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饮酒后一人驾车身亡一个酒友被判担责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6:24:15 55 人看过

四人饮酒后一人驾车身亡

只判了一个酒友担责赔偿

一审认为,他把自己的摩托车和钥匙给了受害人,有一定过错

酒后的四个同事相邀去喝茶,谁知其中一人酒后驾摩托车出车祸身亡,其他三个酒友被死者家属告上法庭,一审只判把车钥匙给死者的同事担责,其余二人无责。死者家属不服,上诉中再次将三个酒友告上法庭,理由是他们在死者骑摩托车时没有进行规劝。二审法院上月开庭后,目前还未作出判决。

酒后驾车不幸遇难

死者陈某,31岁,长寿区人,生前是广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员工。

2009年11月3日晚9时许,陈某受同事蒋某等人邀请,前往江北区盘溪吃火锅,席间大家都喝了酒。随后四人一同前往位于江北区华新分流道的一歌城唱歌,四人再次喝酒。至第二天凌晨近3时,四人又相约前往盘溪喝茶。

此时,陈某骑周某的摩托车前往,其他三人则打车去。谁知在半路上,陈某依次撞上人行道的交通标志牌立柱、行道树、路名指示牌,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是醉酒驾驶。

一审只判车主赔钱

此后,陈某的家人将当晚与其同饮的周某、蒋某、唐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0多万元。去年底,南岸区法院作出一审盘决:陈某自知醉酒还驾车,自行承担部分责任,周某承担20%的责任,其他两人不承担责任。

为何周某要担责?法院认为是他把自己的摩托车和钥匙给了陈某,对陈某的死有一定过错。

当时我们唱了歌,准备去盘溪喝茶,我就去骑车,结果他主动跟我说:师父,让我来骑,你去坐车,我就将车钥匙给了他。事后,周某在警方做笔录时和昨日记者联系到他时,他都这样说,因为是他引荐陈某到公司的,所以陈某叫他师父。他觉得自己承担20%的责任还是有点冤,但他也不想多说,因为说多了会伤陈某家人的心。

原告认为都该担责

一审认为蒋某、唐某不是车主,对摩托车没有掌控权,对陈某的死无实际影响力,若要两人也担责过于苛刻,不利于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

但陈某的家人对此不服提起上诉,认为蒋某、唐某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今年3月,二审开庭,蒋某和唐某再次坐上被告席。

他们曾在警方做笔录时称,当时他们准备坐出租车,周某去骑车,陈某主动要求帮周某骑,他们便和周某坐出租车去。可他们到了茶楼后一直不见陈某来,就不停地给陈某打电话,也没人接,直到20多分钟后,接电话的是120,才知道陈某出事了。

陈家的代理律师、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汪志国、叶栋强两位律师认为,三名被告未尽到与陈某共同饮酒的行为而导致的合理的劝告以及将醉酒者安全送达的义务,应共同承担责任。

喝酒注意以下六点

否则可能要遭赔钱

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桐雨提醒市民,在与亲朋喝酒时需注意以下六点,否则一旦酒友出现意外,你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1、见酒友喝醉了,一定要喊他莫喝了;

2、酒后一定要提醒酒友不要开车哦;

3、对喝醉酒的酒友,一定要把他安全送达并交给同住成年亲属;

4、喝酒时不要劝酒,特别是女性,不要喊其再喝点嘛;

5、发现酒友情况不妙,要打120;

6、不能让未成年人、有不宜喝酒的疾病的人喝酒。

这个酒友要担责

2008年7月11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单某买来啤酒,邀约朋友田某、万某、郭某等人在自己的承包林里喝酒打牌时,两次打电话约请唐某一同前来喝酒娱乐。唐某骑摩托车赶来后,一直喝到下午才结束。当天下午4时,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撞到电线杆后死亡。当地法院终审判决四位共饮者各承担15%的次要责任,因为在唐某过量饮酒后,他们未尽到应负的相互关照义务。

