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咨询的特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19:33:30 388 人看过

(1)双向性:婚姻咨询是由咨询对象和咨询员两方面组成的。其中,咨询员在整个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但咨询对象是婚恋咨询过程中的主体。双方必须互相配合,又互相影响。其中主要以咨询员以自己正常的心理和丰富的婚恋咨询方面的知识去影响、转变咨询对象的心理紧张状态或异常心理,使之向积极健康的方向转变。

(2)多端性:人的心理状态和心理结构是由多方面所组成,主要包括认识、情感、意志和人格等几个方面。人的心理问题也常表现在这几个方面,其表现形式又因个人的差异而有区别。在婚恋咨询中,咨询员应从咨询对象的薄弱环节入手,最先予以解决,由点到面,这样才能使婚恋咨询收到良好的效果。

(3)社会性:人生活在社会中,社会各个方面的因素必然对人的心理活动产生影响。婚恋咨询亦不能脱离社会的真空中进行,因此,咨询员对咨询对象的帮助也只是各种因素中的一部分。社会上其他各种因素都会影响婚恋咨询的效果。有的会促进婚恋咨询的效果,而有的则会与婚恋咨询效果背道而驰。因此,咨询员必须设法调动社会上有利于婚恋咨询效果的因素,如与其学校,工作单位进行联系,统一步调,共同帮助咨询对象面对和解决问题。

(4)渐进性:涉及婚恋咨询中的一般常识性问题,咨询员通过知识性的解答能很快消除咨询对象的疑虑。但是,涉及到和婚恋问题相关的一些较为严重的心理和生理问题时,婚恋咨询的过程就具有渐进性的特点。因为,人在婚恋中产生的不良心理品质和心理变态不能只经过一次咨询,立刻恢复正常。因此,对咨询对象已产生心理和生理问题的,婚恋咨询应当有目标和步骤的进行。不能希望成功于一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是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特点?
    一是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在县妇联设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县妇联、司法局等相关业务科(处)室抽(派)出5名同志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开展调解工作。二是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室。从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司法所、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等维权单位(部门)抽(派)人员组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三是健全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培训机制。借助全县开展的“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平台,对妇女工作专职人员和懂法律、有专长、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为人公道正派、具有一定政策水平、掌握熟悉婚姻家庭常识、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退休老同志、热心矛盾调解的社区工作者等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法律(或专业)知识培训,确保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法治水平)不断提高。
    2023-02-11
    445人看过
  • 国家赔偿形式的咨询有哪些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形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第二十六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第二十七条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
    2023-06-11
    479人看过
  • 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
    一、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婚姻家庭关系是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具有社会性,又有自然性。前者是它的性质,后者是它的特点。1、婚姻家庭关系的社会性指婚姻家庭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其存在和发展决定于社会的生产关系,并受社会上层建筑各个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第一,婚姻家庭与政治的关系第二,婚姻家庭与法律第三,婚姻家庭与道德第四,婚姻家庭与宗教第五,婚姻家庭与风俗习惯2、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性由于婚姻关系是两性关系,家庭关系是血缘关系,生理学和生物学的某些自然规律必然会对婚姻家庭关系发生作用。如法定婚龄和禁婚条件的规定。总之,自然性是婚姻家庭关系形成的必要前提,社会性是决定婚姻家庭关系性质的因素。二、婚姻家庭的概念1、婚姻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这种结合形成了特定的社会关系,即夫妻关系,或、配偶关系。2、家庭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它以婚姻、血
    2023-04-29
    157人看过
  • 家庭关系处理方法有哪些?家庭关系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一、家庭关系处理方法首先,要处理好家庭关系的话,就需要家庭里面得每一个人都要明确自己在家庭中的身份,明确自己应该承担起家庭的什么责任,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要怎么做,要为家庭的和睦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例如,作为父母,就要履行好做一个父母的责任,教育好子女,作为子女,就要履行好孝敬父母,为父母分担得责任,这样大家互相配合,履行好自己应尽的责任,那么,这个家庭的关系才会越来越好。其次,要处理好家庭关系,家庭应该制定相应的规定,例如每个星期都必须要有的聚会,大家一家人聚在一起吃顿饭,互相聊天,促进大家之间的感情,让大家彼此之间更加了解,也能从大家的聊天之中,及时掌握每个人最近的最新情况。再接着,要处理好一个家庭的关系,需要每一个人都信任自己的家人,彼此之间保持信任感,有什么心事,有什么困难,有什么开心的事情,都可以说出来让大家分享,让大家一起想到解决方法,一起解决好困难,这样一来,也能够更加增进家里
    2023-04-11
    433人看过
  • 审理无效婚姻有哪些特点
