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求偿纠纷起诉状无效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7 07:17:53 70 人看过

一、保险代位求偿纠纷起诉状无效怎么办

若您希望重新提起诉讼,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原告须为与此案具有直接利益关联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合法组织;

其次,还需要明确地指出被告方是否存在;接下来,您应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并且具备事实依据及法律理由;

最后,您的诉讼请求事项需要在人民法院接受并审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内,且该案件的管辖权须由相关的人民法院行使。

如若以上所有立案条件均已达至,而法院仍未裁定受理此案,您有权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诉或投诉。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保险代为赔偿的条件

保险公司在履行其交通强制保险责任负担的人身伤害损失等相关义务之后,同时依法获得了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之人的代位权利追索。然而,保险公司在行使代位求偿过程中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首先,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事件对外界造成了损害赔偿请求权;其次,被保险人因该次保险事故而对第三方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即成为保险人所代表追偿的实质性权力。因此,被保险人是否拥有这样的请求权,构成了保险人能否履行其代位求偿权的必要前提;

再次,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履行了保险金的支付。依照相关法规,被保险人对于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有在保险人完成了对保险金额的支付之后,才能正式转让予保险人;

最后,代位求偿的实体权利主体为保险人,通过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作为换取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对价交换。若是保险人尚未完成这笔被视为对价的支付,便无法享受保险的代位求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0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保险代位求偿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公司理赔后可以直接起诉第三人。3、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保险合同纠纷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侵权诉讼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
    2022-11-23
    352人看过
  • 无锡审结一起保险代位求偿案
    公司车间及办公楼发生火灾,员工停放在楼旁的轿车在火灾中被烧毁,十几万元的损失该谁赔付。今天,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2004年11月,无锡一建材公司车间及办公楼发生火灾,该公司员工顾某停放在公司办公楼旁的一辆别克轿车在火灾中被烧毁。2004年12月,消防部门出具了“火灾原因不明”的火灾原因认定书。此后,又出具了一份火灾事故调查分析情况并说明了因现场坍塌破坏严重,不排除电气线路发生短路引起火灾的可能性。2005年3月,保险公司依照车辆保险合同,向顾某支付理赔款15.9万余元。同时,顾某出具了一份权益转让书,将损失追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今年2月,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建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所认定的火灾原因不明,即没有证据证明建材公司有过错,但可以认定火灾发生在建材公司并将顾某的轿车烧毁,顾某的财产受损与建材公司起火事实存在因果关系。虽然顾
    2023-06-01
    494人看过
  • 民事起诉保险无效诉状怎么写
    向保险公司提起诉讼的起诉状的撰写方法包括以下几个要点:首先,应当详细列明原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日、居住地、联系电话及身份证件号码等;其次,要准确写出被告的公司全称、法人代表身份、地址等基本情况;接着,明确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合理的金额予以赔偿;接着文体事实陈述,阐明诉求的依据和具体过程;最终,由原告亲自签字确认并注明签署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024-08-16
    237人看过
  • 起诉退人寿保险费的诉状无效怎么办
    一、起诉退人寿保险费的诉状无效怎么办1.当保险合同被毫无争议地判定为无效或者宣布撤销后,在此基础之上所产生的任何财产利益都必须立即归还至相关的各方当事人手中;若是不能够及时实施返还或者在实际情况下认为返还已不再具有必要性,就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量化这些财富的价值,并给予相当的货币赔偿。2.在保险合同失效或者撤销的案件之中,一旦确定存在过错方,就必须要向无辜的另一方支付由合同无效导致的所有经济损失;倘若发现双方皆存有相应不当行为的情况,那么他们就需要对自己的过失负责,并且相互承担对方的损失。3.假如保险合同最终被权威机构裁定为无效,那么签约双方的损失都应该被纳入到考虑的范畴之内,例如,对于已经缴纳的保费所产生的利息损失;或者是保险公司在处理合同过程中所投入的人工成本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024-07-03
    373人看过
  • 解析一起物流运输合同下保险代位求偿纠纷
    2003年10月10日,被保险人与被申请人签订运输合同,约定由被申请人将被保险人的240MVA变压器,由上海市闵行上海电机厂码头起运,运至南京扬子巴斯夫联合循环电厂。在运输合同中,当事双方约定了相互责任:被保险人提前三天通知被申请人确切运输日期。在规定的运输时间前,组织被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勘察道路、运输现场,负责提供被申请人车辆可行的运输道路和装卸操作现场的条件。被申请人应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运输时间,及时调派相应车辆、人员,并指定专人严格按技术要求、操作规程指挥作业,确保运输作业安全、及时、万无一失地完成。2003年10月13日,被保险人的240MVA变压器由被申请人从上海运输,于2003年10月17日下午到达扬子石化公司巴斯夫现场,在作卸车前准备工作时,大型变压器运输车辆的液压千斤顶发生突发故障,导致变压器运输车辆发生倾斜,造成变压器油箱局部变形,质量受损。根据被保险人与申请人××保险公司