这个酒友不担责

2010年2月11日,在北京打工的韩宝成到好友韩进祥家喝酒,酒后自行离开,不慎落水身亡。家人将酒友韩进祥告上法庭。当地法院认为,韩进祥根据以往与韩宝成交往的经验判断,允许其自主离开,不存在主观过错。此外,韩进祥进行了适当的提示和劝诫,并曾到韩宝成家询问并告知相关情况,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故驳回韩宝成家属的全部诉求。

并非有人因酒死亡

同饮之人就要担责

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浩认为,因为交警认定陈某是醉酒驾驶,如果蒋某和唐某都看到陈某去骑车,对其又未进行劝阻,那么二人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但责任比周某小。

陈浩认为,饮酒人死亡,酒友是否承担责任还要结合具体案情,以酒友是否有过错为前提,不能简单认为只要有人因酒死亡,一起喝酒的人就要承担责任。但是,当饮酒人出现明显不适或者因醉酒而不能自主的情形发生时,一起喝酒的酒友就有了基本的照顾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酒驾被罚款,一起饮酒人有承担罚款的责任吗
    一、酒驾被罚款,一起饮酒人有承担罚款的责任吗他们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乃至于与同桌共享过宴饮之乐的伙伴们,在明知饮酒驾车甚至醉驾是违法之举的前提下,依然未能制止他人驾驶车辆或无视后果任其纵行,进而引发严重事故。当此类事件发生之后,他们便需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至于何谓需对此事承担责任的关键因素在于他在当时是否曾对他人施加压力强制其饮酒。例如,以下几类情形下,那些劝酒者可能会轻易地被认定有过错:(1)以武力或暴力手段迫使他人饮酒;(2)明确知晓同伴无法承受酒精负担仍强行命其多饮;(3)已见友伴已酩酊大醉,却置若罔闻不予妥善安置将其护送归家;(4)亲眼目睹他人仅在酒后驾驶未经严正告诫导致车祸惨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024-04-04
    316人看过
  • 酒友酒驾意外死亡,共饮者应否负赔偿责任?
    生活当中,遇到结婚、生子、升学、升迁、新居落成等喜事或平常的交际往来,我们都喜欢相聚在一起喝酒庆祝或联系感情。近年来,我国相继出现一些为酒后纠纷而对簿公堂的案件,酒友相聚喝酒出现意外死亡,共饮者纷纷被拉上被告席,共饮者应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话题,已遂渐引起了法律界、学术界及民众的关注与思考。【案情】2012年9月23日,梁某南、梁某超等五人与梁某森相约到饭店吃饭喝酒,饭后六人继续到KTV与其他熟人一起喝酒唱歌直至凌晨三、四点。因之前吃饭时梁某南已处于酒醉状态,无法正常驾驶摩托车,其摩托车钥匙暂由被告梁某龙保管。9月24日凌晨,大家陆续散伙回家时,大部分人已基本处于酒醉状态。因梁某南已酒醉,被其他人用汽车送回家。梁某森主动提出由其驾驶梁某南的摩托车回家。9月24日凌晨5时30分,梁某森醉酒驾驶梁某南的摩托车回家时摔倒在路面上,造成梁某森受伤送往医院经医治无效于2012年9月26日16时20分
    2023-06-03
    392人看过
  • 酒后驾车司机撞树死亡同饮者一审被判赔六万
    杨某邀请张某聚会吃饭,酒后张某坚持开车回家,不料在回家途中撞树死亡。现受害人的亲属将邀约喝酒的杨某告到法院,索赔70余万元。近日,房山法院判决劝酒者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原告诉称,被告杨某系张某的朋友。2014年7月的一天,张某受杨某邀约去喝酒,酒桌上还有其他几个人。杨某明明知晓张某开车前往,却未劝阻张某,并放任其喝酒。在聚会结束后,张某驾车离开饭店,杨某也未进行劝阻,导致张某在醉酒的情况下驾车回家,在途中撞树死亡。原告认为,虽然酒桌上还有其他人,但是杨某作为邀约人,他应对张某的死亡承担50%的责任,应当赔偿原告各种损失共计70余万元。被告杨某称,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有控制能力,但张某放任自己的行为。我们一起喝酒的几个人对其进行了劝阻,但是张某却因家庭矛盾欲与我们发泄,欲借酒消愁,我们也无法阻止,被告杨某回忆说,之后,张某仍坚持自己开车回家,我们对张某已经尽到了应有的
    2023-06-08
    239人看过
  • 朋友同车饮酒驾车致人死亡,是否会被定罪?
    朋友一起喝酒开车撞死人会被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开车撞死人判刑几年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
    2023-07-02
    424人看过
  • 喝两场酒后驾车亡同饮者都担责
