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上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0:22:36 274 人看过

法律对于行政案件处罚上报制度的规定是:案件调查部门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程序查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经法制工作部门审核。依照简易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可不经法制工作部门审核,但在送达处罚决定书后,应抄送法制工作部门备案或向法制工作部门提交存根复印件。

行政处罚案件上报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我厅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是指厅机关法制工作部门对本机关案件调查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协会已经调查终结并提出处罚意见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查、复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或建议的内部执法监督制度。

行业协会依照行业规范,对所属会员予以行业纪律处分的案件,不适用本办法。但是,行业协会调查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移送本机关处理的案件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案件调查部门,是指行使司法行政管理职权、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能够产生影响的业务管理部门。

第四条厅法制工作部门负责由省厅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

第五条案件调查部门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程序查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经法制工作部门审核。依照简易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可不经法制工作部门审核,但在送达处罚决定书后,应抄送法制工作部门备案或向法制工作部门提交存根复印件。

第六条案件调查部门立案并调查终结的案件,由承办人写出案件调查报告,草拟行政处罚决定书,连同案件卷宗材料移交法制工作部门审核。

案件调查报告应包括相对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案件性质、处罚依据、行政处罚建议等。

第七条法制工作部门应在收到案件调查报告和其他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经分管本部门的厅领导批准。延长期限不超过3日。

第八条厅法制工作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

(二)司法行政机关对该案是否具有管辖权,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

(三)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

(四)定性是否准确;

(五)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正确;

(六)处罚是否适当;

(七)程序是否合法。

第九条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应当以书面审核为主。但是法制工作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采取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听取申辩等方式,还可以会同案件调查部门联合调查取证。

第十条法制工作部门对案件审核后,提出下列书面意见或建议:

(一)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同意案件调查部门的意见;

(二)对违法行为不能成立的,提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建议,或者建议案件调查部门撤销案件;

(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建议案件调查部门重新调查补证,并将案卷材料退回。重新调查补证期间,审核时限终止;

(四)对需要案件调查部门补充材料或补办手续的,建议其补充或补办,并将案卷材料退回。案件调查部门补充材料或补办手续的时限为10日。补充、补办期间,审核时限中止;

(五)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的,建议案件调查部门修正;

(六)对办案程序违法的,建议案件调查部门纠正;

(七)对超出管辖范围的,建议案件调查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移送;

(八)对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建议不予处罚,或建议撤销案件;

(九)对情节复杂的,或拟对行为人给予吊销执业证书或对机构停止执业处罚的,建议提交厅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十)对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法制工作部门审核完毕,除在《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中填写主要意见外,还应当写出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意见报告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归挡,一份连同案卷材料退回案件调查部门。

第十二条案件调查部门根据本办法第十条第(三)、(四)、(五)、(六)项建议,对案件进行补证、补充或补办、修正、纠正后,将案件送法制工作部门复审。

第十三条案件调查部门对法制工作部门的审核意见或建议有异议的,可以提请法制工作部门复核。

第十四条案件调查部门对复审复核仍有异议的,由法制工作部门报送分管本部门的厅领导决定;分管法制工作部门的厅领导与分管案件调查部门的厅领导意见不一致的,由厅长决定或提请厅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办理。

案件调查部门对听证后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办理。

第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本机关法定代表人签发。

处罚决定书由案件调查部门负责制作、送达和执行,并抄送法制工作部门备案。

根据本办法第十条第(七)、(八)项审核建议处理的案件,其案件移送、案件撤销文书应抄送法制工作部门备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法制工作部门统一登记编号。

第十七条法制工作部门应定期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统计,案件调查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十八条行政处罚材料由案件调查部门整理归档,案件审核材料由法制工作部门整理归档。

案件审核材料卷宗包括:

(一)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二)案件调查报告;

(三)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意见报告;

(四)案件修正、纠正、补正情况摘要;

(五)案件复审、复核情况摘要;

(六)结案审批表;

(七)处罚决定书或者案件移送、案件撤销文书;

(八)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九条因法制工作部门审核错误,导致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处罚的,依照省政府《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我国法律对行政案件案情比较复杂,犯罪事实难以认定的。进行相应的法务部门予以处理。案件惩罚力度较大的,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相关的备案后进行相应的处罚。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行政处罚案件统一由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制工作部门负责综合统计,业务工作部门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及时向法制工作部门备案。

