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过了诉讼时效可以主张抵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9:51:49 461 人看过

S公司于2001年1月欠我公司货款3万元,并出具欠条一张交我公司收执,言明在2002年底之前付清。到期后A公司一直拖欠未付,我公司也一直未向其追讨。2004年3月,我公司从S公司处购买了价值100万元的设备。结算时,我公司拿出A公司的欠条要求抵销其中的50万元,S公司以该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予以拒绝,双方产生纠纷。我公司欲诉至法院请求抵销3万元。请问法院会支付我公司的诉讼请求吗?

答:法院应依法判决支持你公司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是可以和对方当事人的等额债权(无论是否过诉讼时效)通知抵销的,该抵销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律师提示:理论上认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为自然债。由于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不能要求通过诉讼程序强制债务人履行,但债务人自愿履行可以得到法律的确认。已经履行的也不能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要求返还。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只丧失胜诉权,不丧失起诉权和实体权利(即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因为起诉权仍然存在,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要求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存在、或诉讼时效期间是否确已届满;因为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债权人可以接受;债务人不自愿履行的,但双方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债权人可通过行使抵销权行使权利。由此可见,如双方互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一方可行使抵销权,且无须征得对方同意,更无须通过诉讼程序。只须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2日 15: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请求合同无效是否适用诉讼时效,谁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一、请求合同无效是否适用诉讼时效请求合同无效不适用讼时时效。1.从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的性质进行分析,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虽表面上称为请求权,但其性质为实体法上的形成权,故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不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2.从无效合同的立法目的进行分析,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有违无效合同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立法目的。《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二、谁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合同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在损害集体组织或者国家利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认定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所以第三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
    2023-06-22
    382人看过
  • 主张合同无效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合同效力的确认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1、从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的性质进行分析,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虽表面上称为请求权,但其性质为实体法上的形成权;故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不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该形成权受期间限制,也应受除斥期的约束而非诉讼时效的约束。2、从无效合同的立法目的进行分析,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有违无效合同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立法目的。一、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情形有什么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情形如下: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
    2023-03-25
    31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时效问题怎么主张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纠纷,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等原因中断的,从中断开始,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仲裁时效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止的,从中止时效消除之日起,在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问题职工劳动合同纠纷诉讼存在时限限制,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
    2023-08-16
    429人看过
  • 定金超过20%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
    在签订合同之前,如果双方同意的话是会先缴纳定金的,一般定金是合同总价的20%。但是有些人在缴纳定金的时候,发现定金是超过了合同总价的20%,在之后会认定这份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属于违法,只能按20%收取,合同约定超过20%的比例的,也按照20%收取,其他部分必须退还另一方。但是合同仍然有效。《民法典》第507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如果现实操作中,约定20%的定金无法操作,可以约定订金。“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缴纳一定数额的钱款。《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
    2023-03-21
    191人看过
  • 主债权过诉讼时效,违约金还能主张吗
    一、主债权过了诉讼时效,违约金还能主张吗根据民法典规定,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就丧失了胜诉权,债权人可以主张违约金,但债务人有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诉讼时效援引】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二、主债权诉讼
    2023-02-08
    241人看过
  • 主张债权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卜某于2003年1月16日、2003年5月21日、2003年12月26日、2004年5月29日、2004年9月21日向冯某借款5000元、5000元、8500元、10000元、2000元,合计30500元。2004年3月22日,冯某从新安信用社贷款20000元,与卜某各自使用10000元。卜某于2005年3月28日向冯某出具11000元借条一张,其中10000元为本金,1000元为银行贷款的利息。上述六笔借款除2003年1月16日借款使用期限至2003年12月1日,其余五笔借款对使用期限均未作出书面约定。后经冯某催要,卜某未偿还借款。双方因而成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之间形成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依法应予以保护。关于2003年1月16日的借款,双方约定使用期限至2003年12月1日,卜某辩称此笔借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冯某予以否认,称自2004年起曾向卜某催要借款,并申请两位证人出庭作证,
    2023-06-08
    275人看过
  • 主张诉讼时效已过如何举证
    超过诉讼时效时的举证,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是否采纳的决定。为了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方式“证据偷袭”,提高诉讼效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是否采纳,由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决定:1、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提供的证据可以采纳。2、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法予以训诫、罚款。3、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一、民事起诉的流程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
    2023-03-17
    181人看过
  • 诉讼时效对合同无效主张有何影响?
    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该期限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由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其目的是为了要求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属于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行为,因此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也应当遵循一般法律规定,即3年。劳动工资主张是否有诉讼时效针对追索劳动报酬诉讼时效的问题,由于目前仍然将“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归属为劳动报酬的范畴,因此关于追索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的劳动争议案件在目前适用特殊时效制度,也就是在职期间的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可以在离职后一年内主张。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
    2023-07-01
    265人看过
  • 在主债务诉讼时效内主张抵押权是否合法?
