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刑事案件管辖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08:30:47 249 人看过

交警只负责与交通法、交通事故有关的案件,其他刑事案件归地方派出所管理。

一、事故责任书一定得要双方到场吗

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到场,只是开具责任书以后交警会通知双方去领认事故责任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二、派出所出的案子一般要多长时间才能结案?

派出所只能处理罚款500元以下的治安处罚,其他案件按照治安案件报治安大队、刑事案件报刑侦大队的规定,由这两个部门负责。治安案件处理流程:1、接出警,接受报案,立案,调查取证,告知,作出处罚决定(或出具调解协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2、到时你可以到派出所找到具体办案民警问问案件的进展,没有办理的原因,一般情况他们不会拖的,因为他们也会有业务考核,过期处理不了的案件,还要向上级回报原因的。

三、小区停车剐蹭交警管不管

如果报警,交警会管。一般在居民小区里面发生汽车剐蹭,不属于交通事故,是由派出所按治安违法处理的。交通事故是指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而小区内地域不属于道路的范畴,因此不属于交通事故。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立案管辖地被害人住所地管辖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关于刑事案件的立案管辖规定如下: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一、在刑事案件结案要多久(一)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人民法院适用普通
    2023-02-09
    396人看过
  • 民商事案件的涉外案件管辖权与国内案件管辖权的区别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有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和专属管辖。(一)一般地域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一样,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所在地为原则确定纠纷的管辖法院,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总则的有关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普通管辖没有设立专门规定,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有关规定;据此,只要被告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我国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这是属人管辖原则的体现。(二)特殊地域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中的特殊地域管辖,主要涉及涉外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管辖。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应按下列几种情况确定管辖法院:1.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的,由合同签订地或者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
    2023-04-25
    217人看过
  • 怎样处理高速公路追尾事件?
    如何高速处理追尾事故1、如果没有严重财产和人身伤害,如果车辆可以移动的话,车辆应首先移至紧急停止带,应打开警示灯,并将醒目的提醒标志设置为100米后面,不能阻碍后方车辆的行驶;2、报警并保护现场。所有人员都在等待交警来到路边隔离护栏外面。他们不能在高速公路上等待或紧急停车处等待,也不能坐在事故车上以防止发生人身事故。3、交警到达后,勘察现场、调查了交通事故的责任。追尾事故通常是后方车辆的责任,除非有证据表明前方车辆故意行动,后方车辆并已采取紧急措施以避免它;4、有伤员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和残疾鉴定,要以残疾鉴定水平要求相应的补偿;5、对事故责任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事故责任确认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审;6、双方协商赔偿责任,无法协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事故的主要责任是死亡,则涉嫌交通肇事罪,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禁或管控。7、根据法院的判决,另一方拒绝赔偿法院的执
    2023-06-17
    98人看过
  • 刑事案件地域管辖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级别管辖如何确定
    刑事案件地域管辖如何确定1、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2、有管辖权的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3、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及又犯新罪的管辖: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
    2023-04-21
    39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属人管辖权怎么理解
    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该条是对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论按照当地法律是否认为是犯罪,也不论其所犯罪行侵犯的是何国或者何国公民的利益,原则上都适用我国刑法。只是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该公民所犯之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一、属人管辖权的适用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适用。(1)在我国领域内的适用。根据我国《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
    2023-02-24
    468人看过
  • 刑事案件管辖权转移卷宗转移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
    一、刑事案件管辖权转移卷宗转移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管辖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规定:第十四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二)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三)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四)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五)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
    2023-06-11
    275人看过
  • 法院刑事案件管辖权最新规定
    一、法院刑事案件管辖权最新规定我国刑事案件职能管辖权根据案件性质不同由不同机关负责侦查、立案:普通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犯罪由检察机关负责侦查等,对于自诉案件由法院直接立案处理。刑事案件的审判管辖基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为: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
    2023-04-22
    109人看过
  • 铁路民航发生的刑事案件怎么确定公安机关管辖
    铁路、交通、民航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工作区域内和列车、轮船、民航飞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建设施工工地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沿线、水运航线发生的盗窃或者破坏铁路、水运、通讯、电力线路和其它重要设施的刑事案件,以及内部职工在铁路、交通线上执行任务中发生的案件,分别由发案地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管辖。林业系统的公安机关负责其辖区内的盗伐、滥伐林木、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等刑事案件的侦查;大面积林区的林业公安机关还负责辖区内其它刑事案件的侦查。未建立专门林业公安机关的,由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时,应当将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2023-06-12
