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经办流程。
二、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
职工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省确定的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2014年度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300元)。
三、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7%,个人缴纳2%;特别困难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按7%缴纳,个人不缴费,不建立个人账户,只享受住院医疗待遇。
四、大额缴费标准
在职每人每月10元,单位和个人各负担5元;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应缴纳的5元,从个人账户中扣除。
五、划入社会保障卡个人账户
在职人员按照缴费基数,45周岁以下的(含45周岁),划拨比例为2.4%,45周岁以上的,划拨比例为3.1%(缴费基数由财政、单位提供);退休人员以个人养老金为基数,划拨比例为4%。次月划拨上月的个人账户。
六、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的,持社保卡直接结算,只缴纳个人应当负担部分;在省结算平台内住院的,须先到县人社局医保处办理登记手续,能联网的直接结算个人负担部分;到省外定点医院就医的,须先到县医保处登记,出院后将报销所需材料交单位,由单位统一报医保处,每季度报销一次。
七、住院医疗待遇
起付线: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为200、600、700元,年度内第二次住院减少100元。
封顶线:每个年度基本医疗保险10万元,大额救助40万元,共计50万元。
基本医疗报销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为90%、85%、80%(政策范围内费用),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转往市外省内、省外定点医院和市外非定点公立医院的,分别首先自负10%、15%、25%。
大额报销比例:10万元至20万元、20万元至30万元、30万元至40万元、4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分别按80%、70%、60%、50%报销(政策范围内费用)。
需转外治疗的,须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未经批准转往市外住院的不予报销。
八、特殊疾病
职工34个病种,居民4个病种。每年组织鉴定一次,8月份报名,9月份鉴定,没有经过住院治疗的,不予受理,其中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心(脑、大动脉)血管疾病术后综合治疗、精神病出院后治疗的可以随时办理。参保人员用药仅限所认定病种,一次限购一个月的用量。在私立医院、门诊开具的药品及检查单不予报销。有并发症的,可按认定的并发症购药。一般疾病不能超过4种药品,特殊情况的,经过审批后不超过6种药品。两年复查一次,如所患疾病治愈或因病情缓解达不到标准的,注销认定。患者6个月未发生医疗费,其资格自动终止。认定不合格的,本年度不得再次申请;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其所做的认定无效,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九、退休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退职人员年满25年,启动医疗保险之前符合国家政策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足的,须补费到最低年限,补费基数及比例按照现行补费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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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医疗保险新政策补交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51、医疗保险征缴机构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企业因筹资困难,不能足额缴清医疗保险的单位,医疗保险征缴机构与企业签订医疗保险补交协议。如欠费企业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的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签订补交协议。 ①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②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③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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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关于医疗保险政策内容都有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1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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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能不能转入城镇居民医疗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28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否能够转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取决于该居民是否具备参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条件。 2、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校读书的,可以在学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没有上学的未成年人需要由原来学校开具辍学证明,还要由当地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出具不上学证明,这样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3、此外,成年人属于低保人员才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办理转入手续时,参保者持低保证和医保本到市医保中心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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