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驳回起诉二审的条件有什么?
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对原告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予以审查。实践当中经常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不具备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原告进入审理程序,如以已被工商管理机关注销的公司的名义起诉,以已死亡的公民的名义起诉等等。这类情况经审理发现,即予驳回起诉。
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保证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权利,所以对《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应作较为宽泛的理解。只要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表面上能反映出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人民法院即应受理,而不宜把立案的门槛定得过高,无形中剥夺当事人的诉权,所以立案时所掌握的“本案”的含义,应当明确为:诉称事实,而不是经诉讼程序所确认的案件事实。所谓“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原告在其诉称事实所反映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负有义务,反之,则不具有原告资格。
3、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其按申诉处理后当事人拒绝的,予以驳回起诉。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法律规定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或经一定期限后再起诉的案件除外。
二、怎么才算驳回起诉?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才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当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驳回起诉裁定与不予受理裁定性质相同,解决的都是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即都是对起诉条件的否定,本身并没有解决实体意义上的诉讼请求。
驳回起诉和不予受理区别主要在于不予受理裁定适用于人民法院审查起诉时,尚未立案前;而驳回起诉则适用于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在立案后。驳回起诉同不予受理裁定一样,影响到当事人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因而当事人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有权提出上诉。
法院依法立案之后,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规定,可以驳回起诉。驳回起诉和不予受理这两者的区别体现在适用的时间不同,前者出现在法院立案之后,而后者出现在法院立案之前。向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可以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八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
二审再审能驳回起诉➏
236人看过
-
被驳回后二次起诉需要什么条件
450人看过
-
再审、二审能驳回起诉吗
206人看过
-
二审改判驳回起诉的法定情形有什么?
321人看过
-
驳回起诉还能二审吗
323人看过
-
一审驳回起诉的案件二审应如何裁定
330人看过
-
-
二审法院能驳回起诉吗?驳回的要求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1驳回起诉不是用决定是用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0条第一款第(1)项规定,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在审理后“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而未规定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是因为在该司法解释第186条中,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
-
-
-
驳回起诉二审裁定书的内容是驳回上诉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7《民诉法》规定二审各种情形下的裁定: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