    12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一般怎么确定管辖地?刑事案件级别管辖如何定?
    刑事案件一般怎么确定管辖地?1、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2、有管辖权的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3、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及又犯新罪的管辖: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
    2023-05-05
    371人看过
  • 管辖权不明的刑事案件怎样处理
    一、管辖权不明的刑事案件怎样处理1、刑事案件管辖权不明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二、刑事案件管辖分工变化有哪些(一)关于并案管辖。各业务部门在办理本部门管辖的案件过程中,发现其他业务部门管辖的犯罪,符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有关并案侦查规定的,可以一并办理,不再移交;对没有直接关联的案件,应当移交主管的业务部门办理。(二)关于行业公安机关管辖。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情况,本规定明确了铁路公安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的管辖范围。其中,铁路公安局管辖铁路运营安全事故案,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管辖重大飞行事故案。此外,在治安管理局管辖案件范围中规定,治安管理局指导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办理长江干线跨区域的中央管理水域发生的刑事案件。
    2023-06-17
    239人看过
  • 减刑假释案件的管辖权
    1、减刑,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有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假释,对有期徒刑犯的假释,应当由罪犯所在的刑罚执行机构提出假释建议书,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无期徒刑犯的假释(包括原判死刑缓期执行已经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由罪犯所在的刑罚执行机构提出假释建议书,报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厅(局)审查同意后,提请当地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一、2022减刑假释最新规定1、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1)确有悔改表观,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2)立功表现是指: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
    2023-03-27
    339人看过
  • 刑事案件管辖移送多久
    法律综合知识
    管辖移送的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认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移送管辖的上诉时间是10天。移送管辖,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
    2023-06-27
    127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管辖的意义
    明确刑事案件的管辖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能够保证公、检、法三机关在受理刑事案件上分工清楚,职责明确,防止互争管辖或相互推诿,从而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其次,有利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按照管辖范围进行控告、检举犯罪,防止告状无门现象发生,避免和减少移送环节,方便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提高诉讼效率。一、刑事管辖四种方式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进一步划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指定管辖。这是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刑事案件管辖体系。1、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立案管辖所要解决的是哪类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司法机关中的哪一个机关立案受理的问题。2、刑事诉讼
    2023-03-22
    209人看过
  • 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管辖区别
    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区别在于:1、前者是触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追究其刑事责任而进行侦察、起诉、审判等一系列活动的案件,后者是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而提起诉讼的活动。2、诉讼主体不同:前者原告主要是检察机关,被告为犯罪嫌疑人;后者原告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为行政机关。一、行政起诉状递交后多久收到答复行政起诉状递交后3到6个月内会收到答复。行政起诉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请求。行政起诉状是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所涉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请求人民法院对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予以裁决,用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诉讼文书。行政起诉状的特点如下:1、起因的单一性,行政起诉引起争议的对象是专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他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2、起诉权的专属性,起
    2023-03-06
    412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认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主要看三点: 一是当事人是否有违章行为; 二是违章行为... 更多>

    • 高速公路治安案件应该由哪个部门管辖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7-30
      高速公路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按照本文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适用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行为,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
    • 山西省高速公路的管辖部门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3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公路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公路监督管理工作。国道、省道由省和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具体划分由省人民政府确定。高速公路由省公路管理机构具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道由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
    • 刑事案件公安管辖规定案件管辖范围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26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高速路上的刑事案件具体是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7
      交警只负责与交通法、交通事故有关的案件,其他刑事案件归地方派出所管理。
    • 交通事故案件如何处理高速公路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02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管辖权存在争议的,由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在指定辖区之前,首先发现或接到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