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的主合同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6 14:02:34 111 人看过

民法典规定,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质押合同要以书面的形式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质押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二、质权合同是书面形式吗

民法典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所以没有签订质押合同的,质权没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20: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合同相关文章
  • 质押合同是与主合同一起生效还是交付质押物时生效
    一、质押合同是与主合同一起生效还是交付质押物时生效1、质押合同是与主合同一起生效,不是交付质押物时生效。未交付质押物的质押权一般不予设立,但有价证券出质的、以基金份额或股权出质的、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质押合同签订注意事项1、明晰质押合同中的担保债权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附属于主合同即债权合同。因此,债权合同中主债权的具体内
    2023-06-16
    480人看过
  • 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质押属于实践合同吗
    当你了解质押合同的生效与质权的设立是两个概念时,“质押属于实践合同吗”这个问题也就迎刃而解。具体如下所述:质押合同的性质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将质押合同解释为实践性合同,则在质物移交之前,质押合同并不生效。如果出质人不及时移交质物,质权人不能以合同为根据要求出质人交付质物,不利于保护质权人的利益。反之,如果将质押合同解释为诺-成性合同,在质物移交之前,质押合同即成立生效。当出质人不移交质物给质权人时,即构成违约,质权人可以根据质押合同的约定要求出质人移交质物。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规定为一
    2023-04-04
    334人看过
  •  合法的车辆质押合同要素是什么?
    车辆质押合同的合法性取决于合同签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未符合规定的话,该合同将不会产生法律效力。车辆质押是指借款人为了申请借款,把所有的机动车交付给别人。如果约定借款人到期之后,不进行偿还的话,出借人有权力对车辆进行处置。对于车辆质押需要以书面方式去订立合同。车辆质押合同的合法性取决于合同签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若未符合规定,该合同将不会产生法律效力。车辆质押,一般是指借款人为了申请借款,把所有的机动车交付给别人。如果约定借款人到期之后,不进行偿还的话,出借人有权力对车辆进行处置,对于车辆质押是需要以书面方式去订立合同的。 车 辆 质 押 的 合 法 性 问 题车辆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但其中存在一些合法性问题。首先,根据《民法典》第457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
    2023-09-02
    389人看过
  • 质押合同要求什么?
    质押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同一般合同的生效一样,质押合同的生效也须具备以下要件:(一)主体适格;(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四)标的确定与可能。一、抵押合同生效抵押合同的生效也须具备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标的确定与可能四项要件。主体适格主体适格即当事人适格,是指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在主体资格上不存在瑕疵。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最后要有双方的签字。二、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的合同有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
    2023-03-13
    435人看过
  • 动产质押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动产质押合同的意思是什么
    一、动产质押合同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动产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具体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4.质押担保的范围;5.质物移交的时间;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二、动产质押合同的意思是什么动产质押合同的意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
    2023-05-06
    148人看过
  •  什么是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
    质权人与出质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1)如果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会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后,就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会支持;(2)如果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3)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4)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质押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质押合
    2023-10-31
    10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合同是质权人与出质人之间签订的一种担保合同。出质人在将自己的一定的财产交给质权人占有后,应向质权人担保。在无法还请债务时,质权人可根据合同处理质押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质押保管费... 更多>

    #质押合同
    相关咨询
    • 主合同抵押质押合同变更是否影响抵押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2
      主合同变更影响抵押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第四百零七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反质押合同是什么意思?反质押合同是什么意思?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07
      反担保质押合同是指担保人在为债务人签订质押合同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以保证第三人在为债务人承担质押担保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向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本法和其他法律规定适用反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与债权人签订质押合同后,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
    • 质押合同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0
      质押合同非诺成合同而是实践合同,质押合同成立需要转移质押物的占有。
    • 什么是著作权质押合同,著作权质押合同哪些合同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7
      版权质押合同是指享有作者产权的债务人或第三方与债权人就作者产权质押达成的合意。这个合意是债务人或第三者将作者的财产权质量为债权人担保债务的履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折扣或拍卖作者的财产权,优先偿还出售该作者的财产权的价格。提供作者财产权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叫出质人,根据约定获得作者财产权质押权的债权人叫质权人。版权质押的存在体现在有关主管部门的质量登记中。
    • 什么是质押合同?签订质押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1
      所谓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