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责任事故赔偿误工时间咋算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
从交通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至医院建议的休养期结束,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因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赔偿跟两个因素有关,即受害人的收入和误工的时间。受害人的收入也要分清是有固定收入的还是无固定收入的,误工的时间则以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
二、怎么证明其收入状况
1、有固定收入的要提供以下材料来证明①该收入的合法证明;②该收入因受到人身损害已经实际减少的证明;③如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还应提供劳动合同。
经法院审查后,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的误工费,原则上不应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五倍。
2、无固定收入的要提供以下材料来证明①可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②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赔偿工资怎样算误工费
332人看过
-
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不赔偿咋样办
38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误工费要不要根据责任赔偿呢
323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如何计算误工费用及赔偿责任
270人看过
-
63岁出了交通事故赔偿咋算
17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人有责任可以咋样赔偿
414人看过
工时又称“人时”是指一种表示工作时间的计量单位。一个工人劳动一小时称一个工时。是企业计算工人劳动时间、制定劳动定额、编制各项计划,衡量劳动生产率发展水平的重要的计量单位。 对工时利用情况的统计分以下几个类别: (1)日历工时数; (2)公休... 更多>
-
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赔偿, 如何计算交通事故误工时间误工时间误工费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9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赔偿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公式: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
-
咋确定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费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8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来确定的,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而收入状况一般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确定,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或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予以确定。
-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时间如何确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5(1)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时间,应为受害人自接受医疗机构治疗(出具医疗机构的证明)到康复所需时间而定(康复时间应以法医指定的康复时间为准)。 (2)构成伤残的,应为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但因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合理康复期满,仍怠于定残的,其定残时间应按实际误工时间计算,也即到康复之日为止。 (3)构成死亡的,应为接受治疗至死亡之日的期间。 相关法律知识: 《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中有关内
-
汽车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什么时间开始计算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01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者从治疗到康复所需的时间确定,其标准以相应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受害者构成残疾的,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残疾鉴定日是指残疾鉴定机构对受害人的残疾等级出具鉴定结论的日期。对于定残日后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的预期损失,以残疾赔偿金的形式给予赔偿,不再计算误工费。
-
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起算时间、怎么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起算时间怎么计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6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