    与普通民事案件相比,法院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处理有许多特殊的规定,表现在:(1)如果申请的时候,法定婚姻无效的条件已经消失,例如未到婚龄就登记结婚的男女此时已过法定婚龄,则法院不会受理申请;(2)原告不能申请撤诉;(3)对婚姻效力的判决不适用调解,而且作出的判决不能上诉。法院对无效婚姻导致的财产和子女问题的处理,与可撤销婚姻的处理完全相同;(4)当法院在审理由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为了保障合法婚姻当事人一方的利益,准许其以自己独立的身份参加到诉讼之中;(5)宣告婚姻效力的案件的审理和裁判方式只能是判决,不适用调解。无效婚姻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关于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无效婚姻有以下情形:1、重婚。指配偶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并与其缔结的婚姻;2、近亲婚。指当事人之间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直系亲属关系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缔结的婚姻;3、未成年结婚。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023-08-17
    483人看过
  • 家庭暴力的证明证据有哪些特点
    可以用以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有: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2、报警记录。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3、验伤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4、书证。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
    2023-03-05
    352人看过
  • 婚姻离婚咨询通常涉及哪些离婚问题
    关于子女的抚育以及抚育费问题,我们应从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角度进行深入思考,认真核实双方的实际状况后再做出公正的判决。然而,在哺乳期间,通常会将孩子判给母亲抚养;若非哺乳阶段,则需根据哪一方更加适宜孩子的成长环境来决定,同时也要尊重孩子自身的意愿。未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在孩子成年之前,即18周岁前,必须按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其金额一般为年收入的20%-30%之间。倘若在未来的抚养过程中,某一方不再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皆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和承担,通常情况下,双方各占一半。如有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以适当减少或不予分配,具体的分配比例由法院依据事实情况作出裁决。一般来说,在结婚后,婚前彩礼应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处理,不得要求返还;若
    2024-07-27
    221人看过
  • 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与特点有哪些
    一、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上述家庭暴力事件只是我县众多案例中的一个典型。当前,家庭暴力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产生原因较为复杂,既有个人原因,也有社会原因。1、历史方面。受封建传统观念影响,相当数量受害妇女还存在男尊女卑、夫权等观念,认为自己完全附属于丈夫,甘于逆来顺受、委曲救全,因此,助长了施暴行为。2、经济方面。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分工模式,导致部分妇女经济不独立,没有经济地位,特别是农村妇女、城镇下岗妇女,在经济上的巨大依附性,迫使其长期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3、思想方面。在社会转型期,部分男性受各种腐朽思想影响,贪图享受,片面追求金钱和美色,家庭责任感缺失,由此导致的家庭暴力就成为达到离婚的重要手段。4、素质方面。部分女性不同程度存在文化低,性情过于软弱,法制观念淡薄等问题,不知如何寻求法律保护,缺乏自我保护能力。5、社会方面。社会控制乏力是导致家庭暴力升级的重要原因,表现为调解
    2023-04-26
    272人看过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点有哪些
    中国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发挥了集体的优越性和个人的积极性,既能适应分散经营的小规模经营,也能适应相对集中的适度规模经营,因而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中国将继续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流转办法,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征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具体体现在集体和农户的两个经营层次。集体在经营中的作用主要在土地发包,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农户则成为基本的生产经营单位。“统
    2023-06-12
    403人看过
  • 民政局有婚姻调解咨询吗
    民政局并不专门设立调解室,只要双方协议一致同意离婚的情况,民政局也会立即进行离婚办理。一、夫妻协议离婚程序有哪些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选择直接到民政局办离婚手续。夫妻都同意离婚的,也就是说双方都已经对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等问题的处理达成了一致的意见。那可以带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等,到其中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审核通过后,可在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领离婚证。二、离婚要双方同意才能离一方不同意怎么办离婚一方不同意的情况,可以申请诉讼离婚。如果在夫妻感情破裂时,随时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经法院调解或者判定后便可以离婚。离婚的两种方式:1、去民政局协商离婚,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双方就一切达成共识;2、去法院诉讼离婚,去法院诉讼离婚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一方不同意离婚,离婚采取诉讼离婚的形式,即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三、一方坐
    2023-03-25
    426人看过
  • 新式婚姻登记证有哪些特点?
