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侵权被告可能有哪些免责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9 01:34:32 422 人看过

一、环境污染侵权被告可能有哪些免责情形

环境污染侵权被告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3种情形:

1.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政治原因等不包含在内。

2.受害人故意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任自负。

3.第三人导致的环境污染,由第三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环境污染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即有损害行为和损害后果,污染者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环境污染侵权法的归责原则,是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他人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何种标准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

三、环境污染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发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的侵权案,由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发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的侵权案,由他们的共同上一级法院指定管辖。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污染者以排污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污染者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单行法的规定;相关环境保护单行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法境内环境污染罪主要有哪些情形
    关于环境污染的罪名包括: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和环境监管失职罪。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统称为环境污染。一、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具体怎么构成构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要件为: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二、非法进口固体废物罪如何量刑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量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进口固体废物罪怎么量刑进口固体废物罪的量刑
    2023-06-22
    442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特点是什么?如何理解环境污染侵权?
    一、主体的不平等性、不特定性在环境污染侵权行为中当事人双方力量悬殊巨大,加害一方常常为具有经济、科技、信息实力经国家注册许可的公司、企业集团乃至跨国公司,而受害人则多为欠缺规避能力和抵抗能力的普通农民、渔民或市民。与传统侵权行为相比,主体间的实力具有不平等性。在一些情况下,侵权主体与受侵害的主体具有不特定性。环境污染是伴随经济发展的“副产品”,有不少是由不特定的多数人的无可厚非的日常行为蓄积造成的。如在由汽车排放尾气造成的光化学污染事件及其他复合侵权事件中,要寻找加害人即使不是不可能,也是非常困难的。受害人往往就更难确定,如1986年前苏联发生的切尔诺贝利核泄露事故,造成成百上千的人患上癌症,并将危及后代人。二、侵害过程的间接性、复合性环境污染是一种间接侵权行为,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大多并不直接作用于受害人或其财产之上,而是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对生存于其中的人或物等造成损害,其过程表现出极
    2023-04-03
    365人看过
  • 环境污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任
    一、环境污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任1.不可抗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免责条件,加了诸多的限制。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且由加害人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时,才可以免责。这样,构成污染环境的免责条件,一是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二是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免损害。具备了这样两个条件的不可抗力,才可以免责。对免责条件限制严格,有利于保障受害人得到赔偿,这样的规定是有积极意义的。2.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第三人过错造成受害人污染损害,构成免责条件,一是要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二是加害人要对第三人过错举证;三是这种免责条件适用于一般的环境污染损害。3.其他免责条件(1)战争行为引起海洋环境污染,为免责条件;(2)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造成海洋、水污染损害的,为
    2023-04-15
    249人看过
  • 2024环境污染侵权赔偿有哪些方面
    环境污染侵权赔偿有哪些方面1、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害一般实行全额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以其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是由于环境侵害行为具有持续性、缓慢性的特点,对环境的侵害是不间断的,对环境的影响是缓慢的、渐进的、累积的,因而在考虑损害赔偿时应包括:(1)直接损失,即既得利益的丧失或现有财产的减损,应直接计算;(2)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的损失,也应计算在内。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在正常情况下应当得到但因受环境污染或破坏而未能得到的那部分收入。2、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侵权行为对受害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的侵害,并致受害人伤残或死亡。人身损害的主要表现形态有三种:(1)因环境侵权致被害人丧失生命(死亡);(2)因环境侵权而导致人的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性受损,使人的组织器官缺失或丧失其功能,如造成残疾等;(3)因环境污染而致人的生理机能的完整性以
    2024-04-07
    433人看过
  • 侵权责任环境污染怎么处罚
    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由于环境污染导致的后果严重,治理成本极高,且往往具有不可逆性,因此环境侵权一旦发生,仅仅赔偿损失、治理污染、恢复原状、接受处罚并不能消除企业未来的环境污染,因此随着国家对环境利益的强调,停止侵害开始被越来越多地使用,这意味着如果不认真对待环境污染问题,企业可能直接面临关停并转的命运,可以预见这一趋势将进一步强化。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何况环境污染往往是若干企业的共同侵权,本来就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尽管从理论上说,污染企业赔偿后可以向其他污染企业或有过错的第三人追偿,但是要回代偿款项的难度很大,特别是当赔偿数额巨大时,很多企业甚至会破产了之。一、如何认定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因环境污染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