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于每年一月份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本机关上一年度行政处罚工作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离婚案件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在离婚案件中以下法院具有管辖权:一般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一、婚后财产分割管辖权怎么认定民法典对婚后财产分割的管辖权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因财产分割产生纠纷的,可以向被告人所在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我国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网上可以起诉欠款人吗可以在出借人所在的法院起诉。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2023-04-11
    296人看过
  • 有哪些法律规定可以保护行政处罚的合法性
    一、有哪些法律规定可以保护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可以保护行政处罚的合法性的法律规定如下:1.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2.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3.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二、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有多久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时效期限为两年。《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三、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按照一般程序该如何进行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程序和审查决定程序。1.立案调查:立案是一
    2023-09-20
    444人看过
  • 能够制定哪些行政处罚的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即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这五类的行政处罚,不能够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未经法律规定的和程序,不受侵犯。所以只有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经过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公民的人身权利才受到限制。所以行政法规不能对公民的人身权利作出限制性规定或者惩罚性规定。消防法共设定了几类行政处罚《消防法》所设定的行政处罚有七种,具体如下: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
    2023-07-10
    391人看过
  • 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具体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具体的法律依据有哪些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制裁的对象不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行政相对方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
    2024-01-25
    456人看过
  • 刑事案件里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里的行政处罚有哪些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许可证、暂扣、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刑事处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款、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还有被驱逐出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
    2024-01-29
    140人看过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的有关问题
    (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实际上,行政处罚的机关不是简单的用一句话就能全部详细的给大家介绍出来的,只能简单概括为国家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无论如何在一定程度上都带有国家单位的色彩,哪怕是村委会或者乡政府对本村村民作出的罚款或是其它处罚性质的,任何的民间社会团体都没有行政处罚的资格。延伸阅读:哪些行政处罚应当举行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行政处罚有哪些程序行政处罚重从轻处罚有哪些情形其他法律规定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据实填写《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附件3),附在单位工作期间起止月份和历年1个月份原始工资发放表或劳动合同、本人档案、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
    2023-08-04
    205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移送案件有哪些问题
    行政处罚法移送案件的问题有:一、从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方面分析二、从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分析三、从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制度衔接方面分析四、从行政执法移送案件中违法犯罪被打击程度和数量分析五、从行政执法管辖的复杂性、发展性分析一、行政效率可以分为哪几类?行政效率可以分为组织效率、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1、行政效率是对行政时效、费用和成果的定量分析;2、行政效率是数量与质量、价值与功能的统一,行政效率更重要的是体现在社会效益上;3、行政效率是效能与效率的统一,效能统帅,制约效率;效率服从,服务效能。二、员工迟到罚款合法吗员工迟到罚款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公司没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作出处罚是没有依据的,是违法的;2、严格的讲公司对于迟到不是罚款,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必须有行政立法机关进行立法规定。因为公司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没有罚款权限。所谓的罚款其实是对工资的扣除,这个是合法的;3
    2023-03-19
    431人看过
  • 非法行医的行政处罚标准有哪些规定
    一、非法行医的行政处罚标准有哪些规定一般非法行医的处罚,需要根据情节进行确定。分别是:1.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2024-01-10
    384人看过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部于2013年1月1日颁布的240条规定。为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保障公安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包括哪些1、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包括:(1)物证;(2)书证;(3)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4)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5)鉴定意见;(6)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现场笔录;(7)视听资料、电子数据。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2023-08-09
    155人看过
  • 不履行合同的行政处罚有哪些?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一、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就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情况下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措施是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做好执行工作,保证行政处罚决定得以履行的重要手段。执行措施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且政策性强,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因此,对于执行措施,行政处罚法作了明确规定。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强制执行措施:1、加罚。加罚是指被处罚的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在原处罚决定的基础上,增加处罚的幅度,具体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原处罚决定仍应执行。2、拍卖查封、扣
    2023-03-21
    490人看过
  • 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行政处罚:1、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2、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由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向当事人公开。一事不再罚
    2023-03-19
    42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
    法律综合知识
    办案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要案情及调查经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理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案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案人(签章)年月日
    2023-06-06
    131人看过
  • 赌博行为在法律上的处罚标准有哪些规定
    一、赌博行为在法律上的处罚标准有哪些规定赌博行为在法律上的处罚标准有如下规定: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赌博违反治安管理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构成赌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二、赌博行为刑事立案的标准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
    2024-01-06
    352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在法律上的界定
    行政处罚的决定主体范围存在差异,行政处罚的决定主体范围存在差异,行政处罚是由受处分的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采取的形式不同,行政处罚的形式的种类很多,行政处分的形式只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为的性质不同。根据所给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主体范围存在差异,而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则具有对外管理职能,其行政处罚权已经被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因此,我们可以将原文中的“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改写为“决定主体范围存在差异”,将“行政处罚是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的”改写为“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具有对外管理职能”,将“行政处罚权已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改写为“行政处罚权已经被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而行政处分是由受处分的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2.所制裁的对象不同,行政处罚制裁的对象是违
    2023-09-17
    19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法律上有哪些行政处罚听证的规定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9
      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这类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将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因此,通过听证程序作出这一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的正确率,避免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利的侵害。但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仍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 财政行政处罚有哪些案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7
      财政行政处罚关于挪用公款的量刑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足3万元,为拘役刑;数额为3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8000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1.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8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 行政案件指哪些案件,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21
      法律咨询解答 行政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处罚以及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处理措施的案件。公安机关,是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条
    • 行政处罚如何进行行政处罚法律有哪些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7
      1,治安管理条例已经没有了,现在叫治安管理处罚法 2,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半是总原则,其他的关于税务,公安,土地等等一些具体的行政处罚都要以行政处罚法为依据 3,不一致的地方要以行政处罚法为准,但现在,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法律地位与行政处罚法的法律位阶是一致的了,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他们两者抵触的,要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 受理案件后多久下达行政处罚,法律有哪些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9
      行政机关在受理当事人所举报的违法案件后,一般需要九十日才可以对违法行为人下达行政处罚的决定。根据我国《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