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提出申请→受理、审核资料→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资料退回)→发放证件→办结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受理、审核资料→资料齐全发放证件→办结
特殊环节
无
二、办理机构
清远市林业局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修正)(2016年)
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四、办理条件
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全部条件:(一)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库。(二)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种子烘干、风选、精选机等生产设备和恒温培养箱、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扦样器、天平、电冰箱等种子检验仪器设备。(三)具有林木种子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技术水平的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
-
龙门县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193人看过
-
新丰县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需要什么手续
332人看过
-
清远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250人看过
-
梅州梅江区从事主要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手续是什么
392人看过
-
阳山县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需要的前提
203人看过
-
惠来县从事主要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需要什么步骤
372人看过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
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如何收费?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4答: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除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它费用。常用林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之义务植树篇洛林信息
-
办理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手续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7一、原件及复印件;二、经营者的原件及复印件;三、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原件及复印件;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培训证明资料;五、经营场所周边环境图、平面布局图(图纸需打印);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要什么手续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4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在工商窗口领取并填写《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查材料;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要什么手续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工商窗口领取并填写《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查材料;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2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