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法院执行后能不能辞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09:40:58 66 人看过

法院冻结工资卡后当事人可以辞职,但是辞职必须按照程序进行。另外,所欠债务,因为工资卡已经没有欠可以冻结,法院会执行新的财产冻结,一旦当事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以重新执行。

一、工资卡已被冻结又有法院要冻结工资怎么办

工资卡已被冻结又有法院冻结工资会通知当事人的,冻结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法院应该在冻结后给受冻结人下发民事裁定书的,需要告知当事人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其他财产。

二、对方不执行判决,离婚财产分割不了怎么办

对方不执行判决导致离婚财产分割不了的处理方式: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没办法。可以要求对方制定还款计划。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三、多少金额可以冻结转账账户

法院冻结银行账户和欠款的多少无直接关系。涉及欠钱的民事纠纷的案件,为防止当事人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财产保全,经法院审核后符合的,可以冻结银行账户。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因为司法需要,可以延期三个月;如被执行人涉嫌犯罪,需要进行赔付或缴纳罚金,可永久冻结其银行卡账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08: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辞职相关文章
  • 被辞退工资能不能立结
    法律综合知识
    一、被辞退工资能不能立结被辞退后工资能不能立结。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在一定的情况下适用,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并无异议后即可立结工资。或者是当事人双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该在解除劳动合时就结算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能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试工一天被辞退有工资试工一天被辞退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不能辞退: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
    2024-01-30
    317人看过
  •  辞职后能否计算工资?
    离职后不能计算工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提供补休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有安排劳动者补休的,就不需要支付两倍的工资报酬,未安排补休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有调休的,就不能算钱。离职后,不得计算工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提供补休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因此,用人单位有安排劳动者补休的,就不需要支付两倍的工资报酬,未安排补休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有调休的,就不能算钱。 离 职 后 能 算 工 资 吗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离职后不能计算工资。这两部法律明确规定了工资的支付方式和标准,明确指出劳动者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拖欠或者无故拖欠工资。同时,离职后不再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工身份,不再享有职工的福利待遇,
    2023-09-06
    392人看过
  • 被执行人有社保工资能不能执行还欠款
    不可以。社会保险基金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一、流产后社保卡可以报销吗?可以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应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生育保险基金专户。银行应按照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同期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转入生育保险基金。二、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报销有什么区别私人医院和公立医院在报销方面没有区别。使用医疗保险报销时不依据私人医院和公立医院而区分。能否报销只需查看就诊医院是否是医疗保险所在保险公司
    2023-02-18
    315人看过
  • 辞职以后能不能要求立即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该结清工资,所以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该立即结算工资。不能无故恶意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有拖欠,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提出诉讼,申请制裁。一、用人单位扣工资做押金合法吗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公司长期扣押工资不发给员工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拒绝,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司满足员工要求,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即不在十五日内向人
    2023-02-27
    449人看过
  • 被执行人什么情况不能执行工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如果被执行人的生活难以保证的时候,人民法院不能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
    2023-06-01
    400人看过
  • 提前辞职能不能拿完工资?
    提前辞职劳动者是可以拿完工资的。如果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有关年终奖的,用人单位是不能扣除劳动者年终奖的。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想保护自己的“年终奖”,就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周密的劳动合同,并对年终奖进行细致约定。一、年终奖属于工资范围吗现实中,劳动关系双方对年终奖的确定大致有三类形式:劳动合同约定;规章制度规定;由企业老板决定的“红包”这三种不同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既然年终奖属于奖金的一种,也是一种货币性
    2023-06-20
    182人看过
  • 法院终止执行后,还能扣划工资卡吗
    一、法院终止执行后,还能扣划工资卡吗法院终止执行后执行程序就结束,法院是不会再执行扣划被执行人工资的。二、执行中止和终结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
    2023-02-04
    359人看过
  • 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工资能先发吗
    一、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工资能先发吗在常规执行程序中的债权分配环节中,工薪权益并未被赋予优先受偿地位;然而,当企业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相关规定而面临破产清算之际,其拖欠员工的薪酬将获得优先追偿权利。在此种情况下,破产企业在清偿完各项破产申请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之后,应当首先偿还破产企业所累积拖欠的员工工资款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强
    2024-04-06
    119人看过
  • 法院能依职权追加被执行人吗
    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意味着直接通过执行程序确定由生效法律文书列明的被执行人以外的人承担实体责任,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将产生极大影响。因此,追加被执行人必须遵循法定主义原则,即应当限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追加范围,既不能超出法定情形进行追加,也不能直接引用有关实体裁判规则进行追加。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看,并无关于在执行程序中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或原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的规定。
    2023-06-13
    89人看过
  • 公司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员工工资能否幸免?
    公司拍卖,工人工资会优先受偿。公司拍卖,标志着进入破产清偿,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所以员工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工资。公司注销员工工资怎么办?公司清算注销前应向社会进行公告,然后依法结算清楚所拖欠的工资、税费等债务,但如果所有的资产状况已资不抵债,工人的工资是难以再追偿了。若有证据证明公司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恶意利用这种责任规则造成债权人损害的,劳动者也可向其个人进行追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
    2023-07-08
    352人看过
  • 职工合理辞职不能克扣工资
    徐某所在的某公司拖欠职工2012年11、12月两个月的工资。2013年1月5日,徐某按规定向公司书面辞职后,就未再到公司上班。近日,听老同事说公司为职工发了2012年11、12月两个月的工资,徐某到公司领取工资时发现工资支付表上竟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了,于是找到公司负责人询问。负责人答复,因徐某的辞职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所以按规定要扣辞职前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徐某感到不解,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即按照法定程序着手调查。经查实,徐某在职时,该公司已拖欠他两个月的工资,属违法在先。相关法规: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
    2023-06-04
    237人看过
  • 辞职后被拖欠工资能如何去维权
    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拖欠工资的,劳动者首先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后他们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如果单位逾期不支付,将会被责令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如果投诉无果或者不想投诉的,可以直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对于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
    2024-05-21
    220人看过
  • 法院行政执行能不能抓人
    对于法院抓人,前提是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的:如果确实能证明或者查证属实无能力执行,那么不会。一、确实无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给法院说确实没有能力支付的,法院也没有办法,即使是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也只能是中止执行或终止执行。但需要支付抚养费的被执行人有义务向法院执行法官证明确实无履行能力,法院执行法官也会查证,如果是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有可能被司法拘留或被追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二、无财产可执行会坐牢吗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是否会坐牢,具体分析如下:1、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是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没有隐匿或有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法院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2、但若被执行人有意转移财产、隐匿或有意逃避债务,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的,也就是讲有能力偿还债务不偿还的,人民法院可按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罪定罪
    2023-03-30
    440人看过
  • 因怀孕急辞职能不能扣工资
    关于怀孕女性突然离职是否会导致工资扣罚问题,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女性职工在孕期因个人原因而辞职之举动,特别是特殊的保护待遇。若孕妇因妊娠期原因辞去现有的工作职务,只要未对原劳动单位造成实质性的经济损失,那么劳动单位便无权进行工资扣减。但是,如果因被雇佣者个人行为而导致了雇主业务的经济损失,那么雇主有权在合法的前提下,按照合理的标准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一部分赔偿款,具体数额应经过双方的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来确定。对于女性职工而言,她们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处于怀孕阶段即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同时还能享受到诸如产假、产前检查假期等相关福利待遇。如欲提前解除合同,女方需要提前30日向所任岗位老板提出申请,并提交由医生开具的相关医疗证明文件。在此期间,雇主不得以任何非法理由解雇孕妇,减低薪资标准或者给予其他不公正待遇。若该公司或雇主违反上述规定,孕妇可以要求恢复被剥夺的劳动关
    2024-05-13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辞职
    词条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 更多>

