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土地公告包括的内容:(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用途;(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社会保障方案;(5)办理征地补偿安置登记的期限、地点。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包括内容:(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拟征地公告的注意事项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对拟征地公告作出了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对于关于拟征地公告,被征收人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拟征地公告发生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此时征收工作尚未正式开始,拟征地公告实际上是提前告知各位被征收人此地要开始进行征收。
(2)拟征地公告应该包括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内容。
(3)在政府发布拟征地公告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在《征地告知书》发布后期望提高补偿,抢栽抢种抢建。根据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不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闲置土地证明信中应该说明什么
118人看过
-
投标报价报告中应说明什么
309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应该说明什么
293人看过
-
违法征地的说明
292人看过
-
离婚协议草案应该说明什么?
228人看过
-
公司上市说明什么好处
496人看过
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所有的房屋与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则不再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产权调换通常适用于拆迁补偿安置的情况,拆迁人需要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而房屋产权调换是一种常见的补偿方式。 在房屋产权调换中,拆迁... 更多>
-
法律上公司录用员工应该说明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6企业录用员工前应注意劳动者的基本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应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
-
原告上法庭该说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4-08-27在陈述中,联系有关法令,离婚法庭原告怎么说话,其指出对方在婚姻存续时期作出的致使离婚的行动,若对方对离婚存在差错,也应向法官陈述; 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
-
菜地强征说明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201、菜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
-
被告人在开庭应该说什么话?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61、看你的保险是否充足,如对方的损失均是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且被告方没有免责的情况,由保险公司正常答辩就可以了。因为最终被告只承担诉讼费以及非医保用药就可以了,其他均由保险公司赔付。2、看你对事故责任,事故事实有没有特别需要陈述或补充说明的,如有的话要在答辩时讲。3、对于前期垫付的费用一定要主张及举证,在案件中一并处理。大体来说,答辩时可以针对几个方面:1、对事故发生事实及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否有异议。
-
法庭辩论原告应该说些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4-04-16法庭辩论原告需要如下:1、一般而言,原告首先要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陈述是否申请法官回避;2、之后进行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需要宣读自己的诉状,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3、原告还要举证并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对于被告的证据,原告需要进行质证;4、原告还需要答复法官所提出的问题;5、最后原告需要发表辩论意见,并陈述自己最后的请求;6、在调解阶段,原告需要表态是否愿意调解,并阐述自己的调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