    2023-02-18
    418人看过
  • 污染环境侵权责任过错制度
    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依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受害人有损害、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对其污染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1、适用过错原则(除过错推定)由受害方就侵权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也即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举证不能,对方就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在适用这一原则时,对方就自己无过错可抗辩免责,如系第三人造成的,自己就可免责。而适用无过错,不考虑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受害人不必就此举证,按法律规定直接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行为人不得以自己无过错抗辩免责,如系第三人造成的,违约方仍要承担民事责任。2、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如在无偿的民事行为中,一般只有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才承担民事责任。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难以确定过错的程度,所以过错程度
    2023-07-19
    372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案原告如何举证
    一、环境污染侵权案原告如何举证(1)由于环境污染侵权纠纷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加害人不论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受害人无须就加害人的过错进行举证。(2)受害人需要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全面的举证。环境污染行为具有违法性,但这里的违法性并非仅指加害人的污染环境行为不符合国家规定排污标准,对于在国家规定标准内的污染行为,一旦造成了污染损害,也属于一种违法行为。由于加害人经常以自己的行为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标准作为抗辩理由,所以受害人在对此类案件举证时要特别注意从污染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上强调其违法性,而不应当纠缠于污染行为是否违反了国家规定标准进行举证。(3)对损害事实进行举证。损害事实是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发生的根据,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一个人只有在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才能请求侵权民事司法救济;未造成任何损害的行为或者事件,不能引起侵权民事责任。环境侵权责任也必须遵循无损害,
    2023-06-06
    494人看过
  • 养猪污染环境怎样举报以及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养猪污染环境怎样举报养猪污染环境你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如果无效的话,你可以以污染环境为名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构成污染环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有: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行为人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且该行为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在我国,有许多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行为人如违反这些规范性文件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就须对该行为承担赔偿责任。2.有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事实此处所称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两种情形。有人因环境污染而染病、死亡,农作物因环境污染而欠收、绝收等
    2023-06-06
    454人看过
  • 哪些事情会污染环境呢
    以下事情会污染环境:1、工厂排出的废烟、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造成水污染、空气污染、噪音污染;2、人们生活中排出的废烟、废气、噪音、赃水、垃圾造成水污染、空气污染、噪音污染;3、交通工具排出的废气和噪音造成空气污染、噪音污染;4、在农田灌溉时大量使用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等化学物质造成水污染、空气污染;5、矿山产生的废水、废渣造成水污染、空气污染。保护环境的措施如下:1、不滥砍滥伐树木,不随意毁坏自然资源;2、尽量节约纸张,不把没用完的笔记本随意扔进垃圾筒筒;3、随手关紧关好水龙头,一学浪费一滴自来水;4、尽量不使用一次性筷子;5、不随地乱扔垃圾,特别是废旧电池及塑料袋;6、不污染水资源,不把脏水、废水和有毒物质倒入河中,保护水中动植物;7、随手关闭电源,人不在时不开启电灯、电视等家用电器,尽量节约每一度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
    2023-08-11
    94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的争议有哪些
    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原告举证责任有:1.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是确定被告的依据,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是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2.原告受到了损害的事实,行为人只有在其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的情况下,才应承担民事责任。一、侵犯商标专有权的行为怎么界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商标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
    2023-03-03
    269人看过
  • 环境污染责任风险有哪些?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
    一、环境污染责任风险环境污染风险有侵权责任风险,《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说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实行无过错的归责原则。只要污染物造成的环境污染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不论排污企业有无过错,污染物的排放是否超过标准。环境污染侵权中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较少,唯一的免责事由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情况。因此即使是发生了地震、海啸等极端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如果排污方未能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以避免造成污染损害的,排污方也不能免除责任。《民法典》规定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也就
