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宣告案件的合并审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5:33:17 265 人看过

为了提高审查效率和减少当事人负担,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对案件合并审理。合并审理的情形通常包括:

(1)针对一项专利权的多个无效宣告案件,尽可能合并口头审理。

(2)针对不同专利权的无效宣告案件,部分或者全部当事人相同且案件事实相互关联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依据当事人书面请求或者自行决定合并口头审理。

合并审理的各无效宣告案件的证据不得相互组合使用。

一、提起专利无效要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证据要充分。证明一项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无效可以有各种不同的证据,最常见、最普遍的是证明其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如果能列举出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公开过该专利的技术内容,无效宣告就有获胜的可能。

第二,把握提起反诉的时机。在侵权诉讼中设立专利权无效程序,目的是用于抵消专利权人对其侵权的指控,因此,被指控侵权人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如果不能与专利权人就侵权问题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当专利权人提起侵权诉讼后,应及时提出反诉,而不应将反诉作为一种拖延侵权时间的战略。

第三,不得滥用反诉。反诉专利权无效,将会引起一个复杂的无效审查程序。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了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应当附有关文件。因此,在侵权诉讼中,被告人应当慎重对待启动无效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对专利复审决定不服如何救济

请求人和专利权人收到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决定通知后,如果对专利复审委员会所作出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四十七条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09: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合并审理案件如何确定原被告
    首先,原告必须为认为特定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实体组织。其次,若与特定行政行为在法律上存在利益关联的公民、法人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实体组织对该行为持有异议,则他们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行政诉讼请求。关于被告的确立方面,应依照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公民、法人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实体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作出特定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即成为被告。对于经过复议程序的案件,如果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那么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将作为被告;反之,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复议机关就会成为被告。倘若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共同作出了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那么这些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将构成共同被告。此外,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也将作为被告。而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
    2024-05-20
    207人看过
  • 哪些情况宣告专利无效案件
    一、哪些情况宣告专利无效案件宣告专利无效案件的情况如下: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2.专利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3.专利说明书没有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施或者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4.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5.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二、专利权的转让有哪些途径1.委托转让。即专利权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专利转让的相关手续;2.自行转让。即专利权人自行办理专利转让的相关手续;3.参会转让。即专利权人参与各类专利技术新产品展览会并在各类技术交易活动中发布和推广技术;4.其他途径。三、转让专利权的注意事项转让合同的内容要合法有效;
    2023-03-26
    490人看过
  •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采取何种程序?
    一、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采取何种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在我国,从立法机关颁行的法律法规的分类来看,婚姻家庭法属于民事类别;从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类型来看,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属于民事案件,由民庭受理;从司法程序讲,这类案件当然适用民事诉讼法。从理论上讲,无效婚姻应是无效民事行为的一种,尽管无效婚姻与传统无效民事行为还有一定的区别,但其基本原则和精神应是一致的。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判决作出后,如发现新情况、新事实出现,或原法律事实或权利发生相反变化的,人民法院可依据有关人员的申请,撤销原判,重新确认,而无须经过审判监督程序;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不需交纳诉讼费用。“当法官决定采纳类推适用方式时,当法官衡量相互冲突的利益时,或者法官考量生活关系的新发展及改变时,他们都要以价值判断为基础”。
    2024-02-06
    486人看过
  • 大连专利权无效宣告第一案在交大审理
    近日,在大连交通大学的一间会议室里,我市两家企业的“专利之争”引来了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专家。这是在我市审理的专利无效宣告第一案。来自企业界、高校的数十名代表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大连知识产权局相关专家认为,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体现在知识产权方面,而这次“专利之争”是我市企业专利意识提高的一个体现,但从中也可以看出我市企业在深层次的专利意识方面仍亟待加强。2005年上半年,大连现代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一纸诉状把庄河市华通环保型煤锅炉厂告上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因是该锅炉厂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擅自使用自己的专利技术达到营利的目的。而作为被告的锅炉厂则认为,自己所使用的技术并非原告的“独家技术”,而是以前就有人用过的常用技术。因此锅炉厂通过一定程序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宣告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三项专利权为无效。经过审查,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受理了无效宣告的请求,并举行了此次审理,同
    2023-06-08
    221人看过
  • 可以口头审理专利无效宣告吗
    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案情需要,可以决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的,应当向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告知举行口头审理的日期和地点。当事人应当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专利无效宣告需要费用吗?一般来说,提起专利无效宣告是需要支付费用的。1、官费,根据拟无效专利的类型不同,官费会有所区别,具体金额如下:发明3000;实用新型1500;外观设计1500。2、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与案件的复杂程度相关。《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条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案情需要,可以决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的,应当向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告知举行口头审理的日期和地点。当事人应当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口头审理通知书在指定的期限内未作答复,并且不参加口头
    2023-07-21
    266人看过
  • 如何合并审理案件
    合并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诉讼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它有助于简化诉讼程序,实现诉讼经济,也可以防止裁判之间的矛盾。根据《行诉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2.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4.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合并审理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合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合并。受诉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均有选择
    2023-06-14
    309人看过
  •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自宣告之日起无效吗
