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诋毁行为,又称商业诽谤行为,诋毁竞争对手行为,损害信誉行为,指经营者捏造和散布虚伪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从而达到贬损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
1、商业诋毁发生在工商业活动中,通常有以下两个特点
(1)针对特定的商事主体诋毁的目的在于削减受害方的商业吸引力,降低其竞争优势。
(2)诋毁的主题诋毁的主题即为诋毁者言说的话题、所持的话柄。影响企业竞争关系的因素多种多样,诋毁者往往把竞争者工商业活动中的某一因素作为攻击的切入点。
(3)诋毁是一种欺骗性信息传播行为,其攻击性言论并非是说给受害人听,使其遭受精神上的打击和折磨,而是面向社会公众,通过对受害人公共关系和社会形象的丑化和扭曲,产生不良评价,进而在交易关系中发生购买转向和注意力的转移。
二、商业混同行为的表现形式: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三、虚假表示行为
1、定义
是指经营者在商品或其包装的标识上,对商品的质量标志、产地或者其他反映商品质量状况的各种因素作不真实的标注,欺骗购买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虚假表示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a:虚假表示的本质为造成或足以造成引人误解的后果,会导致消费者对商品质量产生错误的认识和理解,欺骗消费者;b:该行为是经营者对商品质量、声誉的若干方面作虚构或隐瞒的不实标注,如把不合格的商品标为合格,把含氟的产品标为无氟等;c:该行为是直接表现在商品或其标签、包装上,虚假做法直接简单;d:该行为并不侵害哪个特定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是直接作用于消费者或用户,影响整个同行业的竞争对手,属于一种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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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混同行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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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混同是指经营者采用欺骗手段从事市场交易,使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与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相混淆,造成或足以使购买者误认误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一种较传统的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目的在于使交易对方对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产生混淆或误解,误认...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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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诋毁与侵犯名誉权行为有什么区别?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5《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再次,《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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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商业诋毁行为呢?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0符合下列要件的行为就认定构成商业诋毁行为: 一、行为主体必须是经营者,行为人具有经营者的身份是认定侵犯商誉权行为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行为人主观方面为故意而不是过失。 三、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或者对真实的事件采用不正当的说法,对竞争对手的商誉进行诋毁、贬低,给其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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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待诋毁商业信誉的行为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30损害商品声誉罪的构成要素有: 1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信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和传播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情节;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主观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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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诋毁具体是指什么行为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2(1)利用散发公开信、召开新闻发布会、刊登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广告等形式,制造、散布贬损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虚假事实。 (2)在对外经营过程中,向业务客户及消费者散布虚假事实,以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诋毁其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声誉。 (3)利用商品的说明书,吹嘘本产品质量上乘,贬低同业竞争对手生产销售的同类产品。 (4)唆使他人在公众中造谣并传播、散布竞争对手所售的商品质量有问题,使公众对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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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方法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27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网络商业诋毁行为: 1、行为主体必须是经营者行为人具有经营者的身份。 2、行为的主观方面为故意而不是过失。 3、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或者对真实的事件采用不正当的说法,对竞争对手的商誉进行诋毁、贬低,给其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