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7:40:12 305 人看过

一、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首先,从需要承担责任的大小来进行区分

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比较大,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承担的责任则比较小,就只是看自己出了多少钱入伙,就承担相应份额的责任就可以了。

其次,是看合伙企业组成人员的不同

普通合伙企业都是普通合伙人一起组成,有限合伙企业就需要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一起组成,不能只有有限合伙人,因为有限合伙人没有合伙事务的执行权,只有普通合伙人才能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如果是正常的经营的,没有出现意外情况的,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只需要承担限定的责任,出多少钱就承担多少责任。

如果是合伙人出差错了,故意或过失导致债务的发生:

1.那么是先由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够清偿的时候,普通合伙人就需要站出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走完这两步程序以后,就要找真正的罪魁祸首了,犯错误的合伙人需要承担最终的责任,先前承担责任的企业和普通合伙人可以找有过错的人追偿。

2.如果是有限合伙企业虚假出资的话,抽逃出资主要就是指有限合伙企业里面的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行为,因为有限合伙人是以自己的资金来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则是以自己的所有资金和经营作为入伙的保证。从这点上来说,有限合伙能跟普通合伙人还是有不一样的。

所以如果有限合伙人抽逃出资的话,违反了合伙协议的约定,首先要承担违约责任,然后需要足额缴纳出资。

此外,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人身份是可以互换的

1.就是说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变成有限合伙人。

2.关键就是对于合伙债务的承担需要注意区分。有限合伙人在变成普通合伙人后,需要承担的债务就变多了,有限合伙人对他在做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的责任,如果是普通合伙人转变成有限合伙人的话,普通合伙人的债务也没由变少,普通合伙人需要对他在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第一,法律地位不同。

第二,设立条件不同。

1、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而设立,合伙协议依法订立而签名、盖章即可,不需要任何机关批准;而公司的设立基础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全体股东依法共同制定的并签名、盖章,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2、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较为灵活,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有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公司的出资方式不允许以劳务出资,除货币出资外,凡用食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3、合伙企业没有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额;而公司则根据其经营性质和行业不同分别规定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第三,内部治理结构不同。

三、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的比较与优势

1、比较

(1)经营管理

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一般不参与合伙的具体的经营管理,而是由普通的合伙人从事企业的经营管理。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一般都可以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2)风险承担

有限合伙人是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人之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优势

企业由少数普通合伙人经营管理并承担无限责任,可以最大限度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降低决策管理成本;“有限责任”利于吸引他人入伙,增加资金来源,扩大企业规模,提高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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