    新式婚姻登记证从何时起开始启用新证有哪些特点?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式婚姻登记证等问题的通知(民办函[2003)166号)要求,新式婚姻登记证自2004年1月1日起启用,原有的旧式婚姻登记证自2004年6月30日停止使用。新式婚姻登记证有以下几个特点:(1)新式婚姻登记证只分为结婚证、离婚证两类。取消了以前的《夫妻关系证明书和《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当事人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仍补发结婚证、离婚证。(2)改变了以前结婚证为红色、离婚证为绿色的做法,新式结婚证、离婚证封面均为枣红色,结婚证封面烫金,离婚证封面烫银。(3)为便于计算机打印,将证件的竖排版改为横排版。(4)为加强对婚姻证件的管理,证件内芯全国统一编号,即证件印制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按编号分段购买内芯并在下发各区、县、市时也要做好证件印制号方面的记录。(5)新式婚姻登记证增加了技术含量和防伪手段。内芯纸张
    2023-05-29
    484人看过
  • 买卖婚姻是不是违法,买卖婚姻的特点有哪些
    买卖婚姻是违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禁止他人包办、买卖婚姻或者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买卖婚姻的特点有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非当事人的意愿,要求对方给高价彩礼等行为。一、买卖婚姻是不是违法买卖婚姻是违法:1.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民法典》第1052条之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2.对因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
    2023-05-24
    130人看过
  • 家庭理财咨询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公司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经甲方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家庭理财咨询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由乙方负责为甲方及其家庭提供私人理财咨询服务。二、甲方的权利和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公司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经甲方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家庭理财咨询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由乙方负责为甲方及其家庭提供私人理财咨询服务。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其设计制作符合甲方职业、生存阶段、资产和收入状况以及消费背景的家庭理财组合模型(即家庭投资理财计划书)。并根据甲方和市场的变化,指导甲方及时调整投资理财规划。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家庭理财计划书的要求
    2023-06-09
    262人看过
  • 家庭暴力咨询电话是多少
    一、报警电话:110;二、【家庭暴力与虐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n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n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2023-02-18
    2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咨询婚姻家庭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9
      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诉讼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法
    • 家庭婚姻咨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只需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然后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一起去任意一方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如果双方对离婚事宜不能协商一致,则想要离婚的一方就需要起诉到法院诉讼离婚,去法院起诉的时候需要带上以下材料: 1、三份起诉状; 2、你们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3、你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书(起诉
    • 有婚姻家庭的事要咨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3
      你可以起诉离婚,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要求抚养孩子,对方支付抚养费,2周岁以下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但是女方要有抚养能力;2周岁以上的,由抚养条件好的一方抚养。
    • 北海婚姻家庭咨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0
      一、婚姻家庭咨询师应忠实于宪法,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为社会、为婚姻、为家庭服务。 二、婚姻家庭咨询师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尊重服务对象、保护个人隐私、严守咨询秘密;在咨询工作中必须遵循公序良俗、遵守法律法规、弘扬家庭美德、促进社会和谐。 三、婚姻家庭咨询师要努力做到:主动传播健康的恋爱婚姻观与健康的伦理道德观,科学探索婚姻家庭咨询领域的理论发展与实践方法。
    • 佳木XX婚姻家庭咨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9
      一、婚姻家庭咨询师应忠实于宪法,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为社会、为婚姻、为家庭服务。 二、婚姻家庭咨询师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尊重服务对象、保护个人隐私、严守咨询秘密;在咨询工作中必须遵循公序良俗、遵守法律法规、弘扬家庭美德、促进社会和谐。 三、婚姻家庭咨询师要努力做到:主动传播健康的恋爱婚姻观与健康的伦理道德观,科学探索婚姻家庭咨询领域的理论发展与实践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