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对什么人实行优惠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6:21:22 451 人看过

一、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对什么人实行优惠办法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体育法》第四十六条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二、违反竞技体育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体育法》第四十八条

在竞技体育中从事弄虚作假等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的行为,由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

在体育运动中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的,由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

利用竞技体育从事赌博活动的,由体育行政部门协助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在竞技体育活动中,有贿赂、诈骗、组织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所列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在体育活动中,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上;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体育资金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的资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18: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责任相关文章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什么程序
    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什么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程序:先向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然后由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再依法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等事项,并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最后依法制作现场笔录,并正式实施。二、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是什么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一般指由行政机关授权,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并且在实施在行政强制措施之前,必须报行政机关的负责人的批准才能执行,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三、行政强制措施是否有可诉性行政强制措施是有可诉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诉讼,在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
    2023-04-14
    77人看过
  • 对4050有什么优惠政策
    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一)补贴对象暂不作调整包括以下对象: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一)政策调整情况1、取消审批时间限制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规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达到符合“4050”年龄条件的审核时限为2007年底。新政策取消了年龄审核的时间限制,符合条件对象随时达到“4050”年龄条件,随时可以申请享受补贴政策。2、延长补贴享受期限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政策对补贴享受期限进行延长:一是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这一条是由于金融危机而临时增加的一个优惠政策。举例,如2009年6月到期的,享受时间就延长到2010年6月。二是从国发〔2008〕5号文件发文之
    2023-03-09
    339人看过
  • 破坏公共设施触犯什么法律,破坏公共设施怎么处罚
    一、破坏公共设施触犯什么法律破坏公共设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破坏公共设施可能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等。二、破坏公共设施怎么处罚破坏公共设施的处罚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损失较大的,会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三、小区公共设施所有权归属是谁小区公共设施所有权归全体居民所有。根据法律规定,
    2023-04-11
    48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的情形是什么
    1、情节复杂或者重大的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后,由行政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一、行政处罚的特性有哪些1、决定并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为特定的行政主体。行政处罚只能由拥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决定并实施,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能决定并实施行政处罚。2、行政处罚只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这里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是指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3、行政处罚的对象一般为被认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即行
    2023-03-29
    413人看过
  •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的情形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的情形是什么?情节复杂或者重大的行政执法决定应当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后,由行政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二、行政处罚的特性有哪些?1、决定并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为特定的行政主体。行政处罚只能由拥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决定并实施,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能决定并实施行政处罚。2、行政处罚只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这里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
    2023-04-17
    359人看过
  • 对残疾人国家政策有什么优惠
    1、税收优惠(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2、减免规费(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
    2023-02-19
    13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 更多>

    #民事责任
    相关咨询
    • 公共体育设施应该对哪些人开放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02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 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有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4
      公共文化设施是指用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教育功能,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公共图书馆法明确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什么应当实施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学校应当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按照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和课时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未成年人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学校不得增加未成年人课业负担,保证未成年人每天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 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有什么优惠政策?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1
      计划生育方面的奖励金有很多方面,除了国家规定的之外,各省市又有不同规定。 按照计划生育奖惩会讲话上的内容,目前国家方面的有:1、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从2009年开始,每年的标准是720元每人。这是针对农村只生了一个孩子和两个女儿的家庭进行的奖励。2、计划生育特别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主要针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进行的奖励
    • 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包含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4
      公共文化设施是指用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教育功能,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公共图书馆法明确规定,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