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登记政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30 17:49:10 59 人看过

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发证申请材料:1、收养人所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2、送养人所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承诺时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手续齐全的7日内办理完毕。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另需公告满60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联系方式:办公电话:84851323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收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吗?
    一、收养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吗?是的。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于确定、认定、证明(或证伪)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例如工商行政机关进行企业登记,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公证机关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的公证行为,交通警察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技术监督部门对于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认定等,都属于行政确认。二、收养的分类(一)合法收养婚后五年以上不育,女方年满三十周岁以上,需收养子女,经人口计生局批准后方可收养,否则为非法收养。1、收养子女需以下材料:(1)审批表一式两份;(2)单位(或社区)婚育证明,且负责人签名;(3)男女双方申请;(4)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5)男女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6)两个县区以上医院不能生育的证明。(二)非法收养未经人口计生局批准,非法收养子女,需给养子(女)报户,需以下材料:1、男女双方单位(或社区)出具的
    2024-02-05
    143人看过
  • 什么是收养登记?
    收养登记
    收养登记是指收养人收养孩子时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一、到哪里可以领养孤儿收养人可以与抚养孤儿的监护人直接联系,也可以到儿童福利机构收养孤儿。无论是到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还是与孤儿的送养人达成一致后订立收养协议,都需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孤儿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二、收养孩子怎么办理手续收养孩子的手续办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收养人和送养人达成收养协议,其次准备相应的收养材料,由于收养类型和程序的不同,条件和所需证件也不同,具体的资料还要向有管辖权的民政部门咨询。最后收养机关经审核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将会办理收养登记,并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三、人口普
    2023-06-23
    170人看过
  • 所有民政部门都可以登记收养吗
    并不是所有的民政部门都可以登记收养,一般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才可登记,而涉外收养的话则需要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的,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第一千一百零九条规定,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其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
    2023-08-17
    335人看过
  • 收养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有效吗
    一、收养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有效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那么未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收养关系是无效的。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应当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补办收养登记;对收养行为有争议的,当事人可提请诉讼,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二、什么是收养行为收养又称,系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中国古代又称为螟蛉子,这是由于古人误以为蜾蠃把螟蛉的幼虫收养作己子,实际上它们是用作给自己幼虫的食物。法律上,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收养者称为养父或养母,被收养者则称为养子或养女;被收养者之生父母称为本生父母,而对本生父母而言,被收养者称为出养子女。子女出养后,本生父母之亲权
    2023-05-06
    392人看过
  • 郑州收养登记工作
    (一)资格条件1、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无子女不会生育;有抚养教育子女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以上。2、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提交证明材料1、收养人提出收养的书面申请书;2、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3、收养人持有的两个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不育诊断证明(有效期3个月);4、两个以上的发现或捡拾弃婴证明人的书面证明材料(必须签名、按手印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5、由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计划生育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书面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6、收养人身体健康状况的体检证明;7、公安机关出具的发现捡拾弃婴、儿童报案和结案证明;8、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格式统一的收养公告(有效期60天);9、收养人与被收
    2023-05-10
    302人看过
  • 收养登记的种类都哪些呢,如何办理这些收养登记
    (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登记(1)收养人(年满30周岁)应提交的证件证明:①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及其他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②户口簿、身份证;③单位证明。收养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并加盖镇民政办公章的,反映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④市级医院(市一院或中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不应当收养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⑤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2)送养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①弃婴、儿童和孤儿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②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二)收养本市监护人送养的孤儿登记(1)收养人(年满30周岁)应提交的证件证明:①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
    2023-05-05
    319人看过
