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境内美元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0:35:59 132 人看过

银发[2004]146号

国家开发银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我行同意国家开发银行于2003年9月19日发行的境内美元债券(以下简称“该期美元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资者范围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具有外汇经营资格的中资金融机构均可投资该期美元债券。

二、交易方式

该期美元债券的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

三、结算方式

该期美元债券交易流通的结算方式包括见款付券、见券付款和券款对付三种。

四、具体交易安排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负责确定该券种的代码等要素,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通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中心”)。

该期美元债券的交易流通暂不通过同业中心的交易系统进行。投资者须于每周二前将其上周的该期美元债券的交易情况报同业中心备案。

五、有关信息披露要求

国家开发银行应在该期美元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5月31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向社会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财务报表。如发生可能对该期美元债券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告。

同业中心要切实做好交易备案工作,中央结算公司要制定美元债券托管结算细则,并做好托管结算工作;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于每季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本季度该期美元债券交易和托管结算的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二○○四年七月八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4: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文章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39家商业银行开办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2]329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依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和《关于开办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0]32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准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和有关城市商业银行(名单附后)债券结算代理的对象由中小金融机构扩大到非金融机构法人。经批准开办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的商业银行,可与非金融机构委托人开展现券买卖和逆回购业务。开办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的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的内部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健全内控机制,切实加强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的内部管理工作。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通知辖区内开办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的城市商业银行,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债券结算代理业
    2023-06-07
    115人看过
  • 关于公司债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有关事项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30号为完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下同)市场信息披露机制,提高市场透明度,拓宽公司债券投资主体,推动公司债券市场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现就公司债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债券可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但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或发行章程约定不交易流通的债券除外:(一)依法公开发行;(二)债权债务关系确立并登记完毕;(三)发行人具有较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机制,近两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四)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五)单个投资人持有量不超过该期公司债券发行量的30%。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中心)应按照上述条件对要求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公司债券进行甄选,符合条件的,确定其交易流通要素,对本公告发布前已发行
    2023-06-09
    105人看过
  • 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审计署关于1990年发行重点企业债券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审计署、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文号:经研究决定,1990年国家继续实行按自筹投资一定比例认购重点企业债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1990年国家发行重点企业债券二十亿元。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和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发展水平、投资规模、结构等综合因素,将债券任务作为指令性任务下达给各地区、各部门、发行重点企业债券,加强国家重点建设,是国务院决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完成或少完成国家下达的债券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责任制执行,确保按时完成购买任务。二、1990年重点企业债券,要在七月底以前完成购买任务的50%,其余部分在十月底以前完成。三、为确保完成购买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将认购任务分解落实到项目的单项工程,采用先落实购买任务再下达投资计划等源泉控制办法。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四、地方购买重点企业债券的办法:基本建设、商品房屋建
    2023-04-26
    405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1)75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2000年4月30日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明确金融机构经批准可开展债券双边报价业务。为推动此项业务的开展,提高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规范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债券双边报价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在进行债券交易时同时连续报出现券买、卖双边价格的行为。双边报价商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双边报价业务,享受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金融机构。二、金融机构成为双边报价商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申请成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商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二)上一年度承销国债和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金额总计排名前30位;(
    2023-06-07
    238人看过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发行一九九○年财政债券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布文号: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为了筹集国家建设资金,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一九九○年发行财政债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一九九○年财政债券发行总额七十亿元,期限五年,年息为百分之十。本债券从一九九○年八月十五日开始计息,财政部于一九九五年八月下旬一次还本付息。二、财政债券的发行对象是:各专业银行、交通、中信银行、保险公司和城市信用社。各认购单位必须完成分配的认购任务。三、财政债券由财政部发行,到期由财政部列入当年预算,确保还本付息。财政债券发行和还本付息事宜由中国人民银行代为办理。四、财政债券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由人民银行代债务方发给一九九○年财政债券收据,可以记名,可以挂失。五、财政债券认购任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向各银行总行和保险总公司
    2023-06-05
    69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制发“中国人民银行代理保管国库券业务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文号:人民银行各省、市、自治区分行:根据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81)财预字101号“关于防止国库券遭受损失的规定”,特制订“中国人民银行代理保管国库券业务办法”,随文附发,希按照执行。各分行可根据具体情况,作补充规定。在执行时有何问题,希及时报告总行。此外,为了便于银行办理代保管业务的帐务核算,增设“287代保管的有价值品”表外科目。凡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代为保管的有价值品,用本表外科目核算。接受保管时记收入,退还时记付出,余额为代保管数。如系原封保管的,每件可按假定价格一元列帐(本表外科目排列列在286表外科目的下面)。附中国人民银行代理保管国库券业务办法为了解决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以及个人购买国库券的保管困难,防止丢失、偷盗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一、人民银行县、市支行以上,有保管条件的,应开办代理保管国库券业务。开办行实行统一办理,集中保管。二、凡需
    2023-06-07
    469人看过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第一条为维护回购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回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规章,参加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交易的参与者(简称参与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定本协议。第二条本协议所称回购双方包括债券回购交易中的正回购方和逆回购方;本协议所称债券、回购、正回购方、逆回购方均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定义。第三条除签定本协议外,回购双方进行回购交易应逐笔订立回购成交合同,回购成交合同与协议共同构成回购交易完整的回购合同。回购合同在办理质押登记后生效。第四条回购成交合同是回购双方就回购交易所达成的协议。回购成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参考文本附后),其书面形式包括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简称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电传、传真、合同书和信件等。回购成交合同的内容由回购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成交日期、交易员姓名、正回购
    2023-04-23
    185人看过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全文)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规范金融债券发行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经2005年4月22日第5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行长:周小川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法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金融债券的发行进行监督管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任何金融机构不得擅自发行金融债券。第四条金融债券的发行应遵循公平、公正、诚
    2023-06-09
    320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承办机构事宜的通知
    银发[2004]112号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为了进一步推动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业务的发展,同意从2004年5月25日开始将你们开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业务的分行范围进一步扩大(分行名单见附件)。请你们将上述分行开办柜台交易业务的营业网点名单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当地财政部门备案,并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特此通知。附件: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业务推广分行名单?中国人民银行?二OO四年五月二十一日?附件: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业务推广分行名单表一中国工商银行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业务推广分行名单:天津、安徽、海南、青海、河北、江西、四川、宁夏、山西、山东、重庆、新疆、内蒙、河南、贵州、大连、辽宁、湖北、云南、青岛、吉林、湖南、陕西、苏州、黑龙江、广西、甘肃、三峡共计28家表二中国农业银行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业务推广分行名单:天津、江西、贵州、重庆、河北、山
    2023-06-07
    334人看过
  • 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0]217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了配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以下简称境外机构)是指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以下简称境外央行),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以下简称港澳人民币清算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以下简称境外参加银行)。参加跨境服务贸易试点的其他境外金融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适用本通知有
    2023-06-05
    493人看过
  • 关于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公司债券发行人、各市场参与者:为保障公司债券发行试点顺利进行,促进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及本所相关规则,现将公司债券试点期间的发行、上市及交易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上市(一)试点期间,在本所上市的公司债券发行原则上采用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发行是将一定比例的公司债券,按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利率或利率区间,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上发行的具体事务,由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牵头安排。试点期间,本所对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不收取发行手续费。(二)参与发行认购的投资者应使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的证券账户。(三)网上发行期间,本所竞价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于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接受投资者认购申报,以1,000元面值为一个认购单位。本所按
    2023-06-09
    352人看过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我行金融债券异地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布文号: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为了方便购买我行金融债券的客户在调动工作后及时兑付到期债券,以维护我行金融债券的声誉,经研究建设银行经办行可办理我行金融债券的异地兑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确因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调动的原因,无法回原债券发售行处(以下简称原发售行)兑付我行发行的金融债券本息的,可向新住地所在建行经办行(以下简称代兑付行)办理异地兑付。二、办理异地兑付金融债券处理手续(一)代兑付债券行持券人前来兑付异地建行发售的金融债券时,收券人员应先查验持券人的现调入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调动或户口迁移等证明,并按规定审查债券是否伪造、变造,是否我行系统发行的金融债券,金融债券上是否加盖原发售行业务公章,是否清晰,是否到兑付期等,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的利率,计算出应付利息金额,并分别本金和利息金额,填制“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金融债券
    2023-06-05
    61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银行业市场竞争行为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文号:银发[2002]354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中国银行业协会:近期,一些银行机构盲目追求扩张业务规模和增加市场份额,进行不规范、不正当的竞争。有的机构不计成本盲目压价,以低于成本收费开展业务;有的机构从短期利益出发,放宽业务审查条件,降低授信标准争揽业务;有的机构对外披露其他银行机构存在的问题,恶意贬低竞争对手,在业务营销中进行误导客户的不正当宣传;有的机构在本单位业务操作系统中为其他银行的交易设置障碍;还有少数机构超范围经营业务、违规高息揽储、向内部职工下达存款任务等。上述行为提高了银行业的经营成本,增加了银行的风险,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有些行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造成恶劣影响。为规范银行业的竞争行
    2023-04-24
    108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关于边境地区贸易的银行结算协定》的通知
    银发[2002]292号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促进中俄经贸关系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于2002年8月22日中俄总理第七次定期会晤期间,在上海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关于边境地区贸易的银行结算协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协定精神。中国人民银行二○○二年九月十七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关于边境地区贸易的银行结算协定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以下简称“双方”)为巩固银行间联系,促进中俄边境贸易的发展,依照1992年3月5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经贸协定》、2000年11月3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2001年至2005年贸易协定》以及1997年11月10日签署的《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关于金融机构业务监管合作的协议》的条款,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的法律,达成
    2023-06-07
    422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国人民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依法独立制定和执... 更多>

