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后土地使用权证要注销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07-30 11:06:33 239 人看过

一、征收后土地使用权证要注销吗

土地被征收的,土地使用权就灭失,土地使用权灭失的,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回收土地使用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

第三百六十五条【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和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二、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符怎么办

首先,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时,得先明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其次,对于以上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将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最后,按确定标准补偿时得根据特别情况,比如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那么实践中的做法是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一般来说,低于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属于损害被征收人的利益,可以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1、找政府协调。通常上,发现对方确实有违反规定的,那么建议可以先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双方是否存在误会,以便更节省双方的时间跟精力。

2、找政府裁决。如果跟开发商、政府有关部门因此引起纠纷的,并且协商不下的,可以积极找政府裁决。

3、去法院起诉。一般去法院起诉时,提起诉讼的一方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提供当地的土地管理条例,对方确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等。

三、农村土地征收款怎么分配

1、补偿给全体股东

部分农村地区可能已经开始实行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将征收补偿金分给股份合作制额全体股东。

2、补偿给村集体组织

被征收区域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村集体组织,若是征收的土地是村集体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其征收土地补偿费也因分配给该村集体组织。

3、补偿给农户

(1)部分农村地区的农户会放弃统一进行安置,那么安置补偿费用将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户,土地补偿费将平均分配给该村集体组织的全体成员。

(2)若是被征收的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还是实行的统一经营的,那么征地补偿金将分配给该村集体组织的全体成员。

(3)若是征收的是村集体组织的机动地(村集体组织为了灵活处理因自然灾害、人口变化等情况造成的人地矛盾而预留出的土地),那么土地补偿费将分配给该村集体组织内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百六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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