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辽宁省卫生厅
文号:辽卫函字[2003]245号
发布日期:2003-7-4
执行日期:2003-7-4
朝阳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家庭接生员违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是否适用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鉴定和处理的请示》(朝卫发[2003]10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发布后,家庭接生员违反《辽宁省家庭科学接生常规》发生医疗事故,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务人员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三年七月四日
辽宁省卫生厅
人身损害造成伤残如何赔偿
人身损害造成伤残赔偿如下:
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5、交通费。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6、住宿费。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8、残疾赔偿金。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10、丧葬费。一般包括运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费用;
11、死亡赔偿金。因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死亡赔偿金;
12、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关于家庭接生员违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是否适用于《医疗事故处理条
170人看过
-
医院接生不规范是否属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132人看过
-
涉及医疗事故人员处理问题
241人看过
-
医疗事故涉及犯罪
366人看过
-
涉及医疗事故的人员如何处理
434人看过
-
涉及医疗事故的人员如何处理
252人看过
-
取得家庭接生员资格的人,从事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涉嫌违法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1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家庭接生员资格的人,除从事家庭接生外未取得从事其他行医行为的资格,这些人员如果从事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情节严重,可按非法行医罪追究责任。
-
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属于非法行医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1针对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家庭接生员大的规定,取得家庭接生员资格人除从事家庭接生外,未取得从事其他行医行为的资格,这种人员从事接生以外医疗活动、行医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非法行医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违反执业医师法规定,超过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的,目前不宜作为刑事犯罪处理。
-
涉及医疗事故的人员应当怎样处理医疗事故?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28造成医疗事故的相关人员,包括医生或者护士需要对患者赔偿相关费用,并且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该医务人员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如果该医疗事故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卫生行政部门需要吊销该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
-
-
涉及医疗事故的人员如何处理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1造成医疗事故的相关人员,包括医生或者护士需要对患者赔偿相关费用,并且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该医务人员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如果该医疗事故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卫生行政部门需要吊销该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