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人员工伤谁负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5:51:44 235 人看过

我是一大型机械厂的技术人员。去年初,机械厂派我到一落后地区的机械公司工作2年。不久前,我在机械公司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我回机械厂要求给予工伤待遇,但机械厂的人事部门认为,根据派遣合作协议,派遣期间我的工资待遇、工伤等问题应由机械公司负责。现在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请问,我该把谁告上仲裁庭?读者:

劳动仲裁当事人是指基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并受仲裁裁决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具有如下特征:以自己名义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与案件的仲裁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受仲裁裁决的约束。劳动争议仲裁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在二人以上的,称为劳动争议仲裁的共同当事人,其中二人以上的申诉人称为共同申诉人,二人以上的被诉人称为共同被诉人。可见,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在确立当事人的原则上是一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你受工伤是在为机械公司工作期间发生的,因此工伤争议涉及接受单位,你可将机械厂和机械公司列为共同被诉人。

一、工伤劳动仲裁时间是多长

劳动仲裁自申请至结案,规定45天内完成,最多延长15天。

工伤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需要四十五日。我国法律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书;

2、仲裁受理;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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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30日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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