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和量刑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21:02:57 150 人看过

一、定罪和量刑的区别是什么?

(一)判定标准不同

1、定罪:指根据法律规定,对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以及构成的是轻罪还是重罪的确认与评判。

2、量刑:是人民法院根据刑事法律,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确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并决定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司法活动。

(二)标准不同

1、定罪:定罪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定罪的客体是侵害法益的行为;定罪的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

2、量刑: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客体是犯罪人,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

(三)特点不同

1、定罪: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人民法院通过自己的职能活动,查明犯罪事实,根据刑法规定确认行为的犯罪性。

2、量刑:量刑是人民法院的一种审判活动。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量刑权。量刑的对象是犯罪分子,即被法院依法确定有罪的人,只有对犯罪分子才能决定是否适用刑罚、适用何种刑罚。

二、定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1.定罪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定罪权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人民法院通过自己的职能活动,查明犯罪事实,根据规定确认行为的犯罪性,这就是定罪活动。因此,定罪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2.定罪的客体是侵害法益的行为

侵害法益的行为是定罪的客体,因而只有对行为才能认定为犯罪。思想不能定罪,言论,如果没有侵害一定的法益,也不能定罪。至于人的身份、职业、宗教等都不能定罪,这是现代法治原则的必然要求。

3.定罪的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

定罪是人民法院根据刑法规定,对某一行为是否有罪的确认与评判,具有刑事司法活动的性质。定罪是以刑法规定为前提的,同时又是量刑与行刑的前提与基础。通过定罪活动,使有罪的人得以入罪,受到应有的刑事追究;使无罪的人得以出罪,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定罪活动关系到一个人生杀予夺,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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