  • 事实收养可以办理收养登记吗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事实收养的当事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凭收养公证书办理入户登记手续。七类可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情况:1、1992年《民法典》实施前形成的事实收养,按相关文件规定,由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后,凭收养公证书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2、1999年4月1日前公民之间依法协议的收养,送养人与收养人已订立书面协议;符合原民法典有关收养人、送养人基本条件;已建立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公证当事人和主要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收养协议和收养事实无争议。当事人可凭收养公证书到派出所进行户籍登记。3、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其他条件,查找不到父母、捡拾证明不齐全的弃婴(儿),可由收养人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确认,街道、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并出具证明,经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询问登记后,到县级民政局申请办理收养登记。4、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收养非社会(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但
    2023-03-26
    394人看过
  • 收养登记地点在哪,收养的特征
    一、收养登记地点在哪收养登记地点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二、收养的特征收养有如下法律特征:1.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收养的成立、有效,除要求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2.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3.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和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4.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不同于自
    2023-06-08
    84人看过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办理涉外收养登记时为收养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办理登记时为收养人出具《跨国收养合格证明》的通知民办函〔20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中国收养中心:为与《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相衔接,保证我国被收养儿童能够顺利取得收养国国籍,自2008年3月1日起,对来自澳大利亚、新西兰、比利时、荷兰、加拿大、挪威、丹麦、芬兰、西班牙、法国、瑞典、冰岛、英国的收养申请人,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和签发收养登记证书的同时,作为收养登记证书附件,为收养人出具一份《跨国收养合格证明》。证明加盖收养登记机关公章。《跨国收养合格证明》按统一格式由计算机打印,打印软件由中国收养中心提供。附件:《跨国收养合格证明》样式二〇〇八年一月八日附件跨国收养合格证明CERTIFICATEOFCONFORMITYOFINTERCOUNTRYADOPTION《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第23条Article23
    2023-04-22
    436人看过
  • 收养登记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收养登记收费标准是多少收养登记收费标准如下:1.收养申请手续费: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同胞、台湾居民、华侨、下同)每件二十元(人民币,下同)。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下同)每件五十元。2.收养证工本费:中国公民每件十元。外国人每件二十元。3.收养登记调查费;中国公民每件二百二十元。外国人每件七百五十元。4.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一百元。户口收费则仅手工本费用。二、由哪个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应当由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三、办收养登记要
    2023-04-25
    431人看过
  • 马鞍山收养登记收费依据
    马鞍山登记收养登记收费依据收费项目: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收费标准:100元/件;收费依据: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收养登记收费的通知(价费字[1992]349号)。
    2023-12-18
    375人看过
  • 收养登记证和领养证区别
    领养证和收养证在法律上是一样的,指的是通过合法手续将别人的子女收养为自己的子女。申请领养证需要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一同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办理过程可能因地区而异。 收养证和领养证在法律上是一样的。我们通常所说的“领养”,就是法律上的“收养”,指通过合法手续,自愿把别人所生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 申请领养证时,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需要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公证人员还需要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
    2024-01-05
    75人看过
  • 收养登记需送养人到场吗
    需要。需要当事人到本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领养手续,取得领养证,才是合法收养。收养关系当事人包括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法律依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四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2022-02-27
    166人看过
  • 收养人如何办理登记
    1、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2、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3、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4、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2023-03-16
    7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政局收养登记流程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6
      办理收养地震孤儿手续需提供的证明: 1、领养申请书。 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 5、收养人经常住地,民政局收养登记流程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7
    • 收养登记是行政许可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7
      属于行政登记。 1、行政登记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依相对人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涉及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方面的法律事实予以书面记载的行为。 2、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确认:可以是依职
    • 公务员登记补登政策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04
      关于公务员的登记补登政策,2016年6月之前,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公务员登记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各机关对照登记政策和条件,认真对近几年已登记人员的情况进行复核,不符合登记条件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对符合日常登记范围未进行登记的人员,要及时补登,并按规定程序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对一些人员的年龄、工龄、学历、职务等基础信息不完整的,要认真甄别并及时进行信息修正。省公务员主管部门2011年6月底
    • 收养孩子的收养登记属行政确认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09
      属于行政登记。 1、行政登记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依相对人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涉及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方面的法律事实予以书面记载的行为。 2、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确认:可以是依职
    • 收养登记是否属于行政审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5
      行政机关财产权利及其他民事权利的确认,不属于行政许可。如产权登记、抵押登记、结婚登记、收养登记、个人身份证登记、特定事项登记等。这类登记,行政机关不是行使行政管理权,而是以第三人的身份出现,起证实和确认作用; 现在你应该清楚收养登记是否属于行政审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