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对所掌握的企业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全省工业工作会上获悉,《四川省技术创新条例》从今年1月1日起已经正式施行。该条理对我省技术创新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的法律规范。我省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出台此类地方性条例的省份。
无论在职离职都必须保密
企业与知悉技术秘密的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合同,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企业员工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对所掌握的企业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故意泄露、窃取企业商业、技术秘密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技术创新规划的条件
根据该条例,企业依照产业技术政策确定实施的技术创新项目,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列入企业技术创新主管部门的技术创新规划。具体条件为:显著提高行业技术水平的行业共性、关键、系统集成技术;显著提高生产效率、节能降耗的新技术、新工艺;显著节约资源的资源开发、替代、利用技术;显著减轻环境污染的生产、废弃物排放或者污染治理技术;属于高新技术领域或者可望形成新兴产业的新技术;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制造技术;能显著提高就业水平或者生活质量的新服务;在以上领域内能形成新的国家或者国际技术标准;其他对社会公共利益等有较大影响的技术。
申请研发资金资助的要求
申请省级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资助的技术创新项目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四川省内工商登记注册,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生产经营中无违法行为。企业在申请时有向主管部门如实告知上述条件的义务,并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或文件。
创新项目同时应具备项目自有资金不低于国家规定,项目具备必需的研究、开发和实验条件等两个条件。
设立专项资金助技术创新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级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县级人民政府可视财力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予以支持。
省、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用于技术进步的其他专项资金,应当确定一定的比例用于鼓励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技术标准制定、认证和成果转化等。
-
技术秘密的性质
458人看过
-
技术秘密如何认定
169人看过
-
如何处理技术合同中的技术秘密
111人看过
-
技术合同是技术秘密归属的问题吗
451人看过
-
客户信息,不能说的秘密
132人看过
-
技术侦查措施秘密侦查
299人看过
保密条款就是规定受许可方应对供方转让的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保证不将这些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供方的权益,保持专有技术的价值。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 更多>
-
技术秘密许可人规定哪些职能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7技术秘密让与人和许可人主要义务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 前款规定的保密义务,不限制许可人申请专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技术秘密是指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1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即专利技术以外的技术,包括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以及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让与人将拥有的技术秘密成果提供给受让人,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任何拥有技术秘密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与他人订立合同转让其技术秘密。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
-
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什么区别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51、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相对于技术秘密就像是专利或者一些其他技术性的秘密,以专利为例。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
-
技术秘密保护的特点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71、自主性。专利有专门的专利法来保护。而技术秘密有如人的隐私,主要靠权利人主动、自觉采取强有力的保密措施,确保保护对象处于秘密状态。 2、无期限性。技术秘密不存在保护期限,可能是永久性的,也可能随时结束,这完全取决于持有人保密措施的实际效果,法律没有也无法作出规定。 3、无地域性。技术秘密的地域限制是未知的,或者说权利人的使用权不受地域影响,因为其秘密性本身就是对外界而言,其范围可以大至整个世界。
-
偷取技术秘密判几年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6《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