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况暂免缴纳土地使用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8:33:42 230 人看过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规定,下列用地暂免缴纳土地使用费:(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部队以及个人使用的非营利性用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费的事业单位的非营利性用地;(三)公园、名胜古迹、宗教寺庙的非营利性用地;(四)市政公共设施以及林场、铁路路基、公路路基、电力走廊用地;(五)农村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免缴土地使用费的其他用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2日 1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国家免征土地使用税的情况有哪些
    减免规定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此外,现行税法还规定:(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
    2023-04-30
    195人看过
  • 在没有租金的情况下使用土地时,谁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由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受托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全体缴纳当事人。第二,哪些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公园、名胜古迹、寺庙、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用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铁路、机场、港口、车站、交通、水利管理用地,农林牧渔业用地,水果生产基地、个人非经营性建设住房用地等免征土地使用税。为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批准修缮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地,给予10年的免税。根据税法规定,建筑业企业可享受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减免,包括:(1)经批准复垦重建的土地和废弃土地,自使用当月起5年至10年内免税。复垦复垦用地和废弃重建用地,根据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税务局确定,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期限内。(2)企业举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的
    2023-05-08
    103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应该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解释及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受托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第四条纳税人的确定,由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土地使用税。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受托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全体缴纳当事人。国税地[1989]140号文第一条:关于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土地应否征税的问题,免税单位对纳税单位(如公安、海关等铁路用地单位)无偿使用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民用航空等单位);纳税人免费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提示: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纳税人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2023-05-08
    171人看过
  • 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费由谁缴纳
    一、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费由谁缴纳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费的缴纳人。但:(一)以土地投资入股与他方兴办合资、合作或联营企业的,合资、合作或联营企业为缴费人,但经批准的合营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办理;土地权属没有转移的,提供土地的一方为缴费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方为缴费人;(二)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人为缴费人;(三)经营土地开发的,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前,经营开发单位为缴费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方为缴费人;(四)农村工商用地和宅基地,以工商企业、宅基地使用人为缴费人;(五)共有的土地,以《房地产证》登记的权利人为缴费人。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我国土地征收的前提是为公共利益。二、地使用权期限届满
    2023-04-14
    474人看过
  • 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费由谁缴纳
    一、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费由谁缴纳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费的缴纳人。但:(一)以土地投资入股与他方兴办合资、合作或联营企业的,合资、合作或联营企业为缴费人,但经批准的合营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办理;土地权属没有转移的,提供土地的一方为缴费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方为缴费人;(二)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人为缴费人;(三)经营土地开发的,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前,经营开发单位为缴费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方为缴费人;(四)农村工商用地和宅基地,以工商企业、宅基地使用人为缴费人;(五)共有的土地,以《房地产证》登记的权利人为缴费人。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我国土地征收的前提是为公共利益。二、地使用权期限届满
    2023-04-30
    240人看过
  • 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费由谁缴纳
    一、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费由谁缴纳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费的缴纳人。但:(一)以土地投资入股与他方兴办合资、合作或联营企业的,合资、合作或联营企业为缴费人,但经批准的合营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办理;土地权属没有转移的,提供土地的一方为缴费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方为缴费人;(二)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人为缴费人;(三)经营土地开发的,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前,经营开发单位为缴费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方为缴费人;(四)农村工商用地和宅基地,以工商企业、宅基地使用人为缴费人;(五)共有的土地,以《房地产证》登记的权利人为缴费人。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我国土地征收的前提是为公共利益。二、地使用权期限届满
    2023-02-22
    19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深圳哪些土地使用费暂免缴纳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0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规定,下列用地暂免缴纳土地使用费:(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部队以及个人使用的非营利性用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费的事业单位的非营利性用地;(三)公园、名胜古迹、宗教寺庙的非营利性用地;(四)市政公共设施以及林场、铁路路基、公路路基、电力走廊用地;(五)农村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免缴土地使用费的其他用地。
    • 暂免土地使用费的土地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09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的限定,下列用地暂免交纳土地使用费: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部队以及个人使用的非营利性用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费的事业单位的非营利性用地 3、公园、名胜古迹、宗教寺庙的非营利性用地 4、市政公共设施以及林场、铁路路基、公路路基、电力走廊用地 5、乡村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限定免缴土地使用费的其他用地。
    • 土地使用税实际使用人在哪些情况下应缴纳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05
      土地使用税实际使用人在下列情况下应缴纳: 1.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 2.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 3.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
    • 哪些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4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
    • 哪些情况可免征土地使用税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8-22
      根据税法规定,下列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建设、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4、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5、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