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车辆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16:31:47 286 人看过

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为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船舶抵押登记也就是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

一、自己开船出海算犯法吗?

犯法,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或者《船员服务簿》的人员、渔民出海,应当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边防部门申领《出海船民证》。临时出海作业的人员,持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向其服务船舶所在地的公安边防部门申领《出海船民证》,发证机关应当注明有效时限。《出海船民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二、动产动产物权的变动以什么为要件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三、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为抵押权客体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作为抵押权的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4: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物登记相关文章
  • 船舶登记机关是哪个部门
    船舶登记机关系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的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海事管理机构。一、民法典中遗产车辆需要过户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产车辆不需要过户,自继承开始时继承人便取得该车辆的物权,只是不过户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船舶抵押权的受偿顺序船舶抵押权的受偿顺序为: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三、划船要什么手续?划船要办理的证件如下:1、身份证件:海员证,海事局颁发;因私出国护照,外交部颁发;2、适任证书,类似职业资格证书:船长、船
    2023-06-22
    138人看过
  • 船舶抵押要不要有船舶登记证书?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船舶进行抵押的,要押船舶登记证书。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抵押权人就可以就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而要设立对船舶的抵押物权,需要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提交船舶登记证书等材料;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船舶抵押权人可以约定主债权转让的,船舶抵押权不一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处分的从属性】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该条的表述理解,船舶抵押权人可以和船舶抵押人约定主债权转让的,船舶抵押权不一并转让,但不能约定抵押权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将船舶抵押权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履约能力和资信较好并且抵押人和债务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关联关系的情况下,抵押权不与主债权一并转让是可能实现的。未与主债权一并转让的抵押权可以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通常是原债
    2023-08-12
    274人看过
  • 船舶抵押登记的注意事项
    船舶抵押权登记涉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利益,情况比其他登记复杂,需要明确一些注意事项:1、船舶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数额不得超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确认的船舶价值。船舶价值超出债权数额的部分可以再次设置抵押。2、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可以作为抵押权人申请船舶抵押权登记。3、基于委托贷款合同关系申请船舶抵押权登记的,登记的抵押权人应当依据抵押合同确定,可以为贷款委托人或者受托人。4、抵押人以多艘船舶共同担保同一债权的,共同担保的债权数额不得超出各艘船舶抵押时的总价值。已设定共同担保的船舶,视作一个不可分的整体,可共同为其他债权作担保,但各艘船舶不得再单独作为抵押物担保其他债权。为共同担保的船舶核发抵押权登记证明书时,每艘船舶担保的债权数额均应填写抵押合同载明的共同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但在抵押权登记证明书的备注栏内应注明“XX(船名)、XX(船名)、XX(船名)共XX(艘数)艘船舶共同担保XX(债权数额)元
    2023-04-01
    381人看过
  •  船舶抵押是否需要船舶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通过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未能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并从卖出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抵押权的设定,与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通过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未能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并从卖出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抵押权的设定,与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 舶 抵 押 设 定 : 合 同 与 登 记 有 何 关 系 ?船舶抵押是指船舶所有人将船舶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贷款,并在合同中规定船舶在债务偿还完毕后归债权人所有。在船舶抵押设定中,合同与登记是密不可分的。合同是船舶抵押的核心文件,其中包
    2023-09-05
    360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登记的性质分析
    有学者将船舶所有权登记分为实体上的船舶所有权登记和程序上的船舶所有权登记。[7]依此,船舶抵押权登记也可作此区分,即可分为实体上的船舶抵押权登记和程序上的船舶抵押权登记,前者为当船舶抵押权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时,以船舶抵押权登记将船舶抵押权之变动昭然于外;后者为船舶抵押权设立、变更或撤销登记时适用的程序,包括登记机关、登记港、提交相关材料等。依李志文教授对船舶所有权登记属性的观点,笔者可作如下推论,不论是实体上的船舶抵押权登记还是程序上的船舶抵押权登记,其实质仍然是船舶抵押权本身的登记,是对其设立、变更和终止的记载和为第三人所确认。在实体意义上,船舶抵押权登记是表明船舶抵押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为一种私法行为。船舶抵押权登记首先代表的是物权的公示性,是将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船舶抵押权变动通过登记显示于外,使船舶抵押权具有对世性和排他性。程序意义上的船舶抵押权登记是将船舶抵押权记载在船舶登记簿上的过
    2023-06-06
    395人看过
  • 车辆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方法是什么?
    申请抵押登记,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车辆抵押登记流程是什么车辆抵押登记流程是:验车;评估;进押;放款;贷后管理;逾期与展期;活押收车;变现等流程。每一项下都有着明确细致的注意事项。车辆跟房屋一样属于财产,尽管它的价值比较低,在遇到经济压力的时候,依然有些人会将车辆抵押给银行或是金融机构来获得贷款,解决自己面临的压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
    2023-07-06
    78人看过
  • 船舶车辆的转让是否必须登记?
    船舶车辆的转让必须登记,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原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对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注销该船舶在船舶登记簿上的所有权登记以及与之相关的登记,收回有关登记证书,并向船舶所有人出具相应的船舶登记注销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三十九条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原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对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注销该船舶在船舶登记簿上的所有权登记以及与之相关的登记,收回有关登记证书,并向船舶所有人出具相应的船舶登记注销证明书。向境外出售的船舶,船舶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注销国籍的证明书或者将于重新登记时立即注销国籍的证明书。
    2024-05-03
    174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登记及其效力
    船舶抵押合同设定抵押权所担保的不是一般债权,往往会产生对抗第三人的问题,这决定了船舶抵押权与民法抵押权一样,必须履行公示程序,以避免可能给善意第三人带来的不公。民法中的物权公示程序表现为动产的占有和不动产的登记,船舶抵押权则需履行登记的公示程序,此为设定船舶抵押权的形式要件。登记首先具有公示某船舶已设定抵押权的作用,船舶一经抵押权登记,船舶所有人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时不能就该船舶进行转让处分,不能在同一价值内再作二次抵押等。各国对船舶抵押权登记的效力作用存在不同的认定,有些国家将抵押权登记作为船舶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即未经登记的船舶抵押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主债务人未依借贷合同履行其还贷义务时,主债务人或第三人未经登记的抵押船舶不能成为贷款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担保标的物,抵押合同的登记生效对债权人是不利的。还有一些国家则将船舶抵押合同登记规定为船舶抵押权的对抗要件而非生效要件,其效力范围实际
    2023-06-06
    304人看过
  • 如何收取船舶抵押登记费
    办理船舶抵押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船舶抵押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三分之二以上股份或约定股份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受托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文件;船舶所有权证书登记及复印件;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借款合同);承租人对船舶的抵押协议(适用于光船租赁登记的船舶);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船舶价值确认书;抵押双方确认的船舶价值。船舶抵押登记费按规定按船舶抵押总额的0.5%收取。在建船舶抵押需要哪些资料在建船舶抵押登记所需材料包括:(1)双方签字或盖章的船舶抵押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2)抵押人、抵押权人的法定身份证件或者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3)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委托办理);(4)省船舶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建船舶抵押联系单;(5)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在建船舶抵押登记和在建船舶所有权登记均免予办理);(6)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7)
    2023-05-08
    373人看过
  • 船舶抵押登记费如何收费
    船舶抵押权登记如何收费办理船舶抵押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抵押权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2/3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证明文书;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影印件;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及影印件;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借款合同);承租人同意船舶设定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光船租赁登记的船舶);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船舶价值确认书;抵押双方对船舶价值认可的确认书。至于船舶抵押权登记费用,根据规定,按船舶抵押总金额的千分之0.5收取登记费。在建船舶抵押需要什么资料办理建造中船舶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1)双方签字或盖章的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及其影印件;(3)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影印件(适用于委托办理);(4)省级船舶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造中船舶抵押联系单》;(5)船舶所有权登
    2023-06-15
    113人看过
  • 什么是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有哪些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有哪些(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他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
    2023-12-06
    220人看过
  • 如何办理汽车抵押登记,车辆抵押登记能删掉吗
    一、如何办理汽车抵押登记汽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具体如下:1.贷款机构收到申请人提供的资料;2.对申请人进行家访、调查以及预估车辆价值;3.贷款机构初步预定贷款额度;4.办理委托公证和借款公证;5.贷款机构收押申请人相关证件;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7.办理汽车抵押登记贷款需注意大多汽车抵押贷款都是实行的押证不押车,在办抵押之前,应先了解,汽车抵押是否押车,可尽量避免要押车的机构。二、车辆抵押登记能删掉吗车辆抵押登记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删除,但是抵押登记的记录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删掉的,不过具体情况可以向当地车管部门咨询。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1.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
    2023-04-25
    158人看过
  • 抵押物登记的责任部门在哪里
    一、抵押物登记的责任部门在哪里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用权抵押的,为该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业的登记部门;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二、抵押物登记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所有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4.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6.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
    2023-07-27
    287人看过
  • 办理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什么材料
    一、办理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什么材料办理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交的材料有:1.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产产权证书;4.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6.其他材料。《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六条申办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并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登记申请表》应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为个人的,应载明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明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名称;(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权属;(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六)抵押担保的范围;(七)抵押物属再次抵押的,应载明再次抵押的情况;(八)申请抵押登记的日期。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准备的材料有什么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准备的材料:(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024-01-31
    16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物登记是我国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它关系到抵押权是否产生、所担保的主债务能否实现、抵押合同生效与否以及能否对抗第三人等法律问题。我国《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 更多>