    昨日,媒体从莆田秀屿区医院获悉,该院近日一审审结了一起因酒驾引起的生命权纠纷案件,李某因酒驾发生事故死亡,家属则将当日与其共同饮酒的朋友全都告上了法庭,请求赔偿。而在事发当晚,李某共参加了两场酒宴,是不是所有的同饮者都要承担责任?就此问题,秀屿区法院作出认定,第一场酒宴的同饮者不需承担责任,后一场酒宴的同饮者需承担责任。连赴酒宴出车祸所有酒友成被告死者李某是湖北人,在秀屿区务工,去年4月19日,李某及其家人应邀参加老乡何某的生日宴,李某及其家人都前往参与。既是生日宴,少不了觥筹交错,李某、何某、钟某及本案其他3名被告从当日下午4点一直喝到傍晚6点,每个人都喝了不少酒。散场后,当晚9时许,钟某召集李某及本案另外3名被告,在一家小饭店内继续聚餐喝酒,每人又喝了四五瓶酒。当晚11时许,李某驾驶摩托车从笏石往忠门方向行驶在道路右侧非机动车道上,至201省道496公里100米处时,撞上了非机动车道上
    2023-04-23
    484人看过
  • 醉驾车祸身亡,酒友是否要承担责任
    章某请了李某、汪某两位装修师傅为自己的新房进行装修,并约定6月29日晚上聚餐。同时,章某邀请了朋友赵某作陪,李某邀请了朋友马某。当晚,五人在章某家聚餐,席间众人相互敬酒、陪喝。散席后,马某便独自驾驶摩托车回家。当晚9时左右,马某行使至某路口时撞到隔离绿化带倒地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马某属于醉酒驾车,负事故全部责任。而且阻止酒后驾驶也可避免危害行为的发生。其次,对于开车的朋友,在其属于醉酒状态时,如果未加劝阻就有可能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因为此时共同饮酒人应对醉酒的人负有加以阻止的义务。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免责。作为中国人情往来重要“战场”的酒桌也并非法外之地。聚会参与人彼此都有最低限度的注意义务。作为聚会的组织者则可能在法律上被赋予更重的注意义务。从法律角度来说,若是酒后生事,劝酒者和组织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道德谴责,实不可取
    2023-06-03
    309人看过
  • 因饮酒溺水死亡,共同饮酒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共同饮酒引起的民事侵权行为,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其他共同饮酒人对因共同饮酒行为受到伤害的饮酒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是以其他共同饮酒人在饮酒过程中主观上是否过错为一般根据和标准,以饮酒行为和死亡的事实具有民事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为条件。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基本案情]刘某、王某之子刘小某与杨大某、杨小某、毛某系熟人关系。2010年9月15日下午,杨大某、杨小某、毛某叫刘小某出去帮忙,刘小某立即骑摩托车前往,帮忙之后,四人在杨某家吃饭喝酒,酒后,刘小某骑摩托车回家,途中落水死亡。刘小某父母称刘小某是为杨大某等三人帮忙而离家,在刘小某酒后骑摩托车回家的过程中,杨大某等三人没有尽到应有的职责。故诉至法院,要求杨大某等三人赔偿损失共计90000元。[裁判结果]长垣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杨大某赔偿刘某、王某因刘小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6613.03元;杨小某赔偿刘某、王某因刘小
    2023-12-12
    280人看过
  • 参加聚会后醉驾身亡酒友承担10%损害赔偿责任
    参加朋友生日聚会饮酒后,男子阿全自行驾车回家,结果因车辆失控碰撞路边护栏及桥栏水泥墩当场死亡。死者阿全父母将参加聚会的13名酒友悉数告上法庭,要求承担20%的赔偿责任,共计索赔14万余元。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东凤法庭审结了该起生命权纠纷案。参加聚会后醉驾身亡家属要酒友承担20%责任被告阿伍、阿伟于2015年5月20日在家中介绍阿全认识被告阿成,阿成当晚邀请三人参加其5月24日的生日聚会。5月24日,阿全与被告阿伍、阿伟共同参加了阿成在东凤镇一酒店的生日聚会,其中参加人员还有被告阿杰、阿新、阿文、阿明、阿章、阿朝、阿炳、小惠、小花等人及一甜品店员工。大约当晚12时许,甜品店的员工先行离开,聚会由被告阿成埋单。被告阿伍还称死者阿全并不认识被告阿杰、阿新、阿文、阿明、阿章、阿朝、阿炳、小惠、小花等人,在聚会期间也未跟上述人员交流或饮酒。聚会结束前,被告小惠、小花先行离开。聚会后,被告阿杰、阿
    2023-06-05
    270人看过
  • 朋友在一起饮酒致使一人死亡怎么办
    在群聚宴饮过程中若有人员不幸离世,在场同饮者可能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然而,绝大多数情况下,责任人应为造成身体伤害的饮酒者本人负责。但若存在强迫他人共饮、故意劝酒、灌醉他人以及未采取任何措施保障被劝酒人的安全等状况时,团队饮酒成员同样应负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倘若同行者已全面履行提醒、劝说以至通知家人、悉心关照、护送等义务,同行者即无过失行为,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2024-07-26
