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分入户已获得入户指标,有没有时间限制办理
积分入户获得入户指标后,一般是有办理时间限制的,而不同城市有不同的时间要求。
深圳入户办理时间:
取得2017年度深圳市积分入户指标人员,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按照本入户须知有关要求,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核准。
为避免大量人员短期内集中申请办理,请大家务必通过预约平台预约后有序前往,未预约的,窗口不予受理。建议:
1.排名1-2000名的申请人于2017年12月15日-12月29日期间预约办理;
2.排名2001-4000名的申请人于2018年1月2日-1月12日期间预约办理;
3.排名4001-6000名的申请人于2018年1月13日-1月24日期间预约办理;
4.排名6001-8000名的申请人于2018年1月25日-2月5日期间预约办理;
5.排名8001-10000名的申请人于2018年2月6日-2月14日期间预约办理。
2018年3月31日前未到公安机关办理核准入户手续的,2017年度积分入户指标作废。
二、深圳积分入户条件
《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
第四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积分入户政策的实施,协调、监督、检查积分入户工作,将积分入户计划指标统一纳入深圳市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内管理。
市公安局负责具体实施积分入户工作,组织开发积分入户信息系统,受理、审核入户人员申请材料,为达到入户要求的人员办理入户手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复核)入户人员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信息,及时报送市公安局。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负责审核(复核)入户人员在深圳市房地产登记信息,及时报送市公安局。
市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审核(复核)入户人员租赁深圳市住房信息,及时报送市公安局。
市住房建设局及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市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核(复核)入户人员租赁深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信息。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审核(复核)已生育(含已怀孕)入户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
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其他相关组织机构应当建立积分入户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做好积分入户审核工作。
第五条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四)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五)申请积分入户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已缴纳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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