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类似于《结婚证),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向国家承诺不再生育子女,国家发给你一个证书,证明你向国家作出过承诺,国家出台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作为一个享受该政策的一个重要凭据。
1、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退休补助费等奖励待遇;
2、享受增加的计划生育产假和护理假;
3、在子女入托、入学、就业、就医、参军等方面给予照顾;
4、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照顾;
5、年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由当地政府给予照顾;
6、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者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父母享受的奖励待遇和救助。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乡居民,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元或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
1、有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支付50%,仅一方有工作单位或者一方亡故的,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额支付;
2、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经户籍地计生部门确认,由当地财政发放。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者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父母,在办理退休或达到规定年龄后,可享受该项补助。
1、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本人标准工资的全额发给退休费。已按其他规定享受全额退休费待遇的,每月增加5元;
2、属于企业等其他单位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不低于3000元补助费;
3、不属于上述两项规定的城镇居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经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确认,由县(市)区政府一次性发给3000元补助费。
4、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可参照享受该项补助。
-
宁波独生子女补贴到哪里领
114人看过
-
宁波不可以申请独生子女证的情况
236人看过
-
宁波社保卡申领介绍
212人看过
-
宁波退休后独生子女费的领取
413人看过
-
独生子女补贴申请方法介绍
440人看过
-
宁波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有什么变化?
360人看过
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 更多>
-
下面给大家介绍下独生子女证有什么用哦!香港在线咨询 2024-08-26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申请并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一、独生子女证的好处: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可以享受到众多优待。包括自发证日起到14周岁止,每月由独生子女的父母单位发给的保健费10元;在招工、解决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
-
宁波独生子女最新补贴政策怎么样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21、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费。 独生子女的父母根据《独生子女的父母荣誉证》,每月支付10元独生子女的父母奖金,奖金从收到《独生子女的父母荣誉证》的月份开始到独生子女满18岁。 具体的分发方法: 独生子女父母的奖金夫妇各支付50%。原则上应按月发行,经发行机构同意,也可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具体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
-
宁波独生子女补贴政策的内容是啥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04自1月1日起,宁波地区有独生子女证的每人每年补贴2400元”,记者从市卫健委了解到,我市尚未有相关新政。目前执行的政策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宁波市独生子女补贴条件: 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现存一个子女或无子女; 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 另外,将"夫妻一居一农"中的农方、非农户口没有
-
宁波市独生子女家庭补贴要怎么领取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0领取相关的补贴津贴,首先要领取相关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这样才能领取相关的父母奖励金,而对于独生子女的津贴奖励每个省份都会有所不同,一般补贴的方式以及补贴金额各不相同。而一般女方年满55岁、男方年满60岁,这样就可以一次性领取1000元以上的补贴金。
-
宁波市职工死亡抚恤金介绍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0非因公死亡: 一、丧葬费: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发放标准为11143.50元(宁劳人险字〔1993〕084号) 2010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发放标准为3122元(宁政发〔2010〕10号) 二、一次性抚恤金: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发放标准为43683.33元(宁劳社发〔2008〕163号) 2010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发放标准为31220元(宁政发〔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