    #辞职
    相关咨询
    • 被执行人拿社保工资法院能不能强制执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4
      被执行人拿社保工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对被执行人可以执行的财产: 一、收入,社保工资不是低保,退休人员一般都拿社保退休金工资。除保留其基本生活费外,其余的可以冻结、查封。 二、财产,包括住房和投资财产,应该弄清楚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除保留本人基本生活用住房外,可对其多余的房产予以查封、变卖。 三、收益,投资收益或者房产出租金等收益。
    • 工资被执行法院冻结了还能不能办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7
      当事人的工资被冻结的,能不能强制执行,主要看工资能不能满足当事人的生活所需,如果有超过生活所需的,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
    • 法院能冻结被执行人工资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3
      法院不能将被执行人的工资全部冻结,必须给被执行人留一部分生活费。 如果全部冻结,被执行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对其中一部分解除冻结。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
    • 有欠条,工资能不能要求法院执行
      江苏在线咨询 2024-09-18
      若债权债务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支付令诉讼程序,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倘若债务人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例如工资等,债权人有权进一步申请法院对其工资进行强制执行以偿还相应款项。 值得强调的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法院需根据债务人的具体情况,每月先行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资用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而非将债务人的所有工资收入悉数用于清偿债务。
    • 辞职之后被扣除了工资,公司辞职后扣工资能否合法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25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福利、代扣的抚养费及赡养费等,除此之外还有“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