    #抵押物登记
    相关咨询
    • 船舶抵押权如何办理登记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01
      设定船舶抵押权,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抵押权。船舶抵押登记包括以下主要项目: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名称和地址;抵押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所有权证书的发行机关和证书号码;债权数额,利息率,受偿期限等。施工中的船舶抵押登记也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船舶施工合同。以共有船舶抵押的,还应当提供2/3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证明文件。
    • 船舶抵押在哪办登记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18
      首先,要去银行签订办理借款和抵押合同,以船舶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然后,看船舶的船籍港在哪,就去船籍港所在地的海事局办理船舶抵押登记。 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书 2、银行出具的借款和抵押合同 3、抵押物品清单 4、船舶所有权证书 5、船舶所有人的合法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 6、如果是公司的话,还要公司章程和股东决议书,海事局根据船舶的价值收取万分之五的抵押登记费用。
    • 船舶抵押登记的流程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9
      1、对20吨以上船舶设定抵押权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船舶抵押登记:(一)双方签署的书面申请;(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或者船舶建造合同;(三)船舶抵押合同。船舶有其他抵押权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船舶共有人在设定共有船舶抵押权时,还应当提供三分之二以上份额或者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证明。2、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抵
    • 船舶抵押权登记登记的处理方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2
      船舶在进行抵押时,船舶抵押权应该在当地的海事部门进行登记,在登记时,我们需要准备齐全申请材料,并且必须提供合法的明文件,以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第一,抵押权登记申请书;第二,2/3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证明文书);第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金融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第四,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第五,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或船舶建造合同及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
    • 已办理新建船舶船舶登记的船舶应当办理什么登记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
      新建船舶按照办理船舶登记的顺序,需要办理的船舶登记业务有:1、申请船舶识别号;2、申请船舶名称核定;3、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4、申请船舶检验证书;(向船舶检验处申请)5、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非机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不需要申请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除第四项向船舶检查所申请外,其馀事项向政务中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