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未约定的内容应该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6:01:42 352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质量的要求不是非常明确的,应该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如果没有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必须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来履行。就需要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报酬不明确的;按照法律应当执行政府的定价的,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支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

1、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3、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对于金钱给付义务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占用后,债权人无法进行存款获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为,或债权人因急用该笔资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须支付利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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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4日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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