    2024-04-04
    178人看过
  • 如何防止环境污染,环境侵权责任的特征
    一、如何防止环境污染防止环境污染的方式大致包括以下几种:1.对于工厂的污水、废气、废烟、废渣等有毒气体进行过滤后排放。2.外出尽量不用私家车,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3.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节约纸张。4.多种植花草树木、不乱砍滥伐。二、环境侵权责任的特征环境侵权责任有如下特征:1.主体的不平等性、不可互换性与不特定性首先,环境侵权行为两相主体大多具有不平等性和不可互换性。民事主体具有平等性和互换性,是近代民法的两块基石。与传统侵权行为相比,其主体间显然已丧失了平等性与互换性。其次,环境侵权主体在特定情况下具有不特定性。2.侵害对象的广泛性环境侵权则要经过某一“环境”介质(如受污染的空气、水流、土壤等)作用于群体或不特定人的人身及公私财物。3.损害结果具有潜伏性、滞后性与放大性环境侵权造成的损害,受害人往往不能及时发现,损害往往要潜伏很长时间。放大性体现在某些并不引人注目的环境污染
    2023-06-06
    262人看过
  • 怎么样才能确定环境污染侵权责任
    一、怎么样才能确定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进行认定,也就是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那么视为有责任。环境污染的侵权责任属于特殊的侵权责任,适用责任倒置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二、环境污染责任分配中的侵权责任怎么划分环境污染责任分配中的侵权责任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划分。只有一个侵权人的,则无需进行划分,由其承担全部责任。三、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方式与一般民事侵权一样,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由于环境污染导致的后果严重,治理成本极高,且往往具有不可逆性,因此环境侵权一旦发生,仅仅赔偿损
    2023-07-24
    226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
    对于环境污染侵权这种比较特殊的侵权来讲,法律规定其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规定,即一般是三年,同时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规定,即为20年。一、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是三年。《专利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民法所规定的财产侵权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对于财产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所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侵权责任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
    2023-02-27
    17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下属于环境污染免责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3
      一、环境污染侵权的免责事由的概念 所谓免责事由,是指行为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环境污染危害,但是由于存在不可归责的理由,法律规定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由于免责条件实际上界定了行为人承担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范围,所以免责条件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从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环境保护单行法的规定看,免责事由有三项:不可抗力、受害人自身的过错和第三者的行为。只要其中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致害人就可以免予承担环
    • 哪些侵权责任包括环境污染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4
      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具体的民事侵权责任,是指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环境而侵害他人环境民事权益并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后果。 包括水污染侵权、大气污染侵权、固体废弃物污染侵权、海洋污染侵权、有害有毒物质污染侵权行为、环境噪音污染侵权、能量污染侵权、破坏自然资源造成的环境污染侵权、转基因产品污染侵权。
    • 有哪些属于污染环境侵权的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5
      1、对于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所承担的责任根据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划分。只有一个侵权人的,则无需进行划分,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第一千二
    • 污染环境侵权的违法行为可以免责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22
      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虽然无过错责任要求行为人不得以自己没有过错为抗辩,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情形,行为人可以免责。如《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3条和《水污染防治法》第41条、第42条规定,完全由于战争行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第三人或受害人行为,且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的污染损害,免予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也是行为人主张抗辩的法定事由之一。
    • 涉及环境污染有哪些免责事由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04
      1、不可抗力 《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免责条件,加了诸多的限制。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且由加害人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时,才可以免责。 2、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 第三人过错造成受害人污染损害,构成免责条件, 一是要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 二是加害人要对第三人过错举证; 三是这种免责条件适用于一般的环境污染损害。 3、其他免责条件 战争行为引起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