    2023-06-09
    74人看过
  • 保险代位法律纠纷咋办
    法律综合知识
    一、保险代位法律纠纷咋办涉及保险代位求偿争议的司法管辖权,应当依据被保险人和第三方当事人之间的合约关系或侵权行为的性质来进行确定和分配。若被保险人和第三方当事人已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以仲裁方式解决可能出现的任何纠纷,且经过细致审查后确认此仲裁条款合法并且有效力,那么此时也应优先考虑采纳这一仲裁协议,保险公司应向预定的仲裁机构提交相关仲裁申请,而不能径直启动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保险代为赔偿的条件保险公司在履行其交通强制保险责任负担的人身伤害损失等相关义务之后,同时依法获得了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之人的代位权利追索。然而,保险公司在行使代位求偿过程中必须符合如下条件:首先,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事件对外界造成了损害赔偿请求权;其次,被保险人因该次保险事故而对第三方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即成为保险人所代表追偿的实质性权力。因此
    2024-07-26
    56人看过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法院如何处理?
    一、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法院如何处理?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法院应该是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来作出合理的判决。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应当根据被保险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或者侵权关系来确定管辖。如果被保险人与第三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解决纠纷的,经审查该仲裁条款合法有效的,同样应优先适用,保险人应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得直接提起诉讼。保险代位求偿权虽系保险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但从本质上讲,应当仍然从属于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赔偿请求权,保险人受让的这种权利并不因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发生而有所变化。变化的仅仅是被保险人原有的权利主体的地位被其保险人所替代,保险人受让的是被保险人原有的债权,包括原债权的请求权。所以,保险人享有的代位权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实质上仍然是一种债权请求权,是被保险人直接求偿权的从属权利。二、代位求偿权纠纷如何确定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
    2023-04-19
    293人看过
  • 保险人代位纠纷诉讼时效能延长吗
    一、保险人代位纠纷诉讼时效能延长吗若保险公司未能在30日内给予赔偿决定或任何回应,那么我们作为被保险人有权依法对其发起诉讼。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每家保险公司均有义务在收到赔偿申请后的30天期限内进行审批通知。若保险公司最终确认为不理赔情况,则应当向我们提供书面通知。自通知完成之日起,我们便可随时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是什么“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定义阐释如下:所谓的合同解除权,即当法律法规或者合同协议中约定的终止合同的前提条件得以满足之际,合同关系
    2024-07-22
    320人看过
  • 婚姻无效纠纷起诉状内容是什么
    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请求:请求宣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婚姻无效xxx.事实与理由:xxxx,故此,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此致xxxx人民法院申请人:xxxx年xx月xx日相关知识: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的。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无效婚姻的救济途径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
    2023-06-14
    206人看过
  • 简单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起诉状范本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起诉书首先要明确原告(债权人)、被告(债务人)、以及第三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详细的住址以及联系电话等;第二、要明确是借款合同代位权纠纷;第三、明确诉讼请求,即要明确主张的债权以及可能存在的违约金或逾期还款所产生的银行同期利息。第四、要具体详细的说明主张权利的事实与理由,此部分要明确借款的时间、地点、用途以及约定还款的时间,并说明债务人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事实,如果不代位起诉可能会或者已经造成债权人利益受损或者无法实现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第五、此致人民法院,并在具状人处签字或者盖章,写明起诉时间。要在起诉书后附件详细的证据目录,并注明每份证据的来源、以及证明目的。怎么理解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是指在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情况下,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行使债权而产生的纠纷。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2023-08-02
    452人看过
  • 保险事故代位追偿起诉状能请律师吗
