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合同,企业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6:24:02 202 人看过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以下简称《规定》)废止后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有关生活补助费的支付问题,地方有规定的,可以按地方规定执行。地方没有规定的,以《规定》废止时间为准,对在《规定》废止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计发劳动者至《规定》废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对在《规定》废止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2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续延至医疗期满后终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
    劳动合同因医疗期未满续延,医疗期到期劳动合同终止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2008年1月1日以前的工龄不需要计算在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期满是否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需要根据鉴定结果确定。1996年10月31日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1997年2月5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劳办发[1997]18号
    2023-06-05
    214人看过
  • 企业破产后劳动合同是否终止
    用人单位破产之后劳动合同终止。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是多少?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金额是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只要在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和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这两种情形之外的其他情形,不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公司解散员工离职有赔偿吗公司解散员工离职有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
    2023-06-23
    232人看过
  • 企业预付经济补偿金是否合法
    近日,一名读者来信称,其从2006年11月开始入职佛山一家建筑公司,工作地点在肇庆,一直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只是约定每月多少钱,也没有节假日和带薪年假一说。这名读者表示,2011年7月起企业才开始为其买社保。近日,公司口头通知,他不用上班了,并多发了一个月工资。该读者还称,从2007年开始,每年年底,公司都会让他们签一份声明,声明中企业以担心日后经营不善,防止无力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由,每年年末根据经营业绩向员工预付经济补偿金。在声明中,企业要求员工放弃日后再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权利。这名读者表示,企业当时向他们表示,声明是用于发放奖金,且不签名就不发工资。读者问,该如何维权?陈祥娟表示,劳动仲裁可在肇庆或佛山相应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若是社保补缴只能在佛山相应的社保部门。关于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需要有证明公司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预付经济补偿金,按法律规定系违法,但日后支付经济补偿金时是
    2023-06-10
    434人看过
  • <劳动权利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1、《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废止后,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约定支付。如果合同中对经济补偿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的内容不合法,或者虽有约定,但约定补偿的起止时间不明确,则取消该措施的期限为2002年5月12日。在此之前受雇于企业的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员工提出续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同意续签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2002年5月12日前,计算并向在企业工作多年的员工发放经济补偿金;企业提出续签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签的,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对于1999年8月27日之前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即使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关系终止,企业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签,也应计算并发放经济补偿金。2002年5月12日以后(含同日)受雇于企业的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企业不得向
    2023-04-13
    467人看过
  •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
    2023-07-07
    421人看过
  • <劳动维权篇>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期满的经济补偿金支付问题
    一、《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废止后,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的,如果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约定支付补偿金。如果合同对经济补偿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内容违法,或者虽有约定但约定补偿的起迄时间不明的,以《办法》废止时间2002年5月12日为界,对在此时间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时,如果职工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企业不同意续订的,企业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向职工计发其2002年5月12日之前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对于1999年8月27日之前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即使是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关系时,企业提出续订劳动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也应当计发经济补偿金。对在2002年5月12日之后(含当日)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
    2023-03-25
    30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企业操作建议
    作为用人单位,应当特别关注劳动合同续签的管理,这应当是Hr部门的重要职责。操作建议如下:1.劳动合同管理可以运用技术手段设置期限届满提前提醒,比如提前一个月。2.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决定是否续签,同时征求员工意见。如果选择就此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一方有权要求按照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3.如果选择续签,应当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晚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前。4.如果双方无意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劳动者或者与其达成协议,并办理离职手续,避免期限届满之后仍然用工的现象出现。5.未及时采取措施,等合同期限届满、事实劳动关系已经成立的时候,四十四条的规定已然不能为用人单位所用,要想解除劳动关系,则应当适用法律法规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
    2023-06-13
    14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可以与孕妇终止劳动合同吗
    《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中,《劳动法》并没有对女职工做例外的保护规定,只是笼统地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由此看来,似乎企业与小赵终止劳动合同并无不妥,但是,劳动部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从女职工的生育及哺乳等实际情况出发,作了补充性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
    2023-04-22
    402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企业会赔偿吗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要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因公司合并被辞退怎么计算赔偿金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2023-03-10
    219人看过
  • 企业终止合同后的补偿事宜
    企业不续签劳动合同是要给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除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是员工不续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补偿,其他情况不续签都需要补偿。关于物业不续签合同怎么办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2、由第三人调解。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
    2023-07-04
    377人看过
  • 合同到期和终止时,雇主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和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当劳动合同到期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将立即终止,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明确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该条款,除非工人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时,雇主还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2023-05-07
    478人看过
  • 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而未支付经济补偿即辞退员工的后果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于管理规范上的疏漏,实务中存在员工有犯错或者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但因为企业方面的管理规范不明确导致企业依然要承担辞退时的经济补偿。对于劳动者,也有存在被胁迫或者蒙骗克扣经济补偿的情况。双方都要注意《劳动法》中的规定,及时规避风险。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
    2023-08-17
    37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后企业应履行的义务
    劳动合同终止后企业的义务。签发辞职证书当员工离开原公司到新公司工作时,他/她需要向原公司提交辞职证书,以证明他/她已完全终止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两种劳动关系不可能同时并存。因此,当原单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时,应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档案转移与社会保障、户籍的关系一些单位建立了集体户籍。当员工加入公司时,他们将把户籍转移到单位的集体户籍中。辞职后,自然要协助职工转出户籍。大多数民营企业没有建立集体户籍和档案管理,员工需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档案附件或送回户籍所在地。如果公司有档案和户口,单位应在国家规定的15天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障转移手续。辞职后,公司需要协助员工将社会保险转移到新公司III.工资结算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通常在员工与雇主解除劳动合同后,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单位需要结算员工的工资,离职员工的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或拖延。如果公司
    2023-05-07
    5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
    一、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问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一种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如下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
    2023-04-29
    37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终止企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与员工解除合同赔偿金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3
      企业赔偿金涉及的问题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项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终止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的讲,现双方因为报酬没有谈拢,用人单位给出的报酬不低于原合同即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反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
    • 国有企业或原国企改制企业,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经济补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
      经济补偿金与生活补助不冲突,但生活补助费只有国有企业或原国企改制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终止且职工必须是2001年10月6日前在国有企业工作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生活补助费。
    •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支付情况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6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4条或第26条第2款解除劳动合同,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两种情况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12个月的上限。其它情况下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没有限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企业要求与劳动者签订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6
      1、您说的企业无权终止劳动合同,这个界定与劳动期限届满有什么区别?我爱人2005年12月31日签订的10年合同就到期了,而企业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做法是不是就属于终止劳动合同的范畴? 2、您还说我爱人可以在新企业直接干到退休,国家有什么具体的文件说明吗?我想找来看一看。 3、国家有个“双十”的规定,就是指在同一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并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员工,不知我爱人的这种情况下属
    • 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