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26:18 453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

法发(1996)15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

二、依照赔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适用刑事赔偿程序予以赔偿:

(一)错误实施司法拘留、罚款的;

(二)实施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行为的;

(三)实施赔偿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行为的。

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发生错判并已执行,依法应当执行回转的,或者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申请有错误造成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申请人赔偿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依照赔偿法规定予以赔偿的案件,应当经过依法确认。未经依法确认的,赔偿请求人应当要求有关人民法院予以确认。被要求的人民法院由有关审判庭负责办理依法确认事宜,并应以人民法院的名义答复赔偿请求人。被要求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四、根据赔偿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人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请求人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依法有权取得赔偿。

五、根据赔偿法第十九条第四款“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原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原一审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原二审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或者对

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予以改判的,原二审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两高国家赔偿司法解释规定了多少种赔偿情形
    两高国家赔偿司法解释规定了司法解释规定,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这6种情形为:(一)办案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二)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四)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五)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六)人民法院准许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的,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对刑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的。但赔偿义务机关有证据证明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且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应当决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司法解释规定,对
    2023-04-20
    142人看过
  • 存疑不起诉的国家赔偿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存疑不起诉的国家赔偿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存疑不起诉的国家赔偿司法解释是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起诉,称为“存疑不起诉”(或“疑案不起诉”)。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起诉,称为“绝对不起诉”(或“法定不起诉”);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称为“相对不起诉”(或“酌定不起诉”);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据此,人身自由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固有、基本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对其加以非法剥夺和侵害。但国家在行使司法权力时,难免会使少数无辜公民的权利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就应承担责任给予赔偿,从宪法角度上讲,这种赔偿实际是一种恢复和弥补。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根据这些原则,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最终法律评价只有两种:有罪与无罪。如果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
    2023-04-13
    68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时间认定解释是什么,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一、国家赔偿法时间认定解释是什么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或者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1)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受理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但尚未作出生效赔偿决定的;(2)赔偿请求人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提出赔偿请求的。3、人民法院对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审结的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应当继续审理。二、如何申请国家赔偿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
    2023-04-13
    235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将发布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司法解释
    这位负责人介绍,《规定》所称国家赔偿确认,是指根据确认申请人赔偿申请,依法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审判及执行过程中的司法行为是否违法的认定。目前,该司法解释已进入最后修改定稿阶段,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申请确认基层法院司法行为违法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人民法院确认本院司法行为违法,一般应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组织形式是合议制,合议庭可以进行书面审理,也可以进行听证,还可以同时采取书面审理和听证两种形式。《规定》还对确认申请案件的受理、审理期限,立案标准以及如何确认原审判、执行行为是否违法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2023-06-13
    55人看过
  • 明确法院受理国家赔偿案件相关问题的司法解释
    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法院受理国家赔偿案件相关问题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已于2010年12月1日施行。法律施行后,之前的国家赔偿案件如何请求赔偿?赔偿请求人能否依据新法请求更高赔偿?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司法解释,对相关问题予以了规定。根据司法解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一)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受理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但尚未作出生效赔偿决定的;(二)赔偿请求人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提出赔偿请求的。司法解释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发生法律效力的赔偿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时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但是仅就修正的国家赔偿法增加的赔偿项目及标准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一部新法或
    2023-06-04
    176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时效的解释是怎么样的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一、民法典规定请求分割遗产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确认国家赔偿申请是否有效?确认国家赔偿申请是否有效的方式是只要是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一-般都是有效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
    2023-03-21
    109人看过
  • 司法赔偿属于国家赔偿吗
    国家赔偿和行政赔偿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而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因此,国家赔偿不是行政赔偿,两者有着不同的定义和范围。 国家赔偿和行政赔偿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而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因此,国家赔偿不是行政赔偿,两者有着不同的定义和范围。 司法赔偿的法律规定及适用范围 司法赔偿是指在司法程序中,当法院认定某个人或机构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损失时,根据法律规定,由国家或相关机构向受害者提供经济
