、《农民工维权须知》、《工伤保险知识问答》等宣传材料,深入企业、车间、商铺以及劳动力市场招聘会、建筑工地等农民工聚集的地方进行宣传和政策讲解,做到以案论法、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把政策讲清讲透讲明,增强了企业法人的参保缴费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三是简化流程,优化服务。设置了农民工工伤保险服务窗口,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2023-06-05
    50人看过
  • 北辰区人社保局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北辰区人社保局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北辰区人力社保局积极抢抓重大项目落户区域的机遇,加强宣传,靠前服务,与区建委密切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坚持多层面、立体式、全方位宣传,提高工伤保险政策认知度。坚持以案说法,循序渐进。通过案件的受理、处理,尤其抓住一些死亡案件,积极引导企业提高参保意识。加强协调,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把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新建设项目开工和办理安全备案的前置条件,所有区属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不予办理安全施工备案,有效地维护了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加强服务,压缩建筑企业办理工伤保险各环节的时间,便于建筑企业办理手续后及时开工。
    2023-05-08
    259人看过
  • 四川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如何参保和申报
    一、参保如何缴费:根据规划,四川省将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务工人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由建筑施工企业以项目参保方式灵活处理。为防止建设施工单位压价竞争、损害职工利益,四川省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中,要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竞标,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代缴。实行按项目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必按工资总额为基数,可以按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计算公式为:项目工程总造价×项目人工费占比×统筹地区建筑行业基准费率。在建项目可根据施工进度适当降低工伤保险缴费金额,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社部门与同级住建部门确定。二、保障期是多久: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工伤保险期限,自缴纳工伤保险费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工程由于不可抗拒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竣工期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延期申请。在工伤保
    2023-05-09
    455人看过
  • 关于湖北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
    关于湖北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鄂劳社文(2006)103号各市、州、直辖市、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及《工伤保险条例》、《湖北省工伤保险实险办法》,制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指导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积极推动农民工参保。一、总体要求(一)招用农民工并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意见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农民工较集中的用人单位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二、关于工伤保险(二)用人单位按照所属行业规定费率和企业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高风险行业费率可适当高于原定费率。建筑行业可以项目工程造价中人工成本和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工程项目跨年度的,分年缴纳;工程项目不满一年的,折算为一年缴纳。
    2023-06-09
    50人看过
  • 农民工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吗?怎么缴费?
    大家都知道,单位给员工交工伤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很多没有交工伤保险的情况。众所周知,建筑工人的流动性特别大,那么需要帮他们办理工伤保险吗?建筑业职工必须要参加工伤保险吗?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解决目前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低,一线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伤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等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建设单位在施工之前,必须为职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建筑业以什么形式参加工伤保险?如何缴费?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根据相关规定为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筑工地按项
    2023-06-09
    195人看过
  • 我市积极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六安新闻网截止9月底,我市直医疗参保人数近6.76万人,其中个体参保4085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近4.3万人,其中农民工0.1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4.6万人,做到了时间与完成任务同步。此外,1—9月份我市市直各类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223万元、支出2135万元、基金节余108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10万元、支出78万元、基金节余13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30万元、支出40万元、基金节余190万元。做到了基金收支平稳、合理,运行安全。在今年第四季度,我市将继续通过加大扩面工作的力度;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加强与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为建设、非煤矿山等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开辟绿色通道;对县区工伤保险扩面和工伤保险基金进行督察、稽查;做好市直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工作;对用人单位及个人申报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和认定;加强
    2023-04-23
    312人看过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日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切实维护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现就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各统筹地区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42号)的规定,依法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二、用人单位在与农民工确立劳动关系后30日内,必须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在生产经
    2023-05-03
    71人看过
  • 东营市已有万名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
    如今在东营,凡是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其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申报登记手续,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截至目前,东营市已有17673名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东营市近日出台了《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目的是重点推进农民工就业较为集中、工伤风险和职业危害较大的建筑、石油开采、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时以农民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农民工务工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务工时间计算月平均工资;新招用的农民工以本人第一个月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农民工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时,应提供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名单。农民工受
    2023-06-09
    219人看过
  • 贵州省社会保险的工伤保险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5〕71号)和《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2015〕36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对于难以按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率的浮动方式另行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浮动费率,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付率,确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在本浮动周期内是否浮动或浮动。第四条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率的浮动周期为两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每两年核定一次。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全省实施。第五条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率的每次波动,以其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可以上下浮动一两档。下浮后费率低于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的,按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确定。按
    2023-02-25
    216人看过
  • 天津市农民工参保工伤险指南
    工伤保险相关政策一直是广大读者关心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更是受到许多用人单位的关注。为了进一步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本市近期出台了《天津市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综合保险办法的通知,对农民工参加医疗和工伤综合保险的相关政策予以了明确,主要包括综合费率的标准、参保时间、缴费基数的确定、综合费率的分配及享受何种待遇等内容。同时,在农民工综合保险实施之前,本市有部分用人单位已经按照《关于做好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及基本医疗、工伤保险规定等政策为所在单位的农民工缴纳了工伤保险,今后这些单位将怎样进行参保、政策如何衔接等一系列问题,在农民工综合保险办法中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除此之外,针对目前工伤职工报销票据丢失、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
    2023-05-30
    455人看过
  • 跨省流动的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如何操作
    对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即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生产经营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民工,1至4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在农民工选择一次性或长期支付方式时,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其说明情况。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需由农民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1至4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农民工能否参见工伤保险农民工能够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各地要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今年工伤保险扩面的重要工
    2023-08-17
    71人看过
  • 参加工作以后怎么购买工伤保险
    一、参加工作以后怎么购买工伤保险?公司应该在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之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月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工作保险只有在单位上购买,不能单独购买,以个人名义缴纳时可以只办理养老和医疗两种。二、不购买工伤保险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了吗?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不影响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只不过参保的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没有参保的由均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
    2023-04-28
    42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目前有10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0
      邵阳市强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关注农民工、井下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7月28日召开的全市工伤保险工作会议透露,目前我市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近30万人,其中农民工就有104600人。我市采取措施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将高风险行业农民工纳入参保范围,简化农民工参保流程。同时开通参保异动网络报盘服务,通过网络,让在煤矿工作的农民工当天就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去年一年,全市新增参保农民工就有7000多人。我市对
    • 超龄农民工该不该参加工伤保险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6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如果单位没有为其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冠全国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
      为维护农民工权益,深圳市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推广工伤保险、加大赔付工作力度等多项措施,为农民工筑起一道安全屏障。截至今年8月初,深圳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680多万人,其中8成以上为外来农民工,基本实现了工伤保险全覆盖。外来农民工参保人数居全国大中城市之首。为鼓励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深圳市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性的配套措施。比如,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工伤保险的最高费率为2%左右,但深圳根据自身实际情况
    •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需要哪些手续?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6
      外地注册的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当在注册地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1、在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可按《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在我市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到生产经营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我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既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又未在我市参保的,其招用的农民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
    • 《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是否还有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5
      工商保险的定义: 1、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3、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