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敲诈勒索罪能不能属行为犯
敲诈勒索是行为犯,只要有敲诈勒索的行为就可以依法定罪,不以敲诈勒索既遂为要件。
(一)行为犯
行为犯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能不能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
(二)结果犯
结果犯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通常情况下只要求出现了法定的结果,即非法占有了他人的财物,此时就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敲诈勒索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
二、哪些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
(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
(三)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四)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如揭发隐私。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威胁将要实施危害行为,并非意味着发出威胁之时不实施任何危害行为,例如威胁将要实施伤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相对轻微的殴打行为;或者威胁将要实施杀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伤害行为。
敲诈勒索罪属于侵财犯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价值多少是其社会危害性程度的主要体现,故参照《盗窃罪解释》、《诈骗罪解释》的相关规定,以数额加情节的方式规定了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具体情形。
-
敲诈勒索行为犯是否能定罪
315人看过
-
索贿行为能否定敲诈勒索罪
451人看过
-
犯罪揭发是否属于敲诈勒索行为
298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如何界定敲诈勒索行为
276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加涉恶怎么处罚,敲诈勒索罪是行为犯吗
226人看过
-
行为人敲诈勒索公司犯罪吗?
434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10万能判几年不是主犯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0敲诈勒索指对被害人采取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其当场或者限期,交出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1仟元),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1万元),处3—10年有期徒刑。 各省有自己制定的金额标准,上述标准是国家标准,具体以各省标准为准。
-
政府为什么不能敲诈勒索罪?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20政府不可以作为敲诈勒索的对象,因为敲诈勒索的对象只能是财物,而政府不属于财物,所以政府不能够成为敲诈勒索的对象,对于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涉案的金额达到较大的标准才会构成刑事犯罪,或者是有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
-
那些行为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不包括敲诈罪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7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
-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行为有哪些构成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07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 2、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
-
短信能不能做为敲诈勒索罪的证据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6可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