    297人看过
  • 男子聚餐后酒精中毒身亡,同饮人担责吗?
    7月5日,甲某受乙某、丙某、丁某、戊某召集去聚餐喝酒,酒后昏迷失去意识,后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甲某死后,其家人将另外四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11万元。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确定四人赔偿总数额确定为45万元。聚餐的同饮人有赔偿责任吗?共同饮酒人的人身安全是以自我保护为主,以其他人的安全保障义务为补充。首先甲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知道过量饮酒的危害性,因此他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就应该避免过量饮酒;但实际上他却并没有做到这一点,所以他自己过量饮酒才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他自己才应该为此事承担主要责任。同饮人突然在聚餐中发病身亡或者酒精中毒身亡的,其他人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关键要看有没有对死者尽到救助义务,如果尽到这个义务了,则一般是不需要赔偿死者家属的;反之如果没有尽到救助义务导致死者死亡的,则其他同饮人就需要对死者家属承担赔偿责任。总结来说,如果出现下面四种情况,同饮者需
    2023-05-07
    198人看过
  • 酒驾翻车死亡同饮者判赔
    8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酒后驾车翻车死亡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和死者一起喝酒的四个酒友适当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四被告按25%的民事责任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23299.5元。2011年3月28日晚,海拉尔区某村的刘某国、吴某、王某军、李某、杨某平在一家饭店喝酒。饮酒结束后,刘某国、吴某、王某军、李某、杨某平分别驾驶三辆摩托车沿着一村间道路回家,在回家途中,刘某国驾车驶入沟内受伤不治身亡。法院审理后认为,四被告明知刘某国无驾驶证及摩托车车灯已坏且天黑路远,仍长时间饮酒,对五人饮酒及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的行为存在的潜在危险应当预见,四被告对刘某国死亡都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对刘某国的死亡被告均应承担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23-04-24
    122人看过
  • 酒后驾车身亡催结账者亦担责
    近日,盱眙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判决三被告各赔偿原告方10000元。胡某与三被告系朋友关系,2013年3月31日晚上10时多,胡某与三被告及高某等几位女性朋友到KTV唱歌,唱歌期间饮用了啤酒。当晚12时许,胡某开车送几位女性朋友回家,让三被告在KTV等候其回来付款。次日1时50分左右,车辆撞到路左侧树上,胡某及高某当场死亡。此期间,三被告先后打电话催促正在驾车的胡某,后等候胡某结账未果,付款离开了KTV。盱眙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中胡某作为智力正常的成年人,理应知道酒后驾车行为既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却仍然驾车载人行驶,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24.18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由于其对路面情况判断错误,加之操作失误,致使车辆撞到路左侧树上,造成其本人以及高某当场死亡。公安机关认定,其负事故全责。因而胡某对于自身的死亡负有绝大部分责任。作为本案三个被告,明知胡某
    2023-06-08
    100人看过
  • 一男子酒后驾车接女友,酒驾未造成人员伤亡怎么处罚