    #中国人民银行
    相关咨询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规则第13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5
      债券远期交易成交通知单的主要内容包括:成交日、成交编号、成交双方全称、交易员、标的债券名称、标的债券代码、远期交易期限、远期交易净价、远期交易全价、券面总额、结算金额、应计利息总额、结算日、结算方式、成交双方资金账户户名、开户行、帐号、债券托管账号、保证金(券)金额、保证券简称、保证金账号、是否允许变更保证金(券)等。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的通知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0
      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 银监发〔2011〕22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同时,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决定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现就有关
    • 境外债券能发行在中国发行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30
      1、可获得来源分散的长期资金或中长期资金。2、资金自由使用。在国际银团贷款中,贷款人有权监督项目,出口信贷规定了贷款必须购买的进口产品。3、货币选择是自由的。外币债券的发行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筹集合适的货币,这增加了借款人应对货币风险的灵活性。银团贷款通常以美元定价,借款人必须采取外汇保值措施,以消除外汇来源与货币使用不一致造成的外汇暴露风险。
    •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机关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1
      不是。二者是性质不同的机构。中国银行就是一家普通的商业银行,是根据《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设立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是企业性质。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的中央银行,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国家机关。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现场管理规则第8条有什么内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4
      发行时间内,债券发行现场的任何人员均不得擅自出入,不得对外泄露债券投标信息,必须关闭对外联系的一切通讯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