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一、股权代持协议需要公司盖章吗?
股权代持协议是需要公司盖章的,代持股份的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商业现象,主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也就是说,对于代持的股份,明面上的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不是同一人。股份代持主要是为了规避监管或者达到其他的商业目的。如上所述,相比于直接持股的股东-被投入公司这样单一的法律关系,股权代持涉及三重法律关系,即:代持人与实际出资人法律关系、代持人与被投的公司法律关系以及实际出资人与被投的公司的法律关系。其中任何一个法律关系出现问题,作为实际出资人都有可能负担法律风险,例如:代持人违背代持协议,向善意第三人出售股份,或是侵占股份分红等的风险、代持协议无效风险、实际出资人无法转为显名股东风险、以及代持人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代持股份被强制执行的风险等等。其根源在于,由于显名股东是代持人,对于不知情的第三方,代持股权是属于代持人的,实际出资人很难控制代持人私自处理代持人股份或者滥用投票权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
二、隐名股东是否对债务需要承担责任
隐名股东对债务需要承担责任。
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内资企业出资的三种情形
内资企业隐名出资的三种情形是:1.隐名出资人为了规避我国法律,冒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而他人根本不存在或者不知情;2.隐名出资人与他人就出资、股东资格等达成协议,他人同意隐名出资人使用他人名义在工商或股东名册中登记,但他人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隐名出资人亲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的其他股东也知晓事情;3.隐名出资人与他人达成协议,他人同意隐名出资人使用他人名义在工商登记或者股东名册中记载,同时愿意替隐名出资人经营管理,行使股东权利。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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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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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的定义是什么隐名股东如何认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0现阶段我国公司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立法上没有对隐名股东作出明确的定义,仅对普通股东作了相关规定,对于是否认定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理论界也颇有争议。实践中主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为“形式说”,认为隐名股东因未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记载,故不具备普通股东的形式特征,故不认可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另一观点为“实质说”,认为认定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实际出资;二是不存在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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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可否改成非隐名股东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8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隐名股东的说法,那么如果我们想把隐名股东转化为显然应该满足什么条件呢?正确的思路应该是直接适用《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对外转让股权规则。首先,名义股东和实际投资者必须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才能谈其他股东的同意,其他股东的同意才有意义。只有一半以上的其他股东同意,不能代替明名股东做出处分意思和行为。隐名股东不得主导公司变更股权登记。毕竟明名股东虽然叫明名,但明名的定语并不限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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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进行隐名股东的流程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27隐名股东进行显名的流程如下: 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允许当前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同时,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2、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隐名股东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印花税在地税部门,所得税个人在地税部门,单位在国税部门); 4、提交公司相关文件,交纳税费,办理完税凭证; 5、股东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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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是怎么处理债权人的隐名股东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18隐名股东并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股份,但如果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提供了隐名投资者的隐名投资状况,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以实现其债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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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名与隐名股东是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中国是不保护隐名股东的,即不承认其法律地位,也不承认股东地位。隐名股东只能通过与显名股东再签协议,约定各自权利义务,但这是另一组权利义务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