    一、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自宣告之日起无效吗?不是,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七条,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也就是说,其在法律上从始至终都是没有效力的。无效专利,指已被专利局授权或公布的专利,经过一定的法律进程,失去专利权保护或自始自终未获得专利权的保护(后者严格的说应该叫做无效申请)。二、如何申请专利无效?根据中国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也就是自专利授权之日起,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就此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1、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填明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名称、专利号并写明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附上必要的证据。2、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副本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
    2023-04-27
    262人看过
  • 宣告婚姻无效是一审终审吗?
    一、宣告婚姻无效是一审终审吗?宣告婚姻无效是一审终审,也即对于法院以婚姻无效为由宣告夫妻关系无效的情形,即使当事人对于宣判不服,也不能再次向任何的法院提出异议请求。但若是当事人虽然接受了婚姻无效的判决,但是却不服从财产的分割方案的,可以再次上诉。婚姻效力的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其目的是确认民事主体间的关系,不存在原被告,适用特别程序,适用特别程序的诉讼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可以适用一审终审制度。二、认定婚姻无效的法律情形是什么?1、重婚。一夫一妻是基本原则,任何人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有配偶者在前婚未终止之前不得结婚,否则构成重婚,后婚当然无效。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者构成婚姻无效的法定理由。2、当事人为禁婚亲。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无论是全血缘还是半血缘、自然血亲还是拟制血亲,都不得结婚。3、未到法定婚龄。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而登记的,一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应
    2024-01-15
    433人看过
  • 合并审理和并案审理的差异
    一并审理是指同一个诉讼主体基于同一个事实提出不同的诉讼请求。其不同的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关联性,所以决定一起审理。合并审理是不同的诉讼主体对同一个行政行为提出的诉讼请求,因起诉对象是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为了方便,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合并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诉讼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它有助于简化诉讼程序,实现诉讼经济,也可以防止裁判之间的矛盾。合并审理的法条依据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一条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合并审理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合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合并。受诉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均有选择管辖权,可以进行合并。对
    2023-07-04
    172人看过
  • 商标无效宣告评审分案是什么意思
    评审分案就是商标局将这个复审的权利分给了具体的审查员。至于接下来会这样去审核,具体会审核多久这就不得而知了。一、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
    2023-02-28
    131人看过
  • 无效宣告中当事人请求口头审理的理由
    无效宣告程序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下列理由请求口头审理:1、当事人一方要求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2、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3、需要实物演示。4、需要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出庭作证。对于尚未进行口头审理的无效宣告案件,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审查决定作出前收到当事人依据上述理由以书面方式提出口头审理请求的,合议组应当同意进行口头审理。在无效宣告程序中,确定需要进行口头审理的,合议组应当向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通知进行口头审理的日期和地点等事项。口头审理的日期和地点一经确定一般不再改动,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动的,需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或者经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批准。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口头审理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无效宣告请求人期满未提交回执,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专利权人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可以缺席审理。
    2023-04-23
    446人看过
  • 商标宣告无效行政案件由哪个部门受理?
    一、商标宣告无效行政案件由哪个部门受理?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2024-01-15
    272人看过
  • 宣告无效婚姻立案程序
    无效婚姻不发生合法婚姻的效力,但婚姻关系的存续与人身密切相关,涉及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切身利益,因而对其认定须经法定程序。在我国,无效婚姻通过司法程序予以确认。在依司法程序确认婚姻的效力时,婚姻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包括单位均有权就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提起确认之诉。人民法院对此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不得适用调解。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扶养、继承等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是无效婚姻,应依职权在判决中予以宣告。如果在结婚登记时存在无效婚姻的情形,但后来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当事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如果有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在受理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作出宣告婚姻无
    2023-03-08
    106人看过
  • 家庭无效婚姻纠纷案件如何宣告?
    案件管辖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我国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有:重婚的,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患有不应结婚的疾病的,未达法定婚龄的这几种情形。(一)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二)法律文书名称以及当事人称谓宣告婚姻无效纠纷案件与一般离婚案件有所区别,有其自身特点。启动诉讼程序的法律文书名称不宜写作《民事起诉状》,可为《宣告婚姻无效申请书》。同时,不宜将当事人列为“原告”、“被告”,而应称为申请人、被申请人。(三)程序上
    2023-04-19
    25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审理会公开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22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审理会公开,男女双方结婚应该本着自愿的原则,不得有欺骗和隐瞒。有的人结婚后发现对方构成重婚的,可以向法院主张婚姻无效,根据规定,当事人起诉婚姻无效的时效是一年。对于这种民事案件,法院受理后展开审理。
    •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应当从何时审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01
      婚姻无效案件将公开审理,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可以不公开。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事案件。 涉及商业秘密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民法典》第一百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或者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也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采取什么流程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4
      启动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流程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依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第二种,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无效婚姻的情况时,可依法确认其无效。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在我国,从立法机关颁行的法律法规的分类来看,婚姻家庭法属于民事类别;从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类型来看,婚姻家庭方面的
    •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宣告条件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02
      可以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也可以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提出申请。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机构是人民法院,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宣告婚姻无效。
    • 宣告婚姻无效非诉讼案件是合理的吗,该如何规定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30
      是合理的。我国的法律中已经明确的规定了婚姻无效的申请属于非诉讼案件。一般来说法院将会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回应无效的申请进行充分的认定以及相关的调查。符合条件的将会给出婚姻无效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