    需要在主债务诉讼时效内主张,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期满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抵押权的实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抵押权行使期限中期间的经过也属于抵押关系的法律事实部分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保证期间,除斥期间,一般为6个月计算方法,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次日计算),保证期间总的原则是,不能无限制的约束保证人的责任,因此保证期间规定的是6个月~2年内。二、主合同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三、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向来是有争议的。我国通说认为(司法考试范围内),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其实通过这
    2023-07-15
    188人看过
  • 诉讼时效过了债权就消灭吗
    一、诉讼时效过了债权就消灭吗诉讼时效过了不会造成债权的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二、诉讼时效届满的后果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4.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例如,甲欠乙一笔钱,而乙也欠甲一笔钱,甲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而乙的债权未过时效,这时,甲可以用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抵销欠乙的债务。5.诉讼时效期间同时适用于主债和从债。甲
    2023-05-06
    496人看过
  • 主张婚姻无效,有诉讼时效吗
    申请婚姻无效的期限即诉讼时效,要看具体情况。对于无效婚姻,存在诉讼时效的情形有:1、非自愿婚在非自愿方获得自由后,一方发现受欺诈或受欺骗后,继续与之同居满六个月的;2、一方或双方到达法定婚龄后满六个月,或虽未满六个月但女方已怀孕或生有子女的;3、属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领取结婚证后满一年的;4、患禁止结婚疾病在疾病治愈以后的;5、有生理缺陷无性功能,婚前欺骗、婚后发现后继续与之同居满一年的,或虽未足一年但不能提供医院出具的不能医治的医疗证明的;6、结婚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提供有效的结婚证书的。因重婚请求婚姻无效之诉的,不受时效限制。一、无效婚姻的主体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为当事人的近亲属;4、以婚前患
    2023-06-24
    60人看过
  • 主张合同不成立是否有诉讼时效?
    合同不成立适用诉讼时效,因为合同的效力属于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所以合同不成立的诉讼也是适用诉讼时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主张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3-06-21
    438人看过
  • 偿还部分债务后是否可以主张诉讼时效已过
    2011年1月3日,被告张-武因侵害原告李-丽财产而欠下原告10000元并出具了欠据一份。其后,张-武于2013年1月向李-丽偿还了5000元,因该笔款额是经第三人转手给李-丽,故对该笔还款双方未写书面凭证。2014年1月,原告李-丽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武偿还余款5000元。庭审过程中被告答辩称该份欠据的诉讼时效已过,其亦不承认已经偿还原告5000元。【分歧】原告李-丽与被告张-武之间的欠款诉讼时效是否已过?对于原告的诉请是否应当予以支持?第一种意见认为,对于李-丽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因为张-武于2013年1月偿还了部分款额,其还款的实际行动证明对该笔债务的认可,故该笔欠款的诉讼时效应当从2013年1月张-武还款时起重新计算,故该笔欠款并未超过诉讼时效。第二种意见认为,对于李-丽的诉讼请求不应当予以支持,欠据出具的时间为2011年1月3日,原告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主张过债权或被告承诺
    2023-03-09
    70人看过
  • 谁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是谁
    一、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是谁1、对只涉及当事人之间利益的一般无效合同,主张无效应受主体和时间的限制。主张合同无效,是为了通过确认合同无效,而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或使其承担相应的债务,此时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应当是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欲使因无效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得到法院的保护,亦应有时效限制。这里所谓时间,是指时效。在我国,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予保护。这样做不会破坏当事人已经确立的事实,有利于社会经济关系的稳定。当无效合同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对其构成侵权时,此类合同仍然应认定为一般无效合同。侵犯特定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不是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因为社会公共利益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这类合同更不能称为违反国家利益的合同。第三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保护自己的权利仍然要受到时效的限制。也就是说,对仅涉及当事人利益和特定第三人利益的一般无效合同,法律可以采取默认的态度。从审判
    2023-03-25
    21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合同主张无效时还可以反诉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29
      合同无效可以反诉。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 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能主张抵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2
      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同样可以主张抵销。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双方互负到期债务,并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能主张抵销,并没有禁止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进行抵销,所以当事人同样可以主张抵销已超诉讼时效的债务。
    • 合同的效力主张无效需要诉讼时效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02
      合同效力的确认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1、从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的性质进行分析,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虽表面上称为请求权,但其性质为实体法上的形成权; 故不属于诉讼时效的客体,不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该形成权受期间限制,也应受除斥期的约束而非诉讼时效的约束。 2、从无效合同的立法目的进行分析,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制度有违无效合同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立法目的。
    •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可以主张抵消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3
      可以。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 劳动合同时效问题怎么主张诉讼时效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2
      劳动合同纠纷,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等原因中断的,从中断开始,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仲裁时效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止的,从中止时效消除之日起,在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