    在处理保险理赔事务时,投保人既可选择委托律师代为处理,亦有权自主进行保险理赔申请。然而,在某些情况较为复杂或存在争议较大的案例中,寻求律师帮助确实是必要的。然而,对于常见的保险理赔事务而言,使用律师并非必须。这是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委托代理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024-04-29
    339人看过
  • 请求赔偿社会保险起诉状怎么写
    在正常情况下,无法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利息,这主要考虑到保险合同和借款合同之间存在显著差异所在。然而,仍需查看合同中是否有具体规定利息事宜,倘若并无相关表述,大多数法院通常不会对此给予支持,或在特定情况下会酌情考虑予以部分支持;若合同中有明确提及利息事项,则法院一般会予以认可,但对于超出年利率24%的部分,将不再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2024-05-19
    353人看过
  • 自保纠纷被起诉怎么写诉状
    担保人被起诉的自保方式:作为担保人,如果被债权人起诉的,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如何进行抗辩,主要可以考虑从担保是否有效、是否已经过担保责任承担期限、是否应该承担担保责任、应如何承担担保责任等方面来进行。一、一般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是否权有追偿权一般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有追偿权。担保作为担保方式,是指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先后享有两项重要权利:1、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保证人根据法律原因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2、追偿权,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担保人放弃专属担保人的抗辩权,或者放弃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债务人也表示放弃,承担担保责任的,应当享有追偿权。但保证人放弃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债务人未表示放弃的,承担保证责任的,不得享有追偿权。二、担保人脱保的免除责任是哪些担保人脱保的免除责任是:1、债权人
    2023-03-03
    337人看过
  • 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引言保险代位求偿权亦称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依步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法律特别赋子财产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和义务,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享有或承担这项权利和义务。在生活中,网购的时候我们需要运费险,上班时我们需要工伤、医疗、养老保险,商业运输时我们需要商业险。在这其中涉及的重要的法律问题:保险的代为求偿权本次案例分析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7年第1期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为例,具体分析本案涉及的焦点问题。裁判要旨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
    2022-04-28
    35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该如何处理保险代位求偿纠纷?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06
      1、保险代位求偿纠纷的管辖应当根据被保险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或者侵权关系来确定管辖。 2、如果被保险人与第三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解决纠纷的,经审查该仲裁条款合法有效的,同样应优先适用,保险人应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得直接提起诉讼。
    • 怎么起诉要求赔偿赔偿纠纷的起诉状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04
      诉状可以立案的写法为应当载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
    • 保险代位求偿纠纷如何进行调解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5
      保险代位求偿纠纷的管辖应当根据被保险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或者侵权关系来确定管辖。如果被保险人与第三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解决纠纷的,经审查该仲裁条款合法有效的,同样应优先适用,保险人应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得直接提起诉讼。
    • 对于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30
      首先,鉴于保险审判工作中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突出问题,《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其次,由于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就取得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赔偿的权利,故此处的“取得代位求偿日”可以理解为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司法解释采纳的这种观点,更为符合司法实践,从我国保险经营的实际状况来看,保险理赔可能会因为鉴定、诉讼等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车主什么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9
      代为求偿权: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代位权是各国保险法基于保险利益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利益而公认的一种债权移转制度”,通常认为保险代位权其实质是民法清偿代位制度在保险法领域的具体运用。所以为什么要问车主神秘责任呢保险公司只要把钱付了,之后就是车主和保险公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