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哪些事项由用人单位举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1:16:00 113 人看过

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应当对以下几种情形承担举证责任:

(1)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和考勤记录等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劳动者无法提供的由用人单位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其他证据。

一、无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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