    2024-01-05
    338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解释一的具体条文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与颁布,奠定了我国赔偿制度的基础。当公民的权利受到侵犯时,侵犯的一方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如今我国赔偿的范围越来越大,不仅有物质方面的赔偿,还有精神方面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解释一是国家赔偿法条例的补充,那么,国家赔偿法解释一的具体条文有哪些?请看下文。国家赔偿法解释一为正确适用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人民法院处理国家赔偿案件中适用国家赔偿法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或者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但有
    2023-06-03
    303人看过
  • 寻衅滋事国家司法解释最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5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22日起施行。为了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实施的,视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偶尔发生矛盾纠纷、借故生非、执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被害人故意引发矛盾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姻、爱情、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侮辱、恐吓他人或者损坏、占用他人财产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罚后,继续实
    2023-08-07
    368人看过
  • 法规解读:国家赔偿——法院违法,企业可申请国家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该司法解释将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明确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提起国家赔偿请求,赔偿请求应当在司法行为发生或者知道、应当知道司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向作出司法行为的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司法解释列举了14种法院违法情形,例如违反法律规定,重复查封、扣押、冻结确认申请人财产,给申请人造成损害;违法查封、扣押、执行案外人财产,给案外人造成损害;对依法应当拍卖的财产未拍卖,强行将财产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给确认申请人造成损害等等。解读曾办理过多宗大型国家赔偿案的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翁春辉律师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职权行为违法的确认,是请求国家赔偿的前提和基础,确认问题不解决,不可能进入赔偿程序,赔偿请求权也就无法行使。然而
    2023-06-06
    433人看过
  • 我国国家赔偿诉讼解释的内
    我国国家赔偿诉讼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经1994年5月1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第2次修正。《国家赔偿法》分总则、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其他规定、附则6章42条,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11〕4号)(2011年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1次会议通过)为正确适用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人民
    2023-05-04
    472人看过
  • 法学专家解析《国家赔偿法》盲区
    23日,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4年年会在渝召开,国内150余名行政法学专家学者齐聚山城。《国家赔偿法》存在诸多盲区,如何修改《国家赔偿法》,成为本届行政法学年会关注的重头戏。24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到会的部分专家教授。精神赔偿缺席案件回放:2001年1月,陕西泾阳县农家少女麻旦旦遭遇处女嫖娼案,将泾阳县公安局和咸阳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00万元。最后,麻旦旦仅获得泾阳县公安局支付的违法限制人身自由两天的赔偿金74.66元,加上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180天的误工费共9135元整。麻旦旦提出的精神伤害赔偿被驳回,理由是该诉讼请求不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杨建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家赔偿法》侧重于对公民、法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缺乏精神赔偿的内容,处女嫖娼案触及了这个盲区。杨教授指出,将精神赔偿纳入《国家赔偿法》成为该法修改的当务之急。请求人关卡案件
    2023-04-24
    401人看过
  • 有关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1年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1次会议通过)为正确适用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对人民法院处理国家赔偿案件中适用国家赔偿法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或者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一)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经受理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但尚未作出生效赔偿决定的;(二)赔偿请求人在2010年12月1日
    2023-06-03
    71人看过
  • 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司法解释
    一、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司法解释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司法解释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一)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三项以上机密级国家秘密的;(三)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其他特别严重损害的。实施前款行为,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第三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一)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的;(
    2023-05-22
    44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司法解释中的国家赔偿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6
      第三条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认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决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决定驳回申请。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计算。
    • 2023年国家赔偿新司法解释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16
      2018年国家赔偿新司法解释有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所需要提供的材料赔偿请求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以及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委托他人代理,应当向赔偿委员会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等内容。
    • 国家赔偿司法解释是什么有没有法律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24
      第二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 1、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 2、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 3、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 国家赔偿法全文解释国家赔偿的条件是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5
      按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具体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
    • 国家赔偿司法解释2023主要内容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16
      很多人在现实生活中收到的损失认为有一些是应该是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于是申请国家赔偿,但是很多情况下大家的申请会被驳回,这就炫耀打架对国家赔偿司法解释有一定的了解,国家赔偿司法解释2018主要的内容包括国家赔偿的方式,国家赔偿申请一级审批的程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