    一、一男子酒后驾车接女友2月10日晚,乐业交警接到报警称在同乐镇朝阳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受伤,驾驶员疑是酒驾,需要交警到场处理,接到报警后,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当交警走近驾驶员时,便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随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驾驶员称:当晚在家吃饭喝了点酒,酒后因思念女友便开车到女友住处,开到朝阳路段时,因天色已晚,没有看清疫情防控点执勤人员,当看到时由于车速过快,加上路面湿滑,导致刹车不及时,撞上了疫情防控点的工作人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受伤人员已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所幸伤情不严重,已回家休养。二、酒驾未造成人员伤亡怎么处罚酒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量刑: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一般处拘役,并处罚金。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
    2023-02-15
    307人看过
  • 酒驾导致伤亡事件:共同饮酒人是否须担责?
    共同饮酒过程中存在以下情节,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第—是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第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第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第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饮酒醉酒驾车标准饮酒后驾驶指的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范围小于80mg/100mL,大于或等于20mg/100mL的驾驶行为。而醉酒驾车指的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于或超过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此处的酒精含量指的是,车辆驾驶人员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血液酒精含量检验中测得的酒精浓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
    2023-07-23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酒驾被发款,一起饮酒人有承担发款的责任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9-26
      这个其实得算作谁负责了。你们那些跟他一起吃饭喝过酒的人都得来分摊这事儿呢。当然啦,最主要还是这位逝者自身的责任大头儿,因为他明明知道自己已经醉的开不了车,却还硬要那么做,显然就是在给自己的生命安全加码儿嘛!而和他一起喝酒的那几位,虽然没有直接导致这件事情发生,但他们其实是有义务去阻止的,所以他们也要负点儿小责,不过他们所承担的责任也仅仅限于民事赔偿方面而已。
    • 酒后驾车伤人赔偿酒驾伤人要承担责任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3
      酒后驾车伤人赔偿 酒驾伤人除了要承担酒驾本身的责任外,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
    • 和朋友一起喝酒,朋友酒后自驾摩托车回家车祸身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2
      本人没有死亡与他人没有责任,如果死亡了会因为有因果关系出于公平公给予一定的补偿。
    • 酒后驾车开车撞死一人亡一人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30
      属于涉嫌交通肇事罪,由于网上问答无法全面了解具体情况,回答仅供参考,如有必要建议您及时当面咨询本律师。
    • 一个朋友酒后驾车,酒驾吹气130。会被拘留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8
      法律明确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者本身行为就存在过错。《侵权责任法》规定,侵权者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要承担赔偿责任。驾驶者在明知国家严禁酒后驾车的情况下,仍在酒后违规驾驶机动车上路,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有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一起喝酒的其他人对醉酒者没有尽到合理的劝诫义务和必要的照顾义务,对损害后果存在一定过失。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起喝酒是没有任何过错的。但是通常